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鐵們好,相信很多人對白山公務員考試年齡限制都不是特別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來為大家分享下關于白山公務員考試年齡限制以及08年白山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的問題知識,還望可以幫助大家,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
公務員單位包吃包住嗎
公務員一般不提供住宿,但鄉(xiāng)鎮(zhèn)的一些基層單位或偏遠單位將提供住宿。一些地區(qū)的公務員如果不提供住宿,將獲得住房補貼。具體情況,大家可以詳細咨詢當?shù)卣衅竼挝弧?br>

考公務員的好處:
1.公務員的工資還行。年輕公務員的平均工資為3000-5000元。一般來說,在三四線城市,它仍然可以保證基本生活。如果你未婚,生活可以放松,但如果你已婚并有孩子,這是另一種說法。而且,在未來,雖然公務員的工資也在上漲,但新的《公務員法》也在實施,公務員的待遇也在改善,總的來說,公務員的前景不是“錢景”。誠實地做一名公務員并不能讓你致富。整體而言,公務員的整體薪酬相對較好。
考試相關的真題、模擬題、歷年重要考點下載
國家公務員備考資料下載-圖
環(huán)球網(wǎng)校
智能小程序
立即下載
2.中國大部分地區(qū)公務員的社會地位都很高。薪資較低年輕公務員比薪資較高企業(yè)員工更有競爭力。我總結了朋友們的經驗,得出了這樣一條規(guī)則,即所謂的社會地位,或對外來者的尊重,在你第一次通過考試時是最明顯的。后來,如果你沒有擔任某個職位,隨著時間的推移,所謂的社會地位會變得越來越弱。而且,當你到了一定的年齡,你的工資不高,生活壓力增加,尤其是來自你的妻子和家庭,你將很難感受到所謂的社會地位。
3.在現(xiàn)實中,許多公務員處于最基層,他們大多與群眾有關,工作復雜。目前,年輕公務員的工作壓力也很大。公務員工作的總體難度表面上并不難,但需要高度系統(tǒng)性和全面性。它容易完成,很難做好,尤其是基層工作。公務員是年輕人的良好培訓機會,平臺也很好。通過對公務員的培訓,即使你去了其他專業(yè)崗位,除了專業(yè)崗位,你也不會差。
考公務員的缺點
1.盡管在申請考試時對專業(yè)有很多要求和限制,但進入系統(tǒng)后,你可能會做一些與專業(yè)不匹配的工作。我申請的職位需要英語研究生學位。我加入這項工作后,一天都沒有做過與英語有關的工作。為數(shù)不多的翻譯之一是自愿幫助他人。因此,我的英語不如我學習時好。不僅是我,我們單位的大多數(shù)人都從事與專業(yè)無關的工作,財務部除外。當然,并不是每個單元都是這樣的。同樣的制度,不同單位的情況是不同的。還有許多單位為他們的同行招聘人員。這要求你在申請考試前要了解一些東西。
2.因為它是一種制度,所以必然要做一些植根于苗紅的事情,比如及時學習上級講話精神,落實各項規(guī)定。不時撰寫分析總結報告,定期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平時要做好各種工作臺賬,每年都要進行幾次監(jiān)督檢查。還有各種定期工作會議、月度計劃、月度總結和數(shù)據(jù)報告,比我們的姑姑更準時。如果你不同意這些工作的價值觀,你可能會覺得這些工作既累又煩人。
3.公務員在價格比較方面幾乎沒有上升的空間,而且至少需要三年才能獲得晉升。這也因單位而異。一些單位在三年后可以如期晉升,而另一些單位則不能。例如,有許多工作人員在我的單位工作了十多年,許多人即將退休。但我們的薪水與職位無關。工作10年的科長與工作10年的科員相同。這并不比剛剛開始的年輕人多。
08年白山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中共白山市委組織部白山市人事局
2008年白山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2008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規(guī)定,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決定,面向社會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
一、招錄計劃
2008年全市各級機關計劃錄用公務員91名。其中:市直機關10名;縣(市、區(qū))直機關67名;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14名。詳見2008年白山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及其條件一覽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報考鄉(xiāng)鎮(zhèn)錄用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的考生年齡在25周歲以上(1983年4月19日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6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報考公安機關的年齡在29周歲以下(1979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6.考生與招考單位在職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即: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予回避,不能報考該招考單位。
7.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中專)以上學歷;報考縣(市、區(qū))及街道辦事處以上機關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含2008年全日制應屆統(tǒng)招畢業(yè)生和已經獲得成人高等學校、自學考試及國家學歷文憑考試畢業(yè)證書的人員)。
8.符合招考職位規(guī)定的具體條件。其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2008年4月19日前在縣、鄉(xiāng)黨政機關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不含市級以上參照或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時間累計兩年以上。
9.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去年我省各級公務員考錄過程中被公務員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原為公務員身份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以及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辦法
今年全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報名、資格審查、繳費確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均通過網(wǎng)絡方式進行。
(一)網(wǎng)上報名
時間:4月20日8時30分—4月28日16時30分
考生通過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http://www.jlgwy.net)
進行報名,并按要求上傳本人的電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職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其中:報考公安、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職位的報名截止時間為4月23日16時30分,未能通過體能測試的考生,可改報其他職位。
(二)資格審查及查詢審查結果
時間:4月21日8時30分—4月29日16時30分
考生報名后,通過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改報符合其他資格條件的職位。對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同級組織人事部門申請進行復核,并在第二個工作日內通過網(wǎng)絡得到答復。
(三)繳費確認
時間:5月4日8時30分—5月9日16時30分
考生通過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通過網(wǎng)上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后即為確認工作結束。
(四)打印準考證
時間:5月18日—5月24日
已被確認的考生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相關事宜
1、報名人數(shù)不足錄用計劃數(shù)5倍的職位,要按1:3的比例核減錄用計劃。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1:3比例的不組織考試,取消該職位的錄用計劃,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忌?月28日18時前,隨時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查詢本人報考的職位是否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請速于省干部錄用考試指導中心(電話:0431--89995607)聯(lián)系。未聯(lián)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責任自負。
2、報考公安、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體能測試的項目和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時間為4月24日9時,地點在白山市體育場(渾江大街靖宇路16號)。
3、報考少數(shù)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參加《申論》科目考試時,可以使用所報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shù)民族文字答卷。
4、鄉(xiāng)鎮(zhèn)機關錄用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報名考生應為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滿兩年或任村黨組織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滿三年的優(yōu)秀村干部,通過本人自薦、群眾舉薦或鄉(xiāng)鎮(zhèn)黨委推薦,由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政府人事局負責對其進行資格審查。
5、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攜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級民政部門或扶貧辦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原件)、低保證(復印件)或農村特困證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白山市考試中心審核同意后,可免繳其考試考務費用。
6、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復習大綱在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上公布,考生可免費下載。
7、聯(lián)系人及咨詢電話
招考部門聯(lián)系人咨詢電話
白山市市直梁景松 0439-8707871
楊莉莉 0439-3218515
王廷君 0439-5081251
長白朝鮮族自治縣宋巍 0439-8227420
仲崇立 0439-8258317
撫松縣陳建春 0439-6212611
柏世艷 0439-6219465
欒世和 0439-6230273
靖宇縣夏修鵬 0439-7225854
董大偉 0439-7234648
代正云 0439-7234222
臨江市王永震 0439-5223587
徐建東 0439-5233850
八道江區(qū)陳磊 0439-3361190
宋麗 0439-3361557
江源區(qū)楚緒清 0439-3721176
郭剛 0439-3722860
四、考試、體檢、考核與錄用
(一)公共科目筆試
1、筆試科目
報考市直機關的考試等級為甲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甲)、《綜合知識》(甲)和《申論》(甲)。報考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的考試等級為乙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乙)、《綜合知識》(乙)和《申論》(乙)。其中,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錄用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的考生,只考《申論》(乙)和《農村工作常識》。此外,報考公安機關的考生,須加試《公安基礎知識》;報考監(jiān)獄勞教單位的考生,須加試《監(jiān)獄、勞教專業(yè)知識》。
2、公共科目筆試時間和及格線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08年5月25日。具體安排為:
8:00——9:3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0:00——12:00《申論》
13:30——14:30《綜合知識》或《農村工作常識》
15:00——16:00《公安基礎知識》或《監(jiān)獄、勞教專業(yè)知識》
公共科目筆試各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總分為300分,及格線為180分(報考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單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總分為400分,及格線為240分;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錄用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總分為200分,合格線另行確定)。各招考單位在公共科目筆試及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照錄用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鄉(xiāng)鎮(zhèn)機關錄用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的面試比例為1:5)。如考生成績總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農村工作常識》、《綜合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各科成績均相同,一并進入面試。報考公安基層職位考生考試成績及格人數(shù)不足該職位招考計劃數(shù)時,省里將按照考生自愿的原則,于6月12日至13日組織報考同類職位考生進行二次網(wǎng)上報名,并依據(jù)二次報名考生筆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我省有關政策執(zhí)行,所加分數(shù)記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二)面試的組織及方法
面試由市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實施,面試試題由省里統(tǒng)一命制。
報考甲級職位的考生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法,報考乙級職位的考生采用結構化面談法。
在面試前三天要對參加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招考簡章和職位條件一覽表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其中:2008年全日制應屆統(tǒng)招畢業(yè)生需將《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推薦表》(此表可在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下載)加蓋所在學校學生管理部門公章后送交招考部門;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準考證等。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報白山市委組織部、白山市人事局核準。
(三)考試成績的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分別為50分、50分)。鄉(xiāng)鎮(zhèn)優(yōu)秀村干部招考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40%、6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分別為40分、60分),計算考生總成績時,按照所占比例折合后再進行匯總,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四)體檢和考核
根據(jù)考生總成績,按照錄用計劃1:1的比例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人選參加體檢。如考生總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各項成績均相同,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
體檢人選確定后,由市組織人事部門指定體檢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體檢。報考公安機關的,按照人事部、公安部頒布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報考監(jiān)獄勞教單位的,按照人事部、司法部頒布的《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報考其他部門的,按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頒布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人選由招考部門按照《吉林省錄用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考核內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組織考核。對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擬錄用人選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且考試總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錄用
對體檢與考核合格者,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或有反映但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擬錄用人選資格。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并辦理相關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考部門提出意見,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其錄用資格。
五、幾點要求
(一)報名時,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參加筆試和面試時,要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無效),證件不全者不允許參加考試。
附件: 2008年白山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及其條件一覽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九日
報考公務員中人民警察錄用條件
報考人民警察條件:
根據(jù)《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5條規(guī)定:報考人民警察,除必須具備報考國家公務員的基本條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面條件:
1、年齡在25歲以下。特殊崗位或少數(shù)民族和邊遠地區(qū)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廳(局)商錄用主管機關同意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30歲;
2、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裸眼視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區(qū)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廳、局商錄用主管機關同意可適當放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擴展資料:
人民警察的職務指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章規(guī)定了人民警察的職權。
第六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jiān)督;
五、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特種行業(yè)進行管理;
七、警衛(wèi)國家規(guī)定的特定人員,守衛(wèi)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qū)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jiān)外執(zhí)行的罪犯執(zhí)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jiān)督、考察;
十二、監(jiān)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jiān)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指導治安保衛(wèi)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第七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違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個人或者組織,依法可以實施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
第八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或者威脅公共安全的人員,可以強行帶離現(xiàn)場、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措施。
第九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準,對其繼續(xù)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xiàn)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并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于批準繼續(xù)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于不批準繼續(xù)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經繼續(xù)盤問,公安機關認為對被盤問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間作出決定;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間不能作出上述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第十條遇有拒捕、暴亂、越獄、搶奪槍支或者其他暴力行為的緊急情況,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可以使用武器。
第十一條為制止嚴重違法犯罪活動的需要,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可以使用警械。
第十二條為偵查犯罪活動的需要,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執(zhí)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強制措施。
第十三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職責的緊急需要,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優(yōu)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礙時,優(yōu)先通行。
公安機關因偵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時,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可以優(yōu)先使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和個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場地和建筑物,用后應當及時歸還,并支付適當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十四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護性約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單位、場所加以監(jiān)護的,應當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批準,并及時通知其監(jiān)護人。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為預防和制止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可以在一定的區(qū)域和時間,限制人員、車輛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時可以實行交通管制。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規(guī)定,可以采取相應的交通管制措施。
第十六條公安機關因偵查犯罪的需要,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嚴格的批準手續(xù),可以采取技術偵察措施。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fā)事件,可以根據(jù)情況實行現(xiàn)場管制。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規(guī)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強行驅散,并對拒不服從的人員強行帶離現(xiàn)場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第十八條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分別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履行職權。
第十九條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時間,遇有其職責范圍內的緊急情況,應當履行職責。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
百度百科-人民警察
文章分享結束,白山公務員考試年齡限制和08年白山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嗎?歡迎再次光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