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對于公務員考試回避和公務員考試回避關系有哪些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編來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
公務員考試回避關系有哪些
公務員考試回避關系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
1、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2、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3、近姻親關系,姻親關系范圍很廣泛,《公務員法》也沒有對姻親的范圍作出具體的規(guī)定。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4、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也就是在同一個機關任職,而且兩人是直接隸屬于同一個領導的需要任職回避。
5、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也就是,如果想要報考的職位與親屬是同一機關,并且是直接上下級的關系,報考時是需要回避的。
6、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這些工作崗位非常重要,為了防止權力濫用和尋租,需要進行任職回避。
公務員報考回避
1、公務員考試有回避限制,根據(jù)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要求,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2、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任職回避親屬包含以下
①夫妻關系;
②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③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婚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3、回避職務
①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
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包括上一級正副職與下一級正副職之間的領導關系。
③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考試 回避制度
必須回避
公務員法規(guī)定
第七十條公務員執(zhí)行公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
(二)涉及與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所列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
第七十一條公務員有應當回避情形的,本人應當申請回避;利害關系人有權申請公務員回避。
第六十八條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我記得我們這邊如果查出來這種情況面試官行政處分一次五年內不得擔任組織人事部門的工作考生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三年內不得再次報考
報考公務員需不需要回避
考生在報考公務員時,了解報考政策非常重要,歷年公務員考試公告明確要求“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那么哪些親屬關系可構成回避關系?我們的考生在報考時如何避免呢?下面我們就來說說這個回避制度。
關于公務員報考的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公職人員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保證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保持清正廉潔,防止因親屬關系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制度,主要包括任職回避、公務回避。
哪些親屬可構成回避關系
從公務員有關規(guī)定中我們知道,“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會涉及到任職回避問題。
前兩種關系我們是可以理解的,那么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具體又包含了哪些呢?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一般是指沒有直接血親關系,但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
考生在報考時應該注意:如果你報考的單位有上圖所示關系的親屬任職,那么就要好好判斷一下是否需要任職回避。
近姻親關系:姻親關系范圍很廣泛,《公務員法》也沒有對姻親的范圍作出具體的規(guī)定。所以一般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等比較近的關系會在考查范圍內。
哪些情況下需要任職回避
有的同學說我確實有上述關系的親屬在報考單位任職,那我是不是一定就不能報考了呢?這里提醒大家不要著急,并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需要任職回避。
一般有以下三種情況的需要回避任職:
情況一: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也就是在同一個機關任職,而且兩人是直接隸屬于同一個領導的需要任職回避;
情況二: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也就是,如果想要報考的職位與親屬是同一機關,并且是直接上下級的關系,報考時是需要回避的;
情況三: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這些工作崗位非常重要,為了防止權力濫用和尋租,需要進行任職回避。
總之,希望考生在填寫回避關系時如實進行填寫,以免在政審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問題,祝大家備考順利!
公務員考試中,回避的關系有哪幾種
回避關系是家庭成員與招考單位有無需要回避的關系,比如一般有直系親屬在招考單位的就可能不能報考或者在招考過程中要求家屬要回避,所以只要照實際情況填寫有或者無就可以。
所以在報考公務員的時候,回避關系一欄,如果與所報考單位的領導人有以上關系者,又選擇本單位領導人員的秘書及人事、財務、審計、監(jiān)察等崗位的職務時是不能報考的。因此這一欄,在沒有以上關系的情況下,一般填寫無即可。
擴展資料:
用戶填表注意事項:
健全制度。國家人事部1991年1月公布了《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回避暫行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了回避的范圍、對象、原則及方法。但從執(zhí)行情況看,并不理想。其中一個原因是這項制度不健全。除了這個《暫行規(guī)定》之外,還應建立回避對象登記制度、審查制度、定期檢查制度和隨時調整制度,使這項工作向制度化、法制化邁進。
協(xié)調關系?;乇苤贫炔皇且豁椆铝⒌娜耸鹿芾砘顒?,而是整個國家公務員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與許多環(huán)節(jié)相連。為做好這項工作,必須處理好與考試錄用、職務晉升、交流、懲戒等方面的關系。考試錄用是國家公務員進口管理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把好這一關,就能為回避創(chuàng)造良好條件?;乇苁菍崿F(xiàn)交流時應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回避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的親屬關系有哪些?
文章分享結束,公務員考試回避和公務員考試回避關系有哪些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嗎?歡迎再次光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