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不能考哪些(公務員考試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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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不能考哪些(公務員考試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本文目錄

公務員考試不能考哪些(公務員考試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1. 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哪些人不能報考
  2. 不能考公務員的有哪些專業(yè)
  3. 公務員考試有哪些限制條件
  4. 公務員考試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5. 公務員考試的限制有哪些

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哪些人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yè)生;

公務員考試不能考哪些(公務員考試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2.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根據2020年3月13日新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且在2023年9月2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4. 2023年9月2日前,未滿5年服務期的新錄用公務員;

5.其他有規(guī)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

第二十四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不能考公務員的有哪些專業(yè)

國內本科大學任何一個專業(yè)都可以考公務員。

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間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地處艱苦邊遠地區(qū)的縣(區(qū))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按照《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要求,采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yè)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

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推動工作力量向基層一線和艱苦邊遠地區(qū)傾斜。

錄用機關:

國務院人事部門是國家公務員錄用的主管機關,負責全國國家公務員錄用的綜合管理工作,包括:

擬定國家公務員錄用法規(guī);制定有關的具體政策;指導與監(jiān)督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錄用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國務院各工作部門錄用國家公務員的考試和備案工作,某些考試工作可以委托省級政府人事部門承擔。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人事部門是本行政轄區(qū)國家公務員錄用的主管機關,負責本行政轄區(qū)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管理工作。

市(地)級以下政府人事部門按照省級政府人事部門的規(guī)定,負責本行政轄區(qū)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有關管理工作。

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按照同級政府人事部門的要求,承擔本部門國家公務員錄用的有關工作。

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服務機構受政府人事部委托,承擔某些錄用考試具體操作工作。

以上內容參考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

公務員考試有哪些限制條件

一、關于報考條件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間出生),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

(8)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以及其他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p>

在錄用過程中,發(fā)現報考人員存在上述不得報考情形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3. 2020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20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

4.為什么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近年來,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已經逐步制度化、規(guī)范化,暢通了基層公務員向上流動的渠道。為此,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中央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今年對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職位實行了哪些傾斜政策?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qū)適當降低進入門檻”的決定,根據《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規(guī)定,對地處艱苦邊遠地區(qū)的縣(區(qū))級及以下機構職位,視情況單獨或者綜合采取了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yè)限制、適當調整年齡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同時,允許從中拿出一定數量的縣(區(qū))級及以下機構職位面向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地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6.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哪些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2018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yè)生報考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應于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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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yè)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報考。

8. 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可否以應屆畢業(yè)生的身份報考?

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對待。

9.招錄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應如何理解?

招錄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如,招錄職位表中要求限本科學歷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

10.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級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11.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yè)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按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guī)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12.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yè)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yè)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chuàng)業(yè)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xù)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yè)形式初次就業(yè)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yè)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3.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10月。

14.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是否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15.一般人員報考年齡是如何規(guī)定的?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間出生)的人員,符合報考年齡規(guī)定。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16.錄用人民警察報考年齡是如何規(guī)定的?

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按照現行公務員報考年齡規(guī)定執(zhí)行。

市(地)級及以下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為,一般不超過30周歲(即1988年10月以后出生),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報考公安特警的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即1993年10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門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所一線干警報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即1988年10月以后出生),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獄醫(y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招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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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被借調到縣市級機關工作,借調時間是否計入服務年限?

若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被借調到縣市級機關工作,借調(幫助工作)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崗服務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yōu)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18.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業(yè)單位工作,應如何處理?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就讀和工作時間不計入服務期;其在崗工作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yōu)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19.參加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的人員可否以應屆畢業(yè)生的身份報考?

參加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yè)生報考職位。

20.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可否報考定向職位?

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和《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工作的意見》規(guī)定,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可以報考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定向職位計劃。報考定向職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應于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國防部統(tǒng)一制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和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復印件,并由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

21.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參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或者公示人選。

22.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資格)的截止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10月。

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一般應在2020年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

公務員考試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首先當然絕大多數人都是可以報考的,比如可以報考的條件是國籍為中國,成年,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等等。

不能報考公務員的人群有下面幾類人。

1、你目前已經是公務員的情況下是無法報考的,一些人可能看到更好的單位,其實想換的話是不可以的。

2、你是事業(yè)單位的工作,并且對公有編制,這樣的話也是不能夠報考公務

3、如果你是個軍人,則是不能夠報考公務員的,必須要結束軍人生活以后再報考,比如退役以后。

4、可以報考的比如你報今年的公務員,最遲今年也得畢業(yè),因為人家需要的是在校應屆畢業(yè)生的情況下才能夠報考。

5、在報考不允許的人群中還有就是違法犯罪的被開除公職等的人,這些人在報考時會審核不通過的。

6、在以前報考過程中做過弊的。

除了上述還有一些就是你以前是公務員但是被辭退過的這些人是無法報考公務員的(有一定的時間限制)

下附:

公務員考試的限制有哪些

只要是符合職位要求就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在職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含國考、其他省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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