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yōu)選答案事業(yè)單位只有基本工資標準,國家是統一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各地不一樣。2015年(實際上是從2014年10月起)還要從原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拿出一部分,放到基本工資中調整為國家統一的基本工資(指薪級工資加崗位工資之和)。
績效工資改革不是用員工自己的錢獎勵自己。也不能用員工自己的錢獎勵自己。那樣會違背設置績效工資的本意的。
績效工資的做法要求是按期對照期初工作目標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檔次分為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其中優(yōu)秀檔次要求在10%左右,其他檔次沒有要求。不合格一般不會出現,最多出現基本合格。90%左右是合格的。然后根據考核結果在兌現績效工資。合格的拿全額績效工資。優(yōu)秀的額外再獎勵一點。不合格的扣一點。一切以考核結果為依據。
期初工作目標是與員工自己的工作崗位密切相連的工作性質的內容,不能包含應該由單位組織整體集體承擔的內容,如達標升級等等;也不能包含員工崗位本職工作量工作以外的、期初目標沒有涉及到的額外內容與增量,如見義勇為獎、創(chuàng)新產品品牌獎、各類競賽獲獎、產品設計獎、論文獎、著作獎、車間主任津貼、班主任津貼等等。各期目標可將中長期的目標分解成年度、季度、月度目標。
金額幅度上,企業(yè)自主定。事業(yè)單位由政府人社部門定。如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7,其他事業(yè)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4/6,基礎性績效工資執(zhí)行地方政府人社部門統一標準。
例如:90%的合格員工拿到全額績效工資。那么10%優(yōu)秀檔次的員工,就應該在拿到全額績效工資的基礎上,再增加發(fā)一點獎勵。所增加發(fā)的獎勵,與見義勇為獎、創(chuàng)新產品品牌獎、各類競賽獲獎、產品設計獎、論文獎、著作獎、車間主任津貼、班主任津貼等經費渠道一樣,即從由單位組織整體集體承擔的獎勵基金中列支。
一旦發(fā)生考核不合格的員工被扣的一點工資,仍然屬于單位工資基金,用于以后合并發(fā)工資用。
總之,績效工資的本意是獎而非罰,獎勵有成績的、獎勵有功效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