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對于公務員考試政審回避制度和報考公務員需不需要回避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編來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
報考公務員需不需要回避
考生在報考公務員時,了解報考政策非常重要,歷年公務員考試公告明確要求“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那么哪些親屬關系可構成回避關系?我們的考生在報考時如何避免呢?下面我們就來說說這個回避制度。
關于公務員報考的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公職人員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保證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保持清正廉潔,防止因親屬關系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制度,主要包括任職回避、公務回避。
哪些親屬可構成回避關系
從公務員有關規(guī)定中我們知道,“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會涉及到任職回避問題。
前兩種關系我們是可以理解的,那么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具體又包含了哪些呢?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一般是指沒有直接血親關系,但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
考生在報考時應該注意:如果你報考的單位有上圖所示關系的親屬任職,那么就要好好判斷一下是否需要任職回避。
近姻親關系:姻親關系范圍很廣泛,《公務員法》也沒有對姻親的范圍作出具體的規(guī)定。所以一般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等比較近的關系會在考查范圍內。
哪些情況下需要任職回避
有的同學說我確實有上述關系的親屬在報考單位任職,那我是不是一定就不能報考了呢?這里提醒大家不要著急,并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需要任職回避。
一般有以下三種情況的需要回避任職:
情況一: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也就是在同一個機關任職,而且兩人是直接隸屬于同一個領導的需要任職回避;
情況二: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也就是,如果想要報考的職位與親屬是同一機關,并且是直接上下級的關系,報考時是需要回避的;
情況三: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這些工作崗位非常重要,為了防止權力濫用和尋租,需要進行任職回避。
總之,希望考生在填寫回避關系時如實進行填寫,以免在政審環(huán)節(jié)出現問題,祝大家備考順利!
報考公務員時,回避關系怎么填寫
回避關系是家庭成員與招考單位有無需要回避的關系,比如一般有直系親屬在招考單位的就可能不能報考或者在招考過程中要求家屬要回避,所以只要照實際情況填寫有或者無就可以。
所以在報考公務員的時候,回避關系一欄,如果與所報考單位的領導人有以上關系者,又選擇本單位領導人員的秘書及人事、財務、審計、監(jiān)察等崗位的職務時是不能報考的。因此這一欄,在沒有以上關系的情況下,一般填寫無即可。
擴展資料:
用戶填表注意事項:
健全制度。國家人事部1991年1月公布了《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回避暫行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了回避的范圍、對象、原則及方法。但從執(zhí)行情況看,并不理想。其中一個原因是這項制度不健全。除了這個《暫行規(guī)定》之外,還應建立回避對象登記制度、審查制度、定期檢查制度和隨時調整制度,使這項工作向制度化、法制化邁進。
協(xié)調關系。回避制度不是一項孤立的人事管理活動,而是整個國家公務員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與許多環(huán)節(jié)相連。為做好這項工作,必須處理好與考試錄用、職務晉升、交流、懲戒等方面的關系??荚囦浻檬菄夜珓諉T進口管理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把好這一關,就能為回避創(chuàng)造良好條件?;乇苁菍崿F交流時應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回避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的親屬關系有哪些?
2022年考公務員政審新規(guī)定
政審規(guī)定為以下內容 1.有過黨紀處分的考生政審不通過
在國考報考中有一部分崗位是只限黨員報名,這就相當于給黨員身份的考生多了一部分機會,但是在政審環(huán)節(jié),如果查到有考生有過黨紀處分的話,也是會有影響的。
2.有征信問題政審不通過
現在這個時代很多學生都會陷入網貸貸款的風波,所以現在政審是需要審查學生的征信的,建議考生盡量不要超前消費,如果遇到經濟問題一定要先和家人商量處理。
3.有思想問題不通過
篩選的不僅是高能力人才,同時篩選的是高素質人才,如果政審發(fā)現考生的思想品質不過關,也是不予通過的。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第一類是有酒駕行為的大學生,在我國,年滿18周歲的青少年,即可報名學車,很多大學生將考駕照視為必考證件之一。很多家庭都有私家車,學生考下駕照回家后,難免要嘗試一番。
尤其是寒暑假期間,同學聚會比較常見,喝酒的同學比較多,如若學生一時疏忽,有酒駕行為,一旦存在記錄,以后政審環(huán)節(jié)將被直接淘汰,與學生成績好壞無關。
如今公務員在工作日內已不允許飲酒,想要報考公務員,自然不能出現酒駕行為,即便學生不報考公務員,此種行為也極具風險,大學生還需慎重。
第二類是在曾經大考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如今很多大型考試,都采用電子設備,比如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試、公務員考試等,包括大學期間的期末考試,如若學生有作弊行為,將對以后的政審造成影響,學生成績再好也不行。
如果學生在公務員筆試環(huán)節(jié)有作弊行為,不僅取消本次考試成績,而且在5年內都不得參加相關考試,等于直接斷送學生的公務員生涯。學生無論在生活還是學習中,都要遵守規(guī)則,即便不為了自己,也要為子孫后代著想,因為公務員政審,不僅要查考生本人,還包括三代以內的直系親屬。
想要提高公務員上岸率,大學生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
公務員在崗位招聘中,絕大部分都有專業(yè)限制,不同專業(yè)的崗位名額也存在差異,一般情況下,金融類、經濟學類、計算機類、漢語言文學類等,每年都設立較多的崗位空缺。如今很多省份實行新高考模式,學生在高中選科時,就要做好職業(yè)規(guī)劃,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業(yè)。
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大學生參軍、黨員身份,都會在公務員考試中,占據優(yōu)勢,尤其是三支一扶和西部計劃,由此經歷的大學生,服務期間,不僅能享受不錯的福利待遇,服務期滿后,在參加公務員考試時,還將享有諸多特權,甚至有很多大學生將其看作考公的跳板。
應屆生在公考中的優(yōu)勢不容忽視,如今大學生就業(yè)難問題比較常見,為了緩解畢業(yè)生就業(yè)壓力,不少企業(yè)單位紛紛響應號召,專門為應屆生設立諸多崗位,公務員同樣如此,不少崗位都是應屆生才有的特權,因此,大學生一定要珍惜自己應屆生身份,會給自己帶來諸多優(yōu)勢。
公務員雖好,但可能并不適合所有學生
公務員的崗位優(yōu)勢不言而喻,即便崗位如此誘人,也不一定適合所有學生,對于學習能力相對弱一些的學生而言,不建議報考,畢竟公務員考生眾多,筆試環(huán)節(jié)競爭十分激烈,沒有一定的真才實學,可能在第一關就被淘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五條
報考公務員,除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條件以外,還應當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國家對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實行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制度,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條
錄用公務員,應當在規(guī)定的編制限額內,并有相應的職位空缺。
第二十八條錄用公務員,應當發(fā)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應當載明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資格條件、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以及其他報考須知事項。
招錄機關應當采取措施,便利公民報考。
第二十九條
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
第三十條
公務員錄用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等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根據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職位類別、不同層級機關分別設置。
第三十一條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并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健康行政部門規(guī)定。
第三十二條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應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應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級或者設區(qū)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三條
錄用特殊職位的公務員,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簡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測評辦法。
第三十四條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
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營的企業(yè)、營利性組織的行業(yè)監(jiān)管或者主管部門擔任領導成員。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變通執(zhí)行任職回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
關于公務員政審的回避制度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回避是指為了防止公務員因個人利益和親屬關系等因素對公務活動產生不良影響,而在公務員所在職務、所執(zhí)行公務和任職地區(qū)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開有關親屬關系和公務的制度。
(1)任職回避親屬
①夫妻關系;
②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③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婚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2)回避職務①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包括上一級正副職與下一級正副職之間的領導關系。③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3)變通執(zhí)行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變通執(zhí)行職務回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
請關注:貴州中公教育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yè)知道提問。
公務員報考中哪些親屬可構成回避關系
回避制度是國家公務員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實行回避制度,有利于促進國家公務員清正廉潔,秉公辦事,有利于防止國家公務員腐敗行為的發(fā)生,維護國家行政機關的形象和聲譽。
一、國家公務員回避制度的涵義
國家公務員的回避制度是為了保證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保持清正廉潔,防止因親屬關系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制度,主要包括任職回避、公務回避。
二、國家公務員回避制度的具體內容
任職回避。任職回避是一種任用關系的限制,不允許有規(guī)定范圍內具有親屬關系的人在同一部門或單位任職。國家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隸于同一行政首長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監(jiān)察、人事、審計、財務工作。任職回避的程序,是首先按照回避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核工作;第二步是對需要回避的人員進行安排。
公務回避。是指為了保證國家公務員依法公正執(zhí)行公務而實行的回避?!秶夜珓諉T暫行條例》規(guī)定,國家公務員執(zhí)行公務時,涉及本人或者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的利害關系,必須回避。公務回避是一種強制性措施,回避人要自覺申請。同時,國家行政機關應有相應的行政約束,使回避真正達到目的。
三、實施回避制度應注意的幾個方面
1、健全制度。國家人事部1991年1月公布了《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回避暫行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了回避的范圍、對象、原則及方法。但從執(zhí)行情況看,并不理想。其中一個原因是這項制度不健全。除了這個《暫行規(guī)定》之外,還應建立回避對象登記制度、審查制度、定期檢查制度和隨時調整制度,使這項工作向制度化、法制化邁進。
2、協(xié)調關系?;乇苤贫炔皇且豁椆铝⒌娜耸鹿芾砘顒?,而是整個國家公務員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與許多環(huán)節(jié)相連。為做好這項工作,必須處理好與考試錄用、職務晉升、交流、懲戒等方面的關系??荚囦浻檬菄夜珓諉T“進口”管理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把好這一關,就能為回避創(chuàng)造良好條件?;乇苁菍崿F交流時應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3、實事求是。造成親屬聚集及需地區(qū)回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須認真分析,在調整安置時,既要堅決,又要穩(wěn)妥,實事求是地執(zhí)行回避規(guī)定。在強調堅決回避時,要明確三個原則,即:有利于國家行政機關高效原則;有利于國家公務員本人的成長;有利于工作連續(xù)性,保持社會安定。具體工作中,把疏通思想和區(qū)別對待結合起來,不搞一刀切,用其所長,合理調配;保證調整環(huán)節(jié)的科學與合理,注意解決限制環(huán)節(jié)上的顧此失彼。
好了,本文到此結束,如果可以幫助到大家,還望關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