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刑事責任能力(公務員法律常識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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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刑事責任能力(公務員法律常識考什么)

本文目錄

公務員考試刑事責任能力(公務員法律常識考什么)

  1. 安徽省公務員考試的法律專業(yè)課考試考些什么
  2. 公務員考察哪些情形屬于違規(guī)違紀行為
  3. 公務員考試題型分析:常識判斷重點考哪些知識
  4. 出賣國家公務員考試題構成什么罪
  5. 公務員法律常識考什么

安徽省公務員考試的法律專業(yè)課考試考些什么

公考要注重基礎,公考無論簡答還是案例都是非?;A的知識點,只是非常龐雜。安徽省考的法律專業(yè)很有意思,我們認為重點的未必會考,我們?nèi)菀缀雎缘姆炊?,特別是一些小法,例如勞動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這就在于平時的基本功和你復習的到不到位,仔細不仔細了,不過一般這些小法也就是考考單選,我去年復習還是用的司法考試的音頻,訴訟法也是有必要好好復習的,特別是民訴,我覺得還是考了不少的,商經(jīng)也要看看法條,經(jīng)??紗芜x,其實你單選做得好,如果是五十題,你拿了四十分左右,你多選五題,拿個六分,再加后面的案例你拿個二十多分,基本就差不多了。

公務員考試刑事責任能力(公務員法律常識考什么)

一、題型:一般是單選(五十題),多選(有時五題,有時十題),判斷(十題),案例(四題)

二、行政法是重點,民刑和訴訟也是重點,商經(jīng)也比較重要,國際法也會考兩三個選擇題,其它的如果你沒時間就可以稍微看一下。建議訴訟法看下法條,商經(jīng)看下法條,民刑嘛,可以聽下司考的音頻,再關注一下小法。

三、名詞解釋:

1.刑法的空間效力:

2.犯罪的同類客體:

3.刑事責任能力:

4.犯罪主體特殊身份:

5.疏忽大意的過失:

6.意外事件:

7.犯罪中止:

8.假釋:

9.連續(xù)犯:

10.立功:

11.吸收犯:

12.管制:

13.交通肇事罪:

14.非法拘禁罪:

15.偷稅罪:

四、簡答題:

1.簡述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特點與內(nèi)容。

2.簡述罪刑法定原則的含義與要求。

3.簡述刑法的空間效力及其適用的原則。

4.簡述構成要件的概念與特征。

5.簡述犯罪客體的概念與分類。

6.簡述犯罪客觀方面的概念與特征。

7.簡述我國刑法的危害結(jié)果及其特征。

8.簡述刑法因果關系的概念與特征。

9.簡述我國刑法中刑事責任年齡的劃分。

10.簡述單位犯罪的概念與特征。

11.簡述過于自信過失的概念與特征。

12.簡述犯罪預備的概念、特征與處罰原則。

13.簡述犯罪未遂的類型與處罰原則。

14.簡述主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責任。

15.簡述繼續(xù)犯的概念及其特征。

公務員考察哪些情形屬于違規(guī)違紀行為

1、參加公務員考試的考生對四項基本原則有反對言行的;在生活中有流氓、偷竊、賭博等不良行為的,道德品質(zhì)不良好的以及有貪污、詐騙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這些考生在政審中都是不合格的。

2、直系血親或?qū)Ρ救擞休^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qū)Ρ救擞休^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抵觸行為的;受過刑事處分的;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nèi)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nèi)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4、組織紀律松懈,經(jīng)常違反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一年內(nèi)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超計劃生育以及有其他不宜搭到機關工作問題的人也是不合格的。

關于公務員考試考察(政審)標準問題

報考人員有關政審工作展開方式如下:

(一)考察工作由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疾鞎r應成立考察組,考察組應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抽調(diào)政治素質(zhì)好、堅持原則、公道正派、責任心強,并具有一定考察工作經(jīng)驗的人員參加??疾旖M成員與考察對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關系的,應當回避??疾烨?,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應對考察組成員進行業(yè)務培訓。

(二)考察工作應依靠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學校、社區(qū))的組織和群眾,采取個別談話、座談、民主測評、查閱檔案資料、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jù)需要也可到考察對象曾經(jīng)工作或?qū)W習過的單位進行延伸考察??疾鞎r,可請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提供其日常表現(xiàn)情況的鑒定或證明??疾炱陂g,可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公告。對留學回國人員和境外人員的考察,可提請外交、教育等部門協(xié)助了解相關情況或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考察工作要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標準,根?jù)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充分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zhì)、工作態(tài)度、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并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進行進一步審查。其中,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按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政審規(guī)定進行考察。

(四)考察對象應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zhì),能夠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具有履行職位職責必備的素質(zhì)能力,能夠模范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yè)道德、家庭美德,清正廉潔自律。根據(jù)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具體包括: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公務員招錄和其他人事考試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仍在處理期內(nèi)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已登記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不符合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2、未達到公務員基本素質(zhì)標準,有公務員職業(yè)應當禁止的行為的。具體包括: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罷工的;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的;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jīng)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影響公務員形象的。具體包括:觸犯刑律被免于刑事處罰的;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近三年內(nèi)曾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后不滿五年的;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隱瞞個人重要信息,以致招錄機關無法了解真實情況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

5、對報考省級機關的涉密等重要職位的人員,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jīng)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察,錄用后有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含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的司法警察職位)的,除以上情況以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1)曾受過少年管教或近兩年內(nèi)受過治安拘留處罰的;

(2)配偶、直系親屬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3)配偶、直系親屬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因嚴重政治錯誤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或有邪教組織的骨干分子且頑固不化、繼續(xù)堅持錯誤立場的;

(4)配偶、直系親屬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國(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或有國(境)外的政治背景在考察期滿30天后仍無法查清的;

(5)有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察結(jié)束后,考察組應據(jù)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

考察報告由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考察報告所附的證明材料應當注明出處,并由相關證明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疾鞂ο髮疾旖Y(jié)果有異議時,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當進行復核,并作出復核結(jié)論。經(jīng)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公務員考試題型分析:常識判斷重點考哪些知識

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判斷題:

一般測查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重點測查對國情社情省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基本素質(zhì)等,涉及政治、經(jīng)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huán)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由于公務員考試分為各地方公務員考試、國考。

考生備考時,需查看報考地近年行測考題了解常識判斷題型及題量,梳理其考核范圍及知識點。

各地方公務員考試參照國考考試大綱,行測復習時或參考近年國考行測復習資料整理夯實基礎知識、掌握應試技巧。

出賣國家公務員考試題構成什么罪

構成:非法出售、提供考試試題、答案罪犯罪

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設罪名。

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三款規(guī)定: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本款規(guī)定的行為是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本款罪名應當確定為非法出售、提供考試試題、答案罪。

一、犯罪構成

1、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同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為故意,需明知自己提供的是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的試題、答案,犯罪目的在于實施考試作弊行為。

3、犯罪客體

本罪所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包括國家對考試組織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參與考試的權利。

4、客觀方面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

公務員法律常識考什么

公務員考試的法律基礎知識具體考哪些內(nèi)容?

《法律基礎》考試大綱

第一部分法理學

一、法律的一般原理: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質(zhì),法的作用、法律的要素、法律的歷史發(fā)展、法系、法治和法治國家。

二、法律的制定:法律制定的概念和原則、法律的淵源、法律的分類、法律體系。

三、法律的實施和監(jiān)督:法律實施的概念、法律執(zhí)行、法律適用、法律的效力、法律關系、法律責任和制裁、法律解釋和法律推理、法律監(jiān)督。

第二部分憲法

一、憲法概述:憲法的概念,憲法的歷史發(fā)展、憲法的分類、憲法監(jiān)督保障制度。

二、中國的基本制度:國家的性質(zhì),政權的組織形式,國家結(jié)構形式、國家的經(jīng)濟制度和文化制度。

三、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四.中國的國家機構:國家機構的概念和活動原則、中央國家機構。

第三部分行政法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淵源、行政法律關系。

二、行政主體:行政機關、公務員。

三、行政行為:行政行為的內(nèi)容和分類、行政行為的效力。

四、行政復議:行政復議的概念和原則、行政復議的主體和管轄、行政復議的范圍。

五、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概念和種類、行政處罰的管轄和適用、行政處罰的程序。

第四部分刑法

一、刑法概述:刑法的概念和淵源、刑法的基本原則、刑法的適用范圍。

二、犯罪和犯罪構成:犯罪的定義與特征、犯罪構成的要件。

三、正當防衛(wèi)和緊急避險

四、犯罪的形態(tài):犯罪預備、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人的種類及其刑事責任。

六、刑罰:刑罰的概念、刑罰的種類、量刑、刑罰的適用和執(zhí)行。

七、幾種重要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市場經(jīng)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第五部分民法

一、民法概述:民法的調(diào)整對象、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二.民事主體:公民、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三、民事行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無效民事行為與可撤消民事行為及其后果、代理的概念和種類、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無權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四、民事權利:物權、所有權、相鄰權,債權、人身權。

五、民事責任:違約的民事責任、侵權的民事責任、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

六、民事訴訟時效

第六部分公司法

一、公司法概述:公司的概念和類型,公司法的適用范圍。

二、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章程和組織機構。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組織機構、上市公司。

四、公司破產(chǎn)、解散和清算

第七部分知識產(chǎn)權法

一、知識產(chǎn)權法概述:知識產(chǎn)權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知識產(chǎn)權制度的作用。

二、著作權法:著作權的概念、作品及其種類、著作權的主體和歸屬、著作權的內(nèi)容、著作權的取得和限制、著作權的保護期限、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三.專利法:專利權的概念、專利權的主體和客體、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專利權的期限、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專利侵權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四、商標法:商標的概念和種類、商標注冊、注冊商標的期限、續(xù)展和終止、商標的轉(zhuǎn)讓和使用許可、商標使用的管理、商標侵權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第八部分合同法

一、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種類、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二、合同的訂立:合同訂立的程序、合同的主要條款。

三、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和無效合同、可變更和可撤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則和規(guī)則、合同履行的擔保。

五、合同的變更、轉(zhuǎn)讓和終止

六、合同責任:締約過失責任、違約責任。

第九部分市場管理法

一、反不正當競爭法:不正當行為的特征、種類和法律責任。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的權利和經(jīng)營者的義務,法律責任及爭議解決途徑。

三、產(chǎn)品質(zhì)量法:產(chǎn)品質(zhì)量的義務,產(chǎn)品質(zhì)量的法律責任及其解決途徑。

第十部分勞動法

一、勞動法概述:勞動法的概念和調(diào)整對象,勞動法律關系。

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勞動合同的訂立及主要條款、勞動合同的無效、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集體勞動合同。

三、勞動爭議的處理:勞動爭議的解決機構、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原則。

第十一部分婚姻法和繼承法

一、婚姻法:婚姻法的基本原則、結(jié)婚、家庭關系、離婚。

二、繼承法:繼承法的基本原則、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和遺贈、遺產(chǎn)的處理。

第十二部分訴訟法

一、訴訟法概述: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共同原則和特有原則。

二、訴訟主體: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訴訟主體。

三、訴訟證據(jù):證據(jù)的概念和種類,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

四、訴訟管轄:管轄的概念、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管轄。公務員考試中法律基礎知識范圍很廣,有時他的題很偏,但有兩個方向是應該要把握的,一是行政法特別是公務員法的獎懲任免和相關制度,憲法特別是選舉法的關鍵點,還有行政法的行政訴訟法的關鍵點。

二是當年的新法,如侵權責任法是新添的司考內(nèi)容,所以公務員考試會有涉及。找本法律基礎知識的教材看一下,時間長就全面看,不長的話就看一下行政,憲法和新法。

民法一般考物權吧,還有土地承包之類的,出題太廣了,自己把握下當前熱點,其他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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