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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核規(guī)定
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專項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專項考核為基礎。平時考核是對公務員日常工作和一貫表現(xiàn)所進行的經(jīng)常性考核,一般按照個人小結、審核評鑒、結果反饋等程序進行。專項考核是對公務員完成重要專項工作,承擔急難險重任務和關鍵時刻的政治表現(xiàn)、擔當精神、作用發(fā)揮、實際成效等情況所進行的針對性考核,可以按照了解核實、綜合研判、結果反饋等程序進行,或者結合推進專項工作靈活安排。
一、公務員考核內容和標準。
對公務員的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jù),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政治素質和工作實績。(一)德。全面考核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重點了解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理想信念,堅守初心使命,忠于憲法、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情況;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恪守職業(yè)道德,遵守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等情況。(二)能。全面考核適應新時代要求履職盡責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重點了解政治鑒別能力、學習調研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群眾工作能力、溝通協(xié)調能力、貫徹執(zhí)行能力、改革創(chuàng)新能力、應急處突能力等情況。(三)勤。全面考核精神狀態(tài)和工作作風,重點了解忠于職守,遵守工作紀律,愛崗敬業(yè)、勤勉盡責,敢于擔當、甘于奉獻等情況。(四)績。全面考核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依法依規(guī)履行職位職責、承擔急難險重任務等情況,重點了解完成工作的數(shù)量、質量、效率和所產(chǎn)生的效益等情況。(五)廉。全面考核遵守廉潔從政規(guī)定,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情況,重點了解秉公用權、廉潔自律等情況。
二、公務員考核程序。
公務員考核由其所在機關組織實施。黨委(黨組)承擔考核工作主體責任,組織(人事)部門承擔具體工作責任。機關在年度考核時可以設立考核委員會。考核委員會由本機關領導成員、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和公務員代表組成。
廣東省公務員考試為什么科目叫申論二考試內容一樣嗎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申論一和申論二是指兩份不同試卷的意思,考試題型一樣,內容不一樣。報考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的考生考試科目為申論一,報考縣級以上職位的考生,考試科目為申論二。
據(jù)2015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公告,2015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內容如下: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科目考試大綱》(附件5)。
筆試時間:2015年3月22日
上午
08︰00—09︰3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0︰30—12︰30
《申論》
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相加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1位。
本次筆試將實行雷同卷甄別鑒定,對作弊者嚴肅處理。
報考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筆試成績。
(二)面試。
面試對象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報職位招錄人數(shù)3倍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報考公安系統(tǒng)“公安專業(yè)職位”的,按所報職位招錄人數(shù)5倍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對象須按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和面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錄機關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錄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職責的承諾,違背承諾的記錄在案,3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還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具體測評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鑒于往年體能測評都有一定淘汰率,為能有效遞補和按時完成體能測評,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可在考生自愿基礎上按不低于招錄人數(shù)1︰4不高于1︰6進行組織(公安系統(tǒng)“公安專業(yè)職位”按不低于1︰6不高于1︰8進行組織)。通過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排名在面試名額以外的為面試遞補人員。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guī)定,全省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時間進行。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3位。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shù)線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
中公教育網(wǎng)站第一時間公布各類公考類信息,建議及時關注,祝考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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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yè)知道提問。
2024年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報考條件及要求
2024年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報考條件及要求如下:
公務員報考條件通常會在每年的招錄公告中進行公布,但是預計2024年的報考條件不會大幅度變化。因此,以下給出的是目前已知的公務員報考條件,供參考。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年齡要求:一般為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部分崗位可放寬到40周歲;
3.學歷要求:大多數(shù)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少數(shù)崗位可接受專科學歷;
4.政治面貌要求:應當具備中共黨員或者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條件;
5.具備相關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需提供相應證明;
6.原則上無犯罪記錄;
二、體檢和考試
1.經(jīng)過體檢符合崗位要求;
2.參加筆試,測試能力和素質;
3.參加面試,測試心理素質和綜合能力;
4.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紀律觀念等方面情況;
5.符合聘用單位其他招聘條件。
三、其他要求
1.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畢業(yè)生,畢業(yè)時間在應屆生范圍內的,不限制工作經(jīng)驗;
2.碩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應當具備所學專業(yè)崗位的相關基本知識,并考察其創(chuàng)新能力、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
四、細則規(guī)定
1.各省市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對公務員招錄條件做出適當調整;
2.按照職位需求,有些崗位可能會有特殊要求。
總結:以上是2024年公務員報考條件的基本要求,包括基本條件、體檢和考試、其他要求和細則規(guī)定。根據(jù)各省市實際情況和需求,這些條件可能會有所調整,具體以當年的招錄公告為準。同時需要注意,公務員崗位涉及多個領域,具體要求也會因不同職位而異。
重慶公務員公招考試需要哪些條件
重慶公務員公招考試需要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 3月24日至2001年3月24日期間出生);
其中,報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為30周歲以下;2019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
報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醫(yī)職位、司法人民警察獄醫(yī)職位的,年齡為35周歲以下。其中,報考司法人民警察獄醫(yī)職位的,如在報名開始日前已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放寬到40周歲以下。
2019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報考人民警察、法醫(yī)及獄醫(yī)以外的其他職位,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招錄職位要求有工作經(jīng)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jīng)歷,工作經(jīng)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3月底。除公告有明確規(guī)定的之外,招錄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均需在報名開始日之前取得。
擴展資料:
重慶公務員公招考試科目及安排。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分值100分,時間為4月20日。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zhí)法勤務職位的報考人員,還要參加公安類專業(yè)科目考試,考試時間為4月21日。具體安排為:
4月20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申論
4月21日
上午 9:00-11:00公安類專業(yè)科目考試
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在報名網(wǎng)站上公布。
為測查從事鄉(xiāng)鎮(zhèn)級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素質,提高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精準科學性,本次針對各區(qū)縣鄉(xiāng)鎮(zhèn)級職位進行申論單獨測試(在附件1中申論考試類型標注為“申論2”)。
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劃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及后續(xù)工作具體時間安排等相關信息,請于5月21日9:00后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
同時,根據(jù)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科目考試)比例,按照報考同一職位筆試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并公布進入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科目考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科目考試)最后一名報考人員成績并列的,則并列人員均進入。
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現(xiàn)場資格審查在5月23日至5月31日期間進行。進入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考生應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證明材料包括:
(1)本人畢業(yè)(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錄職位要求的工作經(jīng)歷、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同時提供網(wǎng)上報名通過后的考生報名信息表和《2019年度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現(xiàn)場資格審查表》;
(2)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3)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還應持學校簽章的《2019年度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附件4);
(4)年齡在36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的2019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還應提供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
(5)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在臺灣高等學校接受學歷教育并獲得學士及以上相應學位的大陸學生)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經(jīng)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經(jīng)現(xiàn)場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方可進入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科目考試)環(huán)節(jié)。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在5月24日至5月31日期間進行,由招錄機關會同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需要進行體能測評的有: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職位,即有體能測評比例要求的職位。
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渝人社發(fā)〔2011〕103號)、《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fā)〔2012〕81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結束后,不再遞補人員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按面試比例要求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四、專業(yè)科目考試
市政府外辦專業(yè)科目考試時間為5月26日,市審計局所屬財政財務審計、投資審計、計算機審計職位專業(yè)科目考試時間為5月30日。
專業(yè)科目考試人選依據(jù)面試比例確定,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的人員均進入面試,但市政府外辦所屬職位須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合格的,才能進入面試。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由招錄單位在考試結束后的次日公布。
五、面試
面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各區(qū)縣黨委組織部和市級部門具體實施。面試時間為6月1-2日。
面試工作按照《重慶市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fā)〔2009〕151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考指標比例低于1︰2職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還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成績,方可進入體檢)。
其中,公安人民警察基層警務技術崗(法醫(yī))職位,市司法局所屬司法人民警察職位中有“司法執(zhí)行及技術類”專業(yè)要求的職位和獄醫(yī)職位,當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考指標比例低于1︰2時,考生面試總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市政府外辦、市審計局所屬有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職位,其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百分制)占面試總成績的30%??忌偝煽?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2×60%+(面試成績×70%+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30%)×40%。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zhí)法勤務職位的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考生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30%+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30%)×60%+面試成績×40%。
其余職位考生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2×60%+面試成績×40%。
招錄單位在面試結束的當天向應試人員公布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選名單。上述成績和名單于面試結束1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網(wǎng)站查詢。面試后,各環(huán)節(jié)均不開展遞補。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重慶市2019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告
公務員考察辦法
2017重慶市公務員考試錄用考察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本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根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市各級機關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
第三條考察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按照新時期好干部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突出能力的正確用人導向,錄用考察結果要做到全面、客觀、真實、準確。
第二章考察組織和實施
第四條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監(jiān)督;各區(qū)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qū)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市級機關負責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組織;各招錄機關負責本單位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實施。
第十條考察對象政治思想堅定、道德品質良好、能力強素質高、學習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秀,能夠廉潔自律、模范遵紀守法,與報考職位相匹配的,應列為考察合格,并確定為擬錄用人選。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
(一)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具體包括: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以及不具備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報考條件和職位任職資格條件的。
(二)未達到公務員基本素質標準,有公務員職業(yè)應當禁止的行為的,具體包括:
1.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2.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3.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4.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
5.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
6.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7.違反財經(jīng)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
8.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9.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1.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三)曾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具體包括:
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2.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
3.曾被開除黨、團籍的;
第五條組織考察時,應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疾旖M成員應具有以下資格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堅持原則、公道正派、責任心強;
(二)熟悉招錄相關政策和考察流程;
(三)具有一定考察工作經(jīng)驗,了解報考職位工作性質。
考察組負責人除具備上述條件之外,原則上市級機關應為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區(qū)縣為科級以上領導干部。
第六條考察應堅持實地考察原則。對考察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被考察對象工作單位、學校、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居住地所在居委會或村委會)等機構按照考察內容和標準提供相應材料。
第三章考察對象
第七條招錄機關按照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根據(jù)報考者的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
第八條考察實行等額考察。
第四章考察內容和標準
第九條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等方面情況,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況。
(一)政治思想方面:主要考察政治立場、政治態(tài)度、政治紀律、政治規(guī)矩以及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等方面的表現(xiàn),重點了解堅定理想信念,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情況;
(二)道德品質方面:主要考察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現(xiàn),重點了解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模范遵守社會公共道德,抵制各種不文明行為,在敬業(yè)奉獻、誠實守信、清正廉潔、情趣健康等方面的表現(xiàn);
(三)能力素質方面:主要考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溝通能力、表達能力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工作能力;
(四)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方面:主要考察在學校和工作期間的學習成績、遵守紀律、工作業(yè)績等方面的表現(xiàn);
(五)其他方面:主要考察考生與公務員職業(yè)相適應的性格特征、身體與心理素質、人際關系與團隊合作等情況。
4.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5.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6.近三年內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7.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后不滿三年的;
8.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
9.隱瞞個人重要信息,欺騙或誤導組織的。
(四)報考機要、涉密等重要職位的,其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jīng)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察,錄用后有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
(五)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
第五章考察程序和方法
第十二條考察程序:
(一)考察準備。確定考察對象,成立考察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培訓考察組成員,熟悉考察內容及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掌握考察方法,明確指導思想和工作紀律。
(二)考察公告。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基本情況、報考單位及職位情況、考察時間、地點及參與對象等內容。
(三)個人總結。招錄機關通知考察對象撰寫個人總結,如實填寫《重慶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表》。
(四)考察實施。招錄機關通知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學校、社區(qū))的組織和群眾,做好準備和配合工作。按照考察內容和考察標準,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
(五)撰寫考察報告??疾旖Y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合格或不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建議??疾靾蟾鎽斎鐚嵱涗浛疾旖?jīng)過,全面反映考察對象的基本情況、思想政治表現(xiàn)、學習工作表現(xiàn)、模范遵紀守法、存在的問題、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并由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疾靾蟾嫠降淖C明材料應當注明出處,并由相關證明人簽名或加蓋公章。
(六)確定考察結果。招錄機關根據(jù)考察組的考察情況,對考察對象作出合格或不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考察結論。
第十三條考察應綜合運用下列基本方法,并根據(jù)考察對象的不同(如高校畢業(yè)生、在職人員、未就業(yè)人員等)而各有側重:
(一)個別談話。要深入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學校、社區(qū))等進行廣泛的個別談話,全面、客觀、公正地掌握考察對象基本情況和日常表現(xiàn)。
(二)座談。向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人員介紹考察對象報考單位及職位基本情況,詳細了解對考察對象的意見建議。
(三)查閱檔案。要認真審核考察對象的檔案,確保考察對象年齡、工齡、黨齡、學歷學位、工作經(jīng)歷和獎懲、家庭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等重要信息真實準確,重要原始依據(jù)材料齊全完整規(guī)范。發(fā)現(xiàn)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核查,未核準前一律暫緩考察并停止錄用程序。
(四)出具證明材料。請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提供日常表現(xiàn)情況的鑒定或證明。對考察過程中反映出來的問題應予查實,并由相關部門出具書面材料。
(五)與考察對象面談。可以與考察對象進行面談作進一步了解,包括報考動機、興趣愛好,以及家庭主要成員、近親屬及社會主要關系基本情況等內容。
(六)延伸考察。根據(jù)需要,可到考察對象曾經(jīng)工作或學習過的單位進行延伸考察。
第十四條做好對重點職位和人群的考察:
(一)對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考察,必須深入到項目組織單位和項目人員服務單位,全面充分地考察其表現(xiàn)情況。重點考察在基層工作的實際表現(xiàn)和基層干部群眾的認可度,主要包括思想作風、工作態(tài)度、履職情況、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等方面,并綜合考察在基層的服務年限、受表彰獎勵、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兩委”職務情況。
(二)對報考機要、涉密等重要職位的考察對象,重點核查考察對象重要檔案材料是否齊全,個人經(jīng)歷、歷史狀況等是否清楚。
(三)對留學回國人員和境外人員的考察,可通過函調或者委托外交、教育等部門協(xié)助了解相關情況或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等方式進行。
(四)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察對象,國家和本市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五)對從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中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的考察,可依據(jù)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考察期限一般為30個工作日,自招錄機關告知考生體檢合格結論次日起計算。招錄人數(shù)較多、考察工作量較大以及有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考察的,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考察結束后,招錄機關應在考察期限內確定考察結論,并在考察期滿后10個工作日告知考察對象。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審查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做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錄用程序。必要時,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0日。
第十七條考察對象對考察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招錄機關書面申請復核考察結論。各招錄機關應在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做出復核結論,此結論為最終結論。
第六章考察紀律
第十八條考察組成員與考察對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條所列情形的,應當回避。
第十九條參與考察的人員在考察工作中,應做到客觀公正,不得弄虛作假、歪曲事實;應堅持集體議事原則,不得以個人意見替代考察組集體意見;應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考察情況和考察對象個人隱私;應公正廉潔,不得收受禮金、禮券和禮品,接受宴請等。
第二十條實行考察工作責任制,對違反有關考察工作要求、紀律規(guī)定的,以及因失職導致考察結果失真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工作人員的考察,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在本辦法執(zhí)行過程中,國家對公務員錄用考察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吨貞c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渝人社發(fā)〔2010〕57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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