精選答案課程管理的改革
中國自50年代至80年代初一直采用蘇聯(lián)的課程管理模式,即由中央對全國的課程教材進行一級管理,全國實行統(tǒng)一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教材。這樣一種集中統(tǒng)一的課程管理模式顯然與復雜多樣的國情不相適應,同時也無法發(fā)揮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1992年原國家教委頒布的《義務教育全日制小學、初級中學課程計劃(試行》在“課程設置”的內容中將課程分為“國家安排課程”和“地方安排課程”兩類,是建國以來課程管理上的一個重大突破。但地方安排課程所占比例很小,留給各地的課程管理的空間仍然十分有限。
1996年3月印發(fā)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計劃(試驗)》第一次將“課程管理”作為課程計劃中的單獨一部分列出,規(guī)定:“普通高中課程由中央、地方、學校三級管理;本課程計劃中的12門學科課程(包括必修和限選)由國家教委統(tǒng)一規(guī)定基本課時數(shù),頒布學科教學大綱,并規(guī)劃、組織編寫和審查教材;各地根據(jù)課程計劃的精神,按照實際情況,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其授權的教育部門參照《課程安排示例表》,制訂本省實施的高中課程計劃,提出有關任意選修學科及活動類課程的實施方案,指導學校執(zhí)行;學校應根據(jù)國家教委和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課程計劃的有關規(guī)定,從實際出發(fā),對必修學科和限選學科做出具體安排,合理設置本學校的任選課和活動課?!边@次的高中課程計劃沒有
參考:-06/13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