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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湖北省考時間
2023年湖北公務員考試時間是:2月25日-2月26日。
什么是省考?
省考是各省公務員考試的簡稱,各省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招錄由省級主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編制隸屬于各省。省考范疇也包括北京等四個直轄市、內蒙古等五個自治區(qū)以及廣州、深圳等個別地市組織的市考。
省考與國考的區(qū)別:
第一,組織單位和招考機關不同。國考的組織單位由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組織,而省考以各省為單位,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及省公務員局組織的公務員招錄考試,為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招錄公務員;
按招考機關的層級和隸屬關系,公務員考錄職位分為中央和地方兩大序列,中央序列職位的考試即通稱的“國考”,地方序列職位的考試即通稱的“省考”。
第二,招考對象以及考試時間有所差別。國考的招考對象比較開放,無戶籍限制,而省考多會有戶籍限制,但近年來大部分省份也有放開的跡象;
國考的報名時間多在每年10月中下旬,考試時間多在每年11月末或12月初,而省考各省份時間不一,多集中在上半年的3至5月份,尤其是4月份多省份會選擇在同一天考試,當然下半年也會有一些省份考試,多在9月份為主。
第三,考試內容的細節(jié)上有所不同。首先,命題組織模式不同,國考有自己的命題組,由命題專家統(tǒng)一命題。但地方沒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財力組織自己的命題組,所以地方公務員考試試題主要來自人事部門考試中心題庫。
其次,考試科目大體相同,但細節(jié)有所差別。公務員考試包括筆面試兩階段,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兩部分。國考中,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行測為統(tǒng)一一套試題,而申論分為省級以上和副省及以下兩類試卷,部分職位加試專業(yè)科目,如:證監(jiān)會、銀監(jiān)會、保監(jiān)會以及外交部。
省考公共科目會有些許差別,江蘇省考會單獨列一門公共基礎考試,即江蘇省考考行測、申論和公共基礎三門,上海等地的部分職位考試還需加試農村基礎知識和社區(qū)基礎知識等。
面試中,國考和省考基本采用結構化面試,國考中央部委的職位多以無領導和結構化相結合的方式,部分省考職位也采用無領導形式,如吉林的甲級職位,云南的省直系統(tǒng),浙江舟山的法檢系統(tǒng)等。
第四,題量與考試難度的差別。國考相對省考,除了難度大,在題量方面也比省考要大一點。比如省考中行測聯(lián)考試卷只有120道題目,而國考會有135-140道題目。申論方面,國考試卷分副省級和地市級兩種,對于考生的答題要求也是不一樣的,相對字數(shù)要求也會更高。
湖北公務員考試網的時間安排
2012年3月20日,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召開湖北省2012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視頻部署暨新聞發(fā)布會。會議由省公務員局副局長張小鳴主持,省人社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省公務員黨組書記溫興生介紹2012年湖北省公考的基本情況和政策調整有關情況,并對做好2012年湖北省公考工作進行了部署和安排;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人社廳黨組書記、省公務員局局長翟天山出席會議并講話。省編辦、省人事考試院有關領導出席會議。省直招錄機關的領導和人事處長、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的領導分別參加了主會場和分會場的會議。
湖北公務員考試網了解到:2012年,全省各級機關2012年計劃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工作人員)5539名,其中,省直機關招錄82人,省直政法部門招錄302人,省直參公單位78人;地稅、工商、質監(jiān)等省以下垂直部門招錄602人,市州級機關696人,縣直機關1530人,鄉(xiāng)鎮(zhèn)2249人。總體招錄人數(shù)比2011年增加近400人,主要充實到鄉(xiāng)鎮(zhèn)一級機關??忌趶土晻r可參考2012年湖北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 2012年3月20日發(fā)布招考公告及有關政策;
3月23日—3月29日進行網上報名;
4月3日—4月9日進行網上確認;
4月14日—4月20日考生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
4月21日,在武漢集中舉行全省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
5月下旬,公布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6月上旬,組織職位公開調劑;
6月中下旬,全省統(tǒng)一組織面試;
9月底前,完成體檢、考察及錄用審批工作。 2012年3月23日開始,報考人員可登陸湖北省2012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以下簡稱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報考職位。
也可以通過下列網站查詢職位信息:
湖北公務員考試網
湖北組工網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
湖北省公務員局網
湖北人事考試網更加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撥優(yōu)秀人才充實黨政領導機關,不斷優(yōu)化公務員隊伍來源和經歷結構;進一步加大向基層傾斜力度,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建功立業(yè),鼓勵年輕干部到基層工作,建立來自基層一線黨政領導干部培養(yǎng)選拔鏈;堅持依法考錄、科學考錄、公平考錄;努力滿足招錄機關用人需求,促進人崗相配,實現(xiàn)公平正義;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不斷提高考錄工作服務水平。
(一)高度重視充實鄉(xiāng)鎮(zhèn)基層公務員隊伍,繼續(xù)堅持面向基層和一線的政策導向。
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干部隊伍建設的總要求,努力打造來自基層一線的黨政干部培養(yǎng)選拔鏈,形成人才到基層去、干部從基層來的人才培養(yǎng)鍛煉選拔的工作格局。
一是根據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有關要求,省直機關除特殊職位外,均從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考試錄用。這是我省從2008年以來就一直實行的政策。
二是實施省委干部培養(yǎng)選拔“2111工作計劃”,專門拿出2200余名編制和職位,面向省內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含國家特崗計劃支教生)、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學生士兵和村主職干部定向招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其他人員,以及服務期未滿、或考核不合格的“四項目”人員,不得報考。這一政策體現(xiàn)了省委對鄉(xiāng)鎮(zhèn)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的高度重視,也是對服務基層的大學生的政策傾斜。
三是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的通知》(鄂政發(fā)〔2011〕84號)要求,放寬了市州一級機關招錄范圍,全省市州一級機關,既可以招收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也可以招收近兩年從學校畢業(yè)的考生,包括應屆高校畢業(yè)生。
(二)圍繞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積極采取措施,解決基層邊遠地區(qū)招人難、留人難問題。2012年,武陵山試驗區(qū)、大別山試驗區(qū)內所屬縣(市),以及國貧、省貧縣(市)拿出部分職位面向本地和相鄰縣(市)戶籍和生源招錄,其中,屬于少數(shù)民族自治區(qū)域的縣(市)還可明確部分職位面向本地自治的少數(shù)民族招錄;定向的招錄職位原則上不限定專業(yè),考生錄用后,應與招錄機關簽訂不低于5年的服務協(xié)議,并在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這些措施,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關于“兩圈”建設、民族工作和扶貧攻堅工作的總體布局,既對招錄和穩(wěn)定本地人才實行一定的政策傾斜和保護,又保持公務員招錄工作總體的開放性,有利于人才引進和交流。
(三)以公務員能力席位標準為依據,科學合理設置招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在公務員考錄中,全省各級機關在設置公務員招錄職位時,認真按照公務員崗位職責規(guī)范和能力席位標準,進行職位分析,合理設置招考職位資格條件,堅決杜絕設置與履行崗位職責無關的限制性條件。省公務員局專門下發(fā)了《湖北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作為職位設置和資格審查的參照,堅決杜絕網絡上所謂“蘿卜招考”現(xiàn)象在我省的發(fā)生。
(四)實行分級分類設考,增強考試錄用工作的針對性和科學性。
一是繼續(xù)實行省市、和縣鄉(xiāng)機關分層設考。根據省、市(州)機關職位和縣、鄉(xiāng)職位不同的特點、不同層級初任公務員能力素質的不同要求,通過深入細致的職位需求調研,實行分級設考,以增強面試的針對性。
二是針對特定招錄對象的特點,實行單獨命題。2012年,在定向從優(yōu)秀村主職干部招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工作中,專門單獨命制《綜合知識》測試筆試題,以增強考試針對性。
三是針對一些行業(yè)和職位的特點,增加專業(yè)科目測試。對報考公安警察和森林公安警察的考生,加試《公安基礎知識》筆試;對于一些專業(yè)性強的職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還可增加專業(yè)科目考試環(huán)節(jié),增強職位適應性。
四是對于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的特殊職位,可以根據職位特點和用人需要,采取特殊職位的考試錄用辦法,滿足單位用人需求。
(五)實行網上資格審查。為努力營造和諧考錄的工作氛圍和條件,2012年一方面繼續(xù)要求考生公平設考、誠信報考,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職位設置和專業(yè)資格條件設置工作的指導和規(guī)范,恢復考生網上報名后的網上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六)進一步規(guī)范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工作。2012年,在公務員錄用體檢中,建立定點醫(yī)院體檢制度,全省準備指定并發(fā)布一批公務員考錄體檢定點醫(yī)院,在省直和各市州建立重大和疑難體檢問題的會商會診制度。同時,加強體檢工作的政策業(yè)務培訓和指導,對體檢醫(yī)生和體檢組織者進行全面培訓,明確體檢操作標準和規(guī)程、紀律要求,增強法律意識,嚴防體檢中的作弊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湖北省2012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
湖北省公務員考試時間
2023湖北省公務員考試考試時間為2022年12月3日-4日。
一、考試內容
1、公務員考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滿分均為100分。
2、公共科目筆試試卷分為3類,分別適用于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
二、時間地點
1、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22年12月4日上午9點—11點考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2022年12月4日下午14點—17點考申論。
2、8個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測試,中國銀保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中國證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以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為:2022年12月3日下午14點—16點。
三、溫馨提示
筆試在全國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qū)首府和部分較大城市設置考點。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利于順利參考,報考者在網上報名時,須將考點選擇為本人工作地或者學習地所在的省,并攜帶準考證和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件等參加考試。
湖北公務員考試時間
湖北省考公務員考試每年只有一次,湖北省作為聯(lián)考的省份之一,公務員考試每年考一次,招考公告發(fā)布的時間和報名時間一般都在3月份,正式筆試考試時間一般在4月份。但其實湖北的公務員考試,每年有兩次,一次上半年省考,一次下半年國考。
一、公務員聯(lián)考是什么
聯(lián)考顧名思義,就是聯(lián)合考試,即多個省份在同一時間進行公共科目即行測和申論的筆試,但是參加聯(lián)考的各省份的招錄工作都是單獨組織的,前期的出公告和大綱、報名,后期的查分、面試環(huán)節(jié)都是各自單獨進行的。
二、2023湖北省公務員考試時間
1.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1月10日9∶00至1月16日17∶00。報考人員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填寫誠信報考信息,如實并完整注冊個人基本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選擇合適職位提交報考申請。
2.網上繳費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1月30日9∶00至2月3日17∶00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繳費確認。
3.網上打印準考證。繳費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2月20日9∶00至2月25日9:30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4.筆試。筆試時間為2月25日-2月26日。報考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職位的,只參加綜合知識測試一科考試。
以上是湖北公務員考試時間的全部解答。
2021年湖北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湖北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21年度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2月20日至2003年2月2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經招錄機關同意,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0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享受艱苦邊遠地區(qū)傾斜政策的縣(市、區(qū))職位學歷可放寬到高中、技工院校、中專;
(七)具有報考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備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考程序
(一)查詢職位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職位表,有關報考政策、報名網絡技術等事宜詳見《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可于2021年2月19日起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bsrsksy.cn)查詢。
(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步驟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名時間為2月20日9:00至2月26日17∶00。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及《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職位表》,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填寫誠信報考信息,如實并完整注冊個人基本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選擇合適職位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可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已經報考涉密等線下招考職位的人員不得網上注冊報名,如果重復報名繳費則網上報名無效,也不退還報名費),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2月20日至2月25日,省人事考試院將每天發(fā)布一次報名數(shù)據,引導考生合理選擇職位。
報考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的,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2.報名資格網上初審。報考人員可于2月20日至2月27日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2月20日9∶00至2月26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已提交尚未審查的和通過資格初審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冊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報名初審不通過的,可完善個人注冊信息后重新報考原職位或改報其他職位。2月26日17∶00后,所有人員均不能再修改個人注冊信息或報考職位,請考生盡早報名,以免報名截止后因資格初審不通過而錯失考試機會。
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涉及職位公告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歷、其他招錄資格條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應于工作時間內,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省直機關、省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和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聯(lián)系方式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招考部門咨詢電話和信息發(fā)布網站下載”欄目查詢,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招錄機關聯(lián)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網站查詢或咨詢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
(三)網上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2月28日9∶00至3月4日17∶00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繳費確認,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網上改報職位
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3人的職位,取消招錄計劃。招錄職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lián)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退還考試費。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繳費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3月22日9:00至筆試前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筆試準考證保存到公示擬錄用人員階段。
報考線下職位的人員,由招錄機關繳費確認并發(fā)放準考證。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的職位,不收取報名費,由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一)筆試科目
報考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職位的,只進行《綜合知識測試》一科考試。其他職位均須參加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職位單獨命制申論題本。報考公安機關職位的人員,還需參加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筆試有關要求詳見考試大綱。
(二)筆試時間
3月27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3月27日下午14:00-16:30申論
3月28日上午 9:00-11:00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
3月28日上午 9:00-12:00綜合知識測試
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根據考試報名和疫情防控等情況,考點將設置在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
(三)查詢成績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在筆試閱卷結束后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相關違紀違規(guī)信息在查詢分數(shù)界面一并告知。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qū)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時將予以傾斜。
四、資格復審
面試和專業(yè)測試前,達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職位,組織資格復審。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多計劃職位,按核減后的職位計劃數(shù)組織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由招錄機關按照職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依據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凡放棄資格復審,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招錄機關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后,對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職位,除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開考的艱苦邊遠地區(qū)、緊缺專業(yè)人才、基層“招人難”等職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減招錄計劃。
五、專業(yè)測試
部分需要進行專業(yè)測試的職位,專業(yè)測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
六、面試
(一)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面試公告發(fā)布后,考生放棄面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不再進行遞補,因考生放棄面試導致該職位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該職位可正常開考。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達到本場考試(同一考官組、同一面試題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
(二)綜合成績折算
考生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折算。
公安機關職位,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4+申論試卷成績×0.3+公安專業(yè)科目試卷成績×0.3)×0.5+面試成績×0.5。
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職位,綜合成績=綜合知識測試試卷成績×0.5+面試成績×0.5。
其他職位:
不組織專業(yè)測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55+申論試卷成績×0.45)×0.5+面試成績×0.5。
組織專業(yè)測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55+申論試卷成績×0.45)×0.4+專業(yè)測試成績×0.2+面試成績×0.4。
七、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監(jiān)獄機關、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面試結束后需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每項體能測評成績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忌话匆?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作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人選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的職位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1∶1.5差額確定,其他職位按職位公告要求確定。
(一)組織體檢
體檢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報考公安機關、監(jiān)獄機關、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等職位,還須符合《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對身體條件的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忌话匆?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二)組織考察
考察前,考生提交個人自傳(1500字左右),考察組結合個人自傳,通過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報名資格進行復查,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考察情況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
體檢、考察可同步組織實施,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由招錄機關根據需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由招錄機關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職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九、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公示和錄用審批
招錄機關黨委(黨組)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
認真落實好干部標準,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對未達到公務員基本素質標準,有公務員職業(yè)應當禁止行為的;曾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影響公務員形象的;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的,以及其他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以下人員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參加公務員、選調生考試已公示擬錄用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報到、試用期內無正當理由主動放棄錄用資格、違反國家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新錄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取消錄用資格等情形未滿5年的人員(截至2021年2月20日);檔案資料不清、個人歷史不明,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人員;隱瞞個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涉毒吸毒的人員;不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心理素質的人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或錄用到所報考職位的情形的。
擬錄用人員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或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等信息,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公示后因擬錄用人員放棄錄用資格等原因造成職位空缺的,不再組織遞補。錄用審批后放棄錄用資格的,由招錄機關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錄用資格。
根據公務員法、《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guī)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辭去公職。
十、信息發(fā)布
報考省直機關、省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和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人員可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資格復審、面試、專業(yè)測試、體檢、考察、擬錄用公示等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職位的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擬錄用公示等信息可登錄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網站查詢。
特別提醒:
1.考生在考試特別是資格審查、面試和遞補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避免錯失錄用機會。
2.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仔細核對報考的職位、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照片、考試科目、資格審查結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錯失考試機會。
3.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3人的職位,取消招錄計劃,報考該職位并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
4.準考證是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等工作需要出示的憑據,請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處于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5.在招錄過程中如出現(xiàn)部分空缺職位,省公務員局將視情況確定是否組織第二次考錄。確定進行第二次考錄的,第二次考錄公告、職位及相關事宜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發(fā)布。
6.在招錄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及時關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
2021年招考部門電話及信息發(fā)布網站一覽表.xls
2021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職位表.xlsx
2021年度湖北公務員四級聯(lián)考考試大綱.doc
2021年度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doc
2021年度湖北省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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