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解答公務員考試期滿轉正這個問題的一些問題點,包括公務員試用期滿會有不能轉正的嗎是什么情況也一樣很多人還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來為大家分析分析,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如果解決了您的問題,還望您關注下本站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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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服務期滿后可再考公務員嗎
公務員滿5年服務期可以再考嗎
公務員滿5年服務期可以再考嗎1、應該是不可以,在2016年國考中首次規(guī)定在編人員不得參加公務員考試后,各省陸續(xù)都都現(xiàn)在在變人員參加公務員考試;
2、服務期滿的公職人員可以通過調動來換職。
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5年服務期內可以再考嗎公務員考試中一般以下人員是不可以報考的,一般未滿足服務年限是不可以辭職的,在職公務員是不允許報考的,具體的參照本省的公務員考試公告。
(1)在職公務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4)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p>
考了公務員有5年服務期限,沒滿5年還可以再考別的公務員職位嗎?公務員招考是以省份為單位,現(xiàn)在大多數(shù)省份執(zhí)行的是5年內不得報考外省機關。關鍵在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意見,他們同意的話,你試用期滿就可以考其他崗位公務員。
另,很多這樣的情況,協(xié)調好這兩個地方的關系就可以了。
未滿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可以辭職再考嗎1、要具體看省份的要求,不同省份對此的規(guī)定是不一樣的。
2、例如國家公務員辭職未滿五年不得再次報考,陜西公務員考試,辭職未滿3年不得再次報考。
公務員服務期滿后可以考其他公務員嗎在職公務員滿足最低服務年限后,經所在單位同意,即可報考,以最新政策要求為準。
公務員在服務期內如果再考公務員,怎么辦?政策是不允許的,考上公務員后,要5年之后才可參加公務員考試。
實在想考,可以先辭職,然后再考。
可以,很多已經是公務員身份的人們還是每年參加國考、省考,有身邊的同事考上國務院的,中組部的,很厲害,只要你想考,考路無盡頭。
剛考上的公務員想再考公務員,那服務期怎么算?至少工作一年,試用轉正之后,經本單位領導統(tǒng)一,可以再考。
有些地方有規(guī)定五年服務期之內不能重新報考公務員,那么這五年服務期就是從你報道第一天算起。
不過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和領導關系拉好點,一般一年試用期轉正了,領導都會同意報考的
三支一扶考完再考公務員必須服務期滿么必須服務期滿,考試公告里說的十分清楚
公務員5年服務期內可以調動嗎按理來說,是不能的,但是如果你是鄉(xiāng)鎮(zhèn)的,被調到縣城的單位,應該是可以的,就是組織關系還是在一個地方的
公務員期滿再考公務員,仍然需要試用期嗎政策條款依據(jù)呢
國家公務員考試對于新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規(guī)定,即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在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期間,新錄用公務員有下列情形的,試用期順延,順延期滿后再行考核。 1、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在報到后一年半仍未補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朔、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 2、被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待結案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3、受到記大過以下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試用期順延至處分期滿后考核。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影響試用期滿考核正常進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請問公務員轉正需要什么條件
根據(jù)《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
第十條確定為合格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好,能夠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三)責任心強,工作積極,作風較好;
(四)道德品行較好,廉潔自律。
第十一條新錄用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差的;
(二)無法正常履行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
(三)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較差的;
(四)道德品行較差,存在不廉潔問題的。
第十二條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新錄用公務員進行個人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二)所在部門或者單位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考核,并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結果建議;
(三)招錄機關根據(jù)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試用期滿考核等情況,確定試用期滿考核等次;
(四)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新錄用公務員。
第十三條新錄用公務員有下列情形的,試用期順延,順延期滿后再行考核。
(一)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在報到后一年半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
(二)被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待結案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受到記大過以下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試用期順延至處分期滿后考核。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影響試用期滿考核正常進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招錄機關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任職定級。任職定級時間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沒有考核的,不得任職定級。
擴展資料: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三條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guī)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對少數(shù)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
第二十四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qū)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第二十五條報考公務員,除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條件以外,還應當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國家對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實行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制度,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條錄用公務員,應當在規(guī)定的編制限額內,并有相應的職位空缺。
第二十八條錄用公務員,應當發(fā)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應當載明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資格條件、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以及其他報考須知事項。
招錄機關應當采取措施,便利公民報考。
第二十九條招錄機關根據(jù)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
第三十條公務員錄用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等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根據(jù)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職位類別、不同層級機關分別設置。
第三十一條招錄機關根據(jù)考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并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jù)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健康行政部門規(guī)定。
第三十二條招錄機關根據(jù)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應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應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級或者設區(qū)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三條錄用特殊職位的公務員,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簡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測評辦法。
第三十四條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
公務員試用期滿會有不能轉正的嗎是什么情況
公務員試用期滿會有不能轉正的情況,在試用期內表現(xiàn)比較差不予轉正,取消錄用。
根據(jù)《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第十六條新錄用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取消錄用:
(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工作嚴重失誤或者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造成較大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二)在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
(三)在參加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
(四)應當給予降級以上處分的;
(五)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勞動教養(yǎng)的;
(六)有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應予以辭退情形的;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已經辦理錄用審批或者備案手續(xù)的人員,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取消錄用。
關于公務員試用期考核的規(guī)定。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八條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應當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己藨斣谠囉闷跐M后三十日內進行,遇有不可抗力無法按期考核的,應當在相應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內進行。
新錄用公務員參加初任培訓的情況,應作為試用期滿考核的內容。新錄用公務員的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公務員考核有關規(guī)定進行。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期滿如何轉正定級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guī)定》第三條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三十日內,應根據(jù)擬任職務的要求,按照公務員的條件、義務和紀律要求,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任職考核。新錄用公務員任職時間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程序:
1、新錄用公務員進行個人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2、所在部門或者單位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考核,并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結果建議;
3、招錄機關根據(jù)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試用期滿考核等情況,確定試用期滿考核等次;
4、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新錄用公務員。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guī)定》第四條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按以下規(guī)定任職定級:
1、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yè)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yè)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飘厴I(yè)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
大學本科畢業(yè)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yè)生)、研究生班畢業(yè)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
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2、其他新錄用的公務員:原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與級別,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其他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jù)其資歷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
擴展資料:
新錄用公務員出現(xiàn)以下情況會被取消錄用: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取消錄用:
1、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工作嚴重失誤或者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造成較大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2、在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
3、在參加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
4、應當給予降級以上處分的;
5、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勞動教養(yǎng)的;
6、有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應予以辭退情形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已經辦理錄用審批或者備案手續(xù)的人員,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取消錄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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