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委公務員考試條件(江蘇考公務員的要求和條件)


大家好,關于江蘇省委公務員考試條件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江蘇考公務員的要求和條件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江蘇省委公務員考試條件(江蘇考公務員的要求和條件)

本文目錄

江蘇省委公務員考試條件(江蘇考公務員的要求和條件)

  1. 江蘇獄警公務員考試條件
  2. 江蘇考公務員的要求和條件
  3. 江蘇省 宿遷市 公務員報考條件
  4. 2022年江蘇公務員考試有專業(yè)要求嗎
  5. 報考江蘇省公務員的問題

江蘇獄警公務員考試條件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江蘇省委公務員考試條件(江蘇考公務員的要求和條件)

您好這位考生,中公教育很高興為您服務!

以下是2013年江蘇獄警公務員考試簡章,供參考:

江蘇省公安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

發(fā)布日期: 2013-02-18

江蘇省公安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工作與全省考錄公務員工作一并進行,公開招錄人民警察850名。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江蘇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50號)精神,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報考人民警察,需符合2013年全省考錄公務員規(guī)定的有關條件,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志愿從事公安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

(三)符合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專業(yè)、學歷等條件和要求;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2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一般不超過25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省級公安機關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

(五)身體健康,體貌端正,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不具備公務員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4.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5.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或欺騙組織、領導和公眾的;

6.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7.違反財經(jīng)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模?/p>

8.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9.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1.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2.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

14.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5.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6.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7.自2010年2月22日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18.自2008年2月22日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的;

19.自2010年2月22日以來,擔任領導職位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的;

20.自2010年2月22日以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1.2012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1、2012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22.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3.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24.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

二、考錄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警的網(wǎng)絡報名和資格審查與全省招錄公務員工作同步,網(wǎng)址見省、市招考簡章。時間:2013年2月22日至28日。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二)筆試

1.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試類別,見各市招錄職位簡章。

2.筆試內容

A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

公共科目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各科目考試范圍以《江蘇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3.筆試時間

2013年3月24日: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

10∶10~11∶5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

下午14∶00~16∶30《申論》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體檢和體能測評

體檢、體能測評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安機關負責組織實施。體檢、體能測評時間安排在面試前進行。在筆試公共科目合格的人員中,按照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體能測評人員。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見附件)執(zhí)行。因體檢和體能測評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遞補。

(四)資格復審

體能測評、體檢合格的考生,在參加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經(jīng)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試資格。

(五)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原則上按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工作按照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tǒng)一要求組織實施。

(六)考察(政審)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總成績。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政審對象。政審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實施。遇有不合格者,分職位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七)錄用

各招錄機關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體檢測評)、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由錄用審批機關在當?shù)厝肆Y源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網(wǎng)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由招錄機關報經(jīng)省公安廳政治部審核同意后,報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

三、錄用后管理及待遇

錄用人員須參加市級以上公安機關組織的新民警崗前培訓,試用期一年。培訓、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評授警銜,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訓或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考錄用人民警察工作,要嚴格執(zhí)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招考人民警察有關規(guī)定以及2013年江蘇省公務員考錄工作的要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考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能力。為方便社會各界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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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考公務員的要求和條件

江蘇考公務員的要求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碩士以上學位應屆畢業(yè)研究生(非在職)以及招考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1年2月7日以后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按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jiān)獄及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zhí)行。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招考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報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公安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報考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

7、具備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其中考試筆試考察的是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而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江蘇省 宿遷市 公務員報考條件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目前2014年江蘇公務員的報考條件還沒有出來,你可以參考下,2013年的宿遷公務員的招考公告,

一、招考對象

1、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畢業(yè)生(含201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全市職位均可報考,不受生源地或戶籍限制;其他本科學歷(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等)人員限本市戶籍。

2、具有本市戶籍(2013年2月21日之前落戶,下同)的大專學歷人員和本市生源的2013年普通高校應屆大學??飘厴I(yè)生,全市職位均可報考。

3、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在宿駐軍配偶、在宿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縣(區(qū))的職位。

4、本市和駐宿省垂管部門定向招考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90”—“93”),招考對象為本市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村任職的省、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

5、定向招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4”),招考對象為:經(jīng)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經(jīng)我省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到農村基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6、定向招考“面向在宿遷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5”),招考對象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宿遷服務的基層項目人員(含市委組織部選調生,不含大學生村官)。

7、定向招考優(yōu)秀村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招考對象為:本縣(區(qū))行政區(qū)域內2011年8月31日前任職、近兩年所在村處于本鄉(xiāng)鎮(zhèn)綜合排名前三分之一以內或受過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縣直部門表彰)、現(xiàn)仍在任的村(社區(qū))支書(主任)(不含省、市選聘大學生“村官”)。

8、2010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招考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jīng)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jīng)歷,畢業(yè)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jīng)歷,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jīng)歷,均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8月31日。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可選擇省內筆試考區(qū)就近參加筆試。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3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3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

繳費時間:2013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

報考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后,報名方為有效。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和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

C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科。

(二)筆試時間及科目

筆試時間:2013年3月24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10~11:5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

下午14:00~16:30《申論》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yè)知道提問。

2022年江蘇公務員考試有專業(yè)要求嗎

2022年江蘇公務員考試大部分職位均有專業(yè)限制,也有部分職位專業(yè)不限。不限專業(yè)的崗位有三農崗位、綜合管理崗位、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崗位、獄警崗位等。有16%的崗位不限專業(yè),計劃招聘1268個名額不限專業(yè)。每個崗位對于專業(yè)的要求都不一樣,要具體到每一個崗位,具體請查看招錄職位表。

江蘇公務員各招錄機關的錄用計劃、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網(wǎng)站查詢: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門戶網(wǎng)站、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及各設區(qū)市黨委組織部門戶網(wǎng)站。

考生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照職位要求和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報考者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后,可在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者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后,在繳費截止時間前使用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完成網(wǎng)上繳費,報名方為有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繳費狀態(tài)以報名網(wǎng)站顯示為準。

以上是“2022年江蘇公務員考試有專業(yè)要求嗎”的全部解答。

報考江蘇省公務員的問題

如果你戶口不在江蘇,你檔案不要轉走,一直留在學校,2010年可以以應屆生參加江蘇省考

江蘇省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2009-02-13 10:40:06瀏覽次數(shù):35152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江蘇省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經(jīng)研究,現(xiàn)就2009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一、關于年齡、年限的計算問題

1、年齡計算

以報名日期計算。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為1973年2月20日至1991年2月26日期間出生。

其他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

2、年限計算

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09年8月31日。如:職位要求“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滿2年。

二、關于學歷的問題

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電大中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普通班,下同)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方可報名。

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職位(不含法警、法醫(yī)、聘任制書記員職位)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含普通高校學歷,以及通過電大、函授、夜大、自學考試等方式取得的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

雙??茖W歷按??茖W歷報考;雙本科學歷按本科學歷報考。高學歷人員可報考相對低學歷要求的職位,但須符合該職位所需學歷對應的專業(yè)要求。

2009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jīng)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三、關于招考對象問題

1、社會在職人員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研究生不受戶籍限制、2009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全省職位均可報考。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所在地的職位。

2、在寧省級機關及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職位,本省生源和戶籍的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均可報考。

3、各市及其以下單位的職位,招考對象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上述規(guī)定,結合各地實際確定,并在招考簡章公布。其中,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的職位按司法系統(tǒng)招警簡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招考的鄉(xiāng)鎮(zhèn)職位(職位代碼為“98”),招考對象為各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現(xiàn)任村支書(主任),并任現(xiàn)職務2年以上,表現(xiàn)優(yōu)秀的人員?!皟?yōu)秀”的標準由各市制定。

5、面向選派到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yè)生招考的職位(職位代碼為“94”—“96”),招考對象為經(jīng)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員;經(jīng)我省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農村基層的大學生服務滿1年(不含2007年以來省選派的大學生“村官”),考核合格的人員。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2005年以來在中央國家機關和我省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2004年2月20日以來被辭退的公務員和參照單位工作人員;

(4)2006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聘任制書記員(辭職也不能報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非2009年應屆畢業(yè)高校學生;

(6)現(xiàn)役軍人;

(7)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

四、關于報考政法機關的資格問題

除公告和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外,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者,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者,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不得報考相關的政法機關。

五、關于“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如何理解?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截止2009年8月31日,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yè)、非公有制單位、農村及城市社區(qū)工作累計2年以上的經(jīng)歷。具有在軍隊團以下單位服役經(jīng)歷的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自謀職業(yè)、個體經(jīng)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jīng)歷。

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jīng)歷,不能視為工作經(jīng)歷。

六、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的人員可否報考?

由國家(?。┙逃姓块T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y(tǒng)一招生考試,經(jīng)省級招生部門按規(guī)定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

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

七、師范類畢業(yè)生和在職中小學教師能否報考?

本省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可以報考,外省籍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需學校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方可報考。在職中小學教師允許報考,但必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具體何時提供,由各市、各主管機關根據(jù)復審情況確定。

八、參加“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yè)生如何報考?

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的,憑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報考面向選派到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yè)生招考的職位。服務期滿2年內,也可以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九、2007、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但尚未就業(yè)、戶籍仍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畢業(yè)生可否以應屆生身份報考?

可以按社會在職人員身份報考(市里招考簡章有特別說明的,按該市簡章報考)。

十、關于身份證的問題

居民身份證在本次招考的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錄用等環(huán)節(jié)都要使用,考生必須準確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碼。

報名時可以使用15位或18位號碼的身份證,考試時攜帶的身份證號碼一定要與報名登記的身份證號碼一致。

居民身份證丟失尚未補發(fā)的,由原簽發(fā)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派出所或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并在證明上寫明原身份證號碼。

十一、關于回避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考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上述回避關系的職位。

十二、關于開考比例問題

開考比例原則上為3:1,部分招錄研究生的職位開考比例可為2:1,具體見招考簡章。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組織人事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不能開考的職位,組織人事部門應及時通知考生,并允許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重新報考其它職位。

十三、關于專業(yè)科目考試的問題

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職位(不含僅限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報考的職位、法警職位、法醫(yī)職位、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加試法律專業(yè)知識,其具體學科范圍為:法理學、憲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考試與公共科目筆試同一天進行。

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在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任計劃8倍的比例確定人選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形式為聽打速錄。

其它職位是否加試專業(yè)科目及加試時間、地點見職位簡章和招考簡章。

十四、關于法院聘任制書記員專業(yè)技能測試的要求

專業(yè)技能測試為計算機聽打速錄能力測試。時間為15分鐘?,F(xiàn)場播放兩段錄音資料,考生用漢字將錄音資料內容輸入計算機。測試結果滿分為100分。

測試采用計算機鍵盤輸入、亞偉機輸入兩種方式進行。計算機鍵盤輸入方式提供:微軟拼音輸入法2003版、智能ABC輸入法、紫光拼音5.0版、全拼輸入法、基礎五筆輸入法5.0版、萬能五筆輸入法6.5版、微軟王碼五筆輸入法98版、極品五筆6.6版、智能陳橋5.4版。亞偉機輸入方式提供亞偉速錄機,使用亞偉速錄機專用軟件進行漢字輸入??忌坏檬褂闷渌斎敕ㄟM行考試。

評分標準: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漢字輸入速度及準確率為標準進行綜合評分。測試語音播放速度為120字/分鐘。

考生按照專業(yè)技能測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

十五、資格審查需提供哪些材料?

1、報名時,通過報名網(wǎng)絡填寫報考者的基本信息和職位要求的其它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近期電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的材料:①200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②其他考生需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戶籍證明、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經(jīng)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也可在體檢前提供);③需減免考試費用的特困考生、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④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⑤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⑥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3、2009年應屆畢業(yè)生,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等。

十六、關于體檢工作和體檢標準

招錄體檢工作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其中,公安、司法人民警察錄用體檢工作執(zhí)行公安部、司法部頒發(fā)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警體檢工作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其它職位,對體檢有特殊要求的,見職位簡章。報考公安人民警察的,體檢和體能測試時間可在面試前進行,其參檢比例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公安部門研究確定。

十七、哪些情形為錄用考察不合格?

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有抵制、反對言行者;

(2)因政治、經(jīng)濟和其它問題正在受審查尚未有結論者或雖有結論但不適宜錄用為公務員者;

(3)因工作失職或不負責任,給黨和政府的聲譽、國家財產以及人民群眾的利益造成損害者;

(4)組織紀律渙散,經(jīng)常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

(5)思想作風不正,破壞團結造成不良影響者;

(6)有民族分裂思想,參與民族分裂活動者;

(7)參與賭博、吸毒、賣淫、嫖娼、斗毆及從事封建迷信活動者;

(8)違反外事紀律,泄露黨和國家機密者;

(9)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

(10)受過刑事處罰、被勞動教養(yǎng)者;

(11)自2006年2月20日以來,因違犯黨紀、政紀受到紀律處分者;

(12)自2004年2月20日以來,被各級黨政機關辭退者、被全民所有制事業(yè)單位依據(jù)《全民所有制事業(yè)單位辭退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調發(fā)[1992]18號)第三條第(四)至(九)款辭退者;

(13)報考政法機關的,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者;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者;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14)2008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07、2008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者;

(15)2009年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受到“記過”以上校紀處分且尚未解除者;

(16)因其它問題不宜進入公務員隊伍者。

十八、法院聘任書記員的管理及待遇

聘任制書記員的管理和待遇,按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貫徹〈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的意見》執(zhí)行。

聘任制書記員實行單獨序列、合同管理。新聘任制書記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正式簽訂聘任合同,聘任期限為3年。

國家出臺有關規(guī)定前,聘任制書記員在聘任期內,與其所在法院同職級人員,享受同等工資、福利待遇。

十九、關于招考參考教材問題

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對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教材,也未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各科目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09年錄用考試公務員考試大綱》。考試大綱通過網(wǎng)絡公布。

二十、關于考試費用問題

按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報名筆試費用98元/人,面試費用100元/人。報名筆試費用,在網(wǎng)絡報名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月28日前通過指定銀行繳納,逾期未繳費視作報名無效。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各地可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減免考試費用。具體辦法為:報名時,先通過銀行進行繳費。筆試后,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當?shù)厝耸驴荚嚥块T指定地點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事廳

2009年2月16日

OK,關于江蘇省委公務員考試條件和江蘇考公務員的要求和條件的內容到此結束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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