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制度我要考試(什么是公務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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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制度我要考試(什么是公務員考試)

本文目錄

公務員制度我要考試(什么是公務員考試)

  1. 公務員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2. 建立公務員制度的目的與意義
  3. 我國國家公務員可以通過考試、選舉、任命等方式錄用
  4. 什么是公務員考試
  5. 公務員考試和科舉制度有什么區別

公務員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根據廣義上公務員制度的界定,其內容包括:

公務員制度我要考試(什么是公務員考試)

1、公務員的范圍;

2、公務員管理體制;

3、公務員的行為規范(包括公務員的權利、義務和紀律);

4、公務員管理制度(包括分類制度、錄用制度、任免制度、職務升降制度、考核制度、獎勵制度、交流制度、培訓制度、工資福利保障制度、回避制度、違紀懲戒制度、辭職辭退制度、退休制度、申訴控告制度等)

擴展資料:

中國公務員制度制度特色

1、不搞"政治中立"

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是建立中國公務員制度的根本指導原則。建立公務員制度的目的就是要為貫徹和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提供制度保證。所以,要求公務員必須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捍衛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而西方文官制度則強調所謂"政治中立"的原則,要求文官不得參加黨派等政治活動,在公務活動中不得帶有黨派的政治傾向性等等。

2、堅持黨管干部

中國共產黨是領導各項事業的核心力量,公務員制度是黨的干部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在公務員的管理上,強調要堅持黨的組織領導,貫徹黨的組織路線,保持黨對政府重要領導人選的推薦權。而西方文官制度則強調文官管理必須獨立于黨派之外,"不受任何黨派干預","與黨派政治脫鉤",是獨立的管理系統。

3、不搞"兩官分途"

我國公務員制度沒有"政務官"與"事務官"的劃分。這是由于我國是共產黨執政的國家,不搞多黨輪流執政,所以不存在政務官與事務官的截然分野。而西方文官制度則實行"兩官分途",強調政務官的所謂政治化和事務官的所謂職業化,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職官體系,相互之間不能轉任。

4、堅持服務于民的宗旨

做人民公仆,為人民辦事,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這是中國公務員最根本的行為準則。中國公務員沒有自己集團的特殊利益,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特權。而西方國家的文官則是一個獨立的利益集團,它受雇于政府,是政府的雇員,一切服從政府需要,為政府利益服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家公務員制度

建立公務員制度的目的與意義

建立和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克服現行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按照分類管理的要求,實現對國家公務員的科學管理,保障國家公務員隊伍的優化、廉潔,提高行政效能,使各級政府機關更好地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概括地講:建立和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意義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建立和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有利于建立健全科學的分類管理體制。把國家行政機關工作從大一統的干部隊伍中分離出來,形成獨具特色的公務員管理體系,依法進行科學管理,有利于強化政府指揮系統,提高機關工作效率;也便于其它機關根據各自工作人員的特點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同時對建立企業、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也將起到促進作用。

第二,建立和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有利于加強廉政建設。廉政建設的核心是提高隊伍素質和加強制度建設,國家公務員制度正是從這兩個方面,為廉政建設提供了保障機制。通過考試錄用、嚴格考核、正規化培訓等,提高公務員隊伍素質;通過義務權利、紀律、回避、申訴控告等制度,保證和促進公務員依法行政,廉潔奉公;通過人事管理的法制化,避免用人中的不正之風。

第三,建立和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有利于促進政治民主化建設。國家公務員制度體現了公開、民主、平等、競爭的原則,為符合條件的公民擔任公職、管理國家行政事務,提供了平等的機會;為人民群眾監督國家公務員行使行政權力、執行國家公務活動,防止人民公仆變為人民的主人,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國國家公務員可以通過考試、選舉、任命等方式錄用

國家公務員審批錄用的方式國家公務員的錄用方式,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原則,根據考試或考核的結果,擇優錄用公務員的具體形式。錄用是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中最重要的環節和內容。它直接關系到啟用什么樣的人為國家公務員的問題。目前我國公務員錄用的具體形式主要有以下兩種。1.考試錄用考試錄用,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通過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一種方式。其范圍主要適用于由政府系統外進入國家行政機關擔任領導職位的初級公務員。2.直接調任直接調任,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從政府系統以外的在職人員中調任一定領導職位的公務員。所謂一定領導職務,主要是指國家行政機關職務系列中的副部長、正副司(廳、局)長、正副處長及地市縣中局(科)級干部。在我國行政機關的各級領導職位出現空缺時,主要靠內部晉升和調配來解決,但同時也需要從黨群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中選調一些人員來擔任。對這部分人的調任,一般不通過考試的方式錄用。當然,在調入時要對選調對象在執行黨的基本路線中的表現等進行全面的考察,符合該職位任職條件的方可調任手續。三、國家公務員審批錄用的程序錄用程序是指按時間先后或依次安排的錄用工作的步驟。這可以增加錄用工作的透明度,增強參與監督的環節;賦予錄用工作規范性和一定法律效力的特點,確保公正、平等。擇優錄用適合國家行政機關職位的優秀人才,保證錄用工作的高效、廉潔。(一)準備階段準備階段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職位及人員的缺額調查;第二,補缺方式的科學論證;第三,錄用經費的預算及其籌措。這三個方面的工作是整個錄用工作的基礎。(二)錄用階段錄用階段就是初級公務員錄用工作的組織實施階段。具體包括下述幾個步驟:1.確定推薦比例。在考試、考核、體檢合格后,根據各部門的錄用計劃,確定各部門、各單位的推薦比例,推薦比例大小根據合格者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之間的差額確定。當合格者多于計劃錄用人數時,以綜合成績高低為序,實行差額推薦。對于合格者等于或小于計劃錄用人數的專業,實行等額或缺額推薦。2.公布錄用候選人名單。3.編制和管理錄用候選人名單。凡考試體檢合格者,編入錄用候選人名冊。名冊中的人員都具有被推薦的資格。錄用候選人名冊主要包括基本情況,考試、考核、體檢情況,推薦情況等三方面的內容。錄用候選人名冊的管理包括下列事項:(1)除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從名冊中除名:已被錄用;自錄用通知下達之日,一個月內不報到者;本人向名冊管理者提出不愿在該名冊中被挑選錄用者;因突然事故死亡或傷殘影響工作者;經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者。(2)恢復。已被除名的錄用候選人提出充分理由,經調查成立時,恢復其錄用候選人資格,重新進入錄用候選人名冊。(3)查閱。錄用候選人名冊對各部門和報考者開放。報考者及其委托人查閱名冊需填寫查閱申請單,說明查閱的理由和內容,經名冊管理者批準,即可查閱。錄用候選人名冊的有效期為1年。在有效期內,名冊中人員保留被推薦資格。4.推薦。主考機關編制推薦錄用表,將每一個錄用候選人的有關情況填入表中,按確定的推薦比例、報考志愿和成績高低分別向用人部門推薦。5.錄用手續用人部門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綜合評定報考者的考試與考核結果,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批。政府人事部門根據用人部門報來的擬錄取人員名單,錄用手續:(1)政府人事部門在錄取人員名單上填寫人事部門意見。(2)向用人部門發出錄用通知書。(3)用人部門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向被錄取者的所在單位和被錄取者發出通知,由所在單位協助有關手續。被錄用者持錄用通知書及有關證件,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部門報到。報到限期一個月,逾期者取消錄用資格。6.國家公務員的試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32條規定;“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痹谠囉闷陂g,新錄用的公務員要接受崗前培訓,合格的才可正式任職;新錄用的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公務員,應安排在基層工作一、二年。對新錄用工作人員在試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終止其試用期和取消其錄用資格: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法律制裁和行政處分的;由于隱瞞病史在試用期間犯病,經指定醫院確診,一年內無法正常工作或痊愈的。(2)考生被錄用在試用期間注意以下幾點:轉換角色,認真履行公務;工作嚴謹,一絲不茍;遵守紀律,勤政廉潔;尊重上級,服從命令。(3)國家公務員試用制度的意義。公務員試用制度是政府機關錄用工作人員的最后一關,是保證公務員素質的最重要關口。試用期滿,經個人小結、用人司、室、科領導和全體同志評議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三)錄用后的工作1.錄用后的任職定級(1)對錄用時已明確報考職位的新錄用國家公務員,按報考職位和德才表現任命職務,根據本人的學歷、資歷條件,確定級別。對錄用時未明確報考職位的新錄用國家公務員,一般按以下規定任命職務,確定級別:①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人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可任命為事員,定為十五級;大學??飘厴I生,可任命為科員,定為十五級;大學本科畢業生,可任命為科員,定為十四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第二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可任命為科員,定為十三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可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十二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何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十一級。②新錄用的具有一定工作經歷的人員,根據本人德才表現、學歷、工作經歷和原任職務,比照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任命職務、確定級別。

什么是公務員考試

公務員考試是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錄用考試。都考什么內容?

公務員考試和科舉制度有什么區別

科舉制度與公務員考試制度的比較

(一)考試內容和錄用程序

歷史往往出現輪回的現象,科舉制廢除百年之后,在中國的土地上又出現了國家公務員“逢進必考”的制度。其一,國家公務員的考試不是考學(即并非升入高一級學校的考試),而是考官(即通過考試選拔國家公務員)—從這一意義上講,兩者之間的目的是完全相同的。其二,都是通過公正嚴格(至少在理論上)的文化考試,選優劣汰,使考試中的勝出者進入社會管理階層—從這一意義上講,兩者之間的手段也是完全相同的。唯一的區別只是在考試的內容方面—科舉是考八股文,而現在舉行的公務員考試則要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管理諸多方面的科學知識。

公務員考試一般分為口試和筆試兩種。而像美國等國除了口、筆試外,還對某些技術人員進行實際操作的考試??荚噧热葑⒅貙嶋H,強調能力,并注意通才和專才相結合,對不同類型的公務員進行不同形式和內容的考試;錄用程序相對也比較簡單,大體分為四階段:即,招考、考試、選用和試用。而中國的科舉考試雖也有口、筆兩試,但考試內容嚴重脫離實際,不注重能力,只局限于四書、五經、詩詞歌賦,鼓勵死記硬背,八股文風,泛濫成災,往往造成學非所用,用非所學局面??荚囦浻贸绦蚋羌姺睆碗s,層級較多。拿清朝來說,它的錄試要經過縣試、府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和任用這樣一個過程,往往一個人取得最后的成功要耗費了大半生的時光,甚至一個人到老也不能及第。

通過以上簡單的比較,我們便不難明白,只要稍作理性思考,便不能將科舉制全盤否定,科舉制的形成和被固定為一項國家制度,并非是人力的主觀設計,而是在多種方法比較中最優選擇的結果。同樣,科舉制度延續1300余年,也決非任何封建帝王,統治階級刻意維系所能得逞,而是它本身相對的合理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自然達到的結果。

(二)官吏考核和晉升方式

現代公務員在考核過程中一般都遵循這樣一些原則:民主公開原則、客觀公正原則和保障原則(指公務員對不公平的考核評語有申訴的權利,甚至向法院提起訴訟)。晉升也通常是由考試晉升、考核晉升和年資晉升這幾種方式組成。這些做法的目的很顯然是為了確保對公務員在考核和晉升上的合理和客觀。而科舉制下的官吏考核和晉升固然有許多和西方文官制度下在官員的考核和晉升方面相同的好的原則和方式,但由于處于封建社會人治的大環境下,所以在操作時,往往帶有的是更多的人情關系烙印??己斯倮敉皇歉鶕豢己苏叩哪芰蛯嵖?,而是根據考核官吏者自己的喜好、憎惡和與其的關系來作出判定。中國歷史上,像范仲淹、歐陽修等由于遭到不公正考核而不能升遷、甚至貶謫的官員不計其數,這不僅使大量有才、有識志士不能脫穎而出,人盡其才,而且也加劇了各個朝代的滅亡步伐。

改革開放以來,由于我國社會的轉型,無論經濟體制還是政治體制都相應發生了重大深刻的變化。公務員制度的確立便是其中之一?,F行的國家公務員制度明確規定了必須通過嚴格、公正的考試程序,方能進入公務員隊伍的政策,從而結束了公務員選拔的非制度性、非程序性和隨意性。這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但與古代的科舉制相比,這種考試對應試者尚有一些預設的條件,如文化程度(即大專以上文憑)、身份條件(如戶口所在地、應試者先前的職業)……等等方面的限制。在這一點上,我認為應當汲取古代科舉制的優點:即摒棄一切先決條件,使國家的行政機構向著盡可能大的社會面開放,凡有志于做公務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哪怕他沒有大專文憑、戶口也不在本地、是工人農民或從事其他社會職業……都可以參與考試。這樣才能體現公開、公平和公正,同時擴大人才選擇的范圍。也許有人會認為這樣做會使應試人數大大增加,不利于操作管理。其實這種顧慮是多余的,因為現代社會是一個多元開放的社會,人們選擇職業的范圍比古代寬廣得多,愿意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人決不可能很多。而且即使參考的人很多,也必須堅持考試面向全社會開放的原則。

(三)法規、制度層面

中國的科舉制由于是出現在等級森嚴,以皇權為中心的封建社會中,皇帝的口諭、圣旨就是法令,所以它帶有了很強的隨意性和人治化的內容,也沒有形成相應的完整制度和法規??婆e往往隨著皇帝的意志變動而變動,可廢可立,可舉可停。以宋代為例,自宋太祖開寶七年(公元974年)至宋仁宗嘉佑元年(公元1056年),宋代建國已有97年,而科舉僅有44次。

西方公務員制度,從它產生的那天起就有了其法制化、正規化的內容。每個國家在有公務員制度的同時,都有相關的公務員制度主體法規。如英國1855的《關于錄用王國政府文官的樞密院令》、美國1883年的《彭德爾頓法》、法國1946年的《公務員總章程》、德國1953年的《聯邦官員法》。這些法規從制度層面上保證了公務員制度的連續性和有效性。

目前我國與公務員制度有關的法規是 1993年8月頒布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這個條例與西方國家頒布的有關法規相比,不僅在數量上不夠,而且在內容上也有待于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加快與公務員制度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一方面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公務員管理的客觀性、公正性和科學性的內在需要。

簡單說就是1.考試時間:公務員考試每年每個月每個地方都有;科舉考試三年一次。

2.考試內容:公務員考試靈活,注重能力;科舉很死板,考四書五經。

3.考試對象:公務員考試針對的人群比較普遍;科舉只針對讀書人,那時不多。

4.考試程序:公務員考試面試通過即成為公務員;科舉還得經過鄉試,會試,殿試等,等級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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