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民法(公務員法律常識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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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民法(公務員法律常識考什么)

本文目錄

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民法(公務員法律常識考什么)

  1. 國家公務員考試中法律知識主要涉及哪些法律
  2. 公務員考試中法律常識部分要怎么復習~
  3. 公務員法律常識考什么
  4. 地方公務員考試考不考法律基礎知識
  5. 國家公務員考試常識的民法刑法考點是什么

國家公務員考試中法律知識主要涉及哪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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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民法(公務員法律常識考什么)

公務員常識判斷是歷年公務員讓考生最頭疼的模塊,因為其考點包含內容繁雜,考生在備考中往往難以把握重點。其中主要考查考生對國情社情的了解以及綜合管理基本素質,其題型涉及時政,法律,經濟,管理,科技,人文等方面。而其中法律模塊主要考查考生對法律常識的運用能力,主要是基本法律和新頒布法律為考查重點。華圖教育通過對歷年真題法律知識考點分析,總結出以下高頻考點供考生參考。

一、憲政類法律

憲法:

1.我國現行憲法的修改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

2.選舉制度。(其中了解選舉的平等性及普遍性;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我國縣、鄉(xiāng)兩級人大代表由選區(qū)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全國人大代表、省級人大代表和設區(qū)市級人大代表,分別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選舉的程序;港澳臺人大代表的產生)。

3.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村委會和居委會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而非基層政權,其與基層政府的關系是指導與被指導的關系,而非領導關系。

4.民族區(qū)域自治機關:人大和政府。

5.公民基本權利中要注意社會經濟權利:勞動權和休息權的主體;獲得物質幫助權的條件。

6.全國人大代表的權利:言論表決免責權、質詢權、人身受特別保護權。

7.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主席對全國人大及常委會負責,但不報告工作。

行政法:

1.行政主體: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組織。

2.行政派出機關也屬于行政機關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派出機關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但是如獲法律授權則具備資格。

3.行政處罰種類: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和許可證,行政拘留。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4.行政處罰管轄: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的縣級以上政府。

5.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執(zhí)照、較大數額罰款(公安機關罰款2000元的)等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可以自行參加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

6.國家賠償的計算標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二、民法刑法:

1.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胎兒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法律給予胎兒給予特殊保護。

2.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物、行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4.物權轉讓:動產以交付取得所有權,不動產交付登記后取得所有權。

5.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6.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三、旅游法: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組織到境外的游覽、度假、休閑等形式的旅游活動以及為旅游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經營活動,適用本法。

2.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但是,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發(fā)生違反前兩款規(guī)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權在旅游行程結束后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費用。

以上是對相關重點法條的梳理,法律常識不要求考生深究法條理論但是要在理解基礎上多做練習加以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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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中法律常識部分要怎么復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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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跟你說明的是法律的學習不同于其它學科,不能只是采用死記教科書。要講究一定的方法和程序才能取得最佳的效果。在復習階段。一般分為四個步驟,即記清基本概念、掌握基本原理、熟悉現行法條和學會簡單應用。

(一)記牢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是法律的組成細胞,是學好、復習好法律知識的基石。如果不能準確地弄清其含義,就無法準確地理解法律的原理和國家立法的精神,更不能準確地應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牢記基本概念,要注意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牢記學習材料給概念下的定義;二是注意相關概念之間的關系。

(二)掌握基本原理

基本原理,是法律知識體系活的靈魂和精髓,離開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就成為了一些豪不相干零件?;驹韺τ谡_理解法律條文的意義十分重大,不懂原理就不能對所學知識逐類盤通,所學到的知識就是死路的。當遇到沒有記牢的問題就沒有辦法通過分析理解來進行回答。

(三)熟悉現行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于法律、法規(guī)的數量十分多,非數日之功所能掌握,必須堅持不懈地努力才能有效,對此一定要糾正學法律者不讀法律條文的錯誤傾向,做到條文與理論并重。作為應考者在準備公務員考試過程中,必須認真熟悉如下幾個法律: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四、《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五、《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六、《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七,《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等法律中重要的知識考點。

法律的規(guī)定是死的,是具有權威性,在考試時一切理論如果與法律條文發(fā)生沖突,都是錯誤的,記錯了法律條文,答題自然也不對。

(四)學會簡單應用

學習法律知識的目的是在于應用法律知識解決我們社會生活中所發(fā)生的各種問題,法律貴在實踐、貴在應用,如在考試中的案例題,就是專門考查應考者應用法律條文和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是一種綜合應用類的題型。在準備應考時,用于訓練的案例一般比較簡單的,不會出現分歧意見的,這樣考試時才能有統(tǒng)一答案;那些有較大分歧、十分復雜的案例,很難得出大家都信服的答案,考試中一般不會涉及。

(五)復習步驟與考試的對應關系

上面所介紹的復習步驟,與考試題型之間有一定的直接對應關系,即每一個復習步驟都是針對一種或幾種考試題型進行的。例如:記牢基本概念,目的是應付名詞解釋題和定義判斷題

(六)如何抓住重點

任何一個學科都有自己的重點問題,但公務員考試由于采用題庫方式命題和標準化的考核方式,所以涉及面較廣,覆蓋了各章節(jié)。如果只從考試的角度看,理論界公認的重點問題都會在題庫之中,但不一定就會在本次考試中出現,所以抓重點就是要抓各章節(jié)中所提示的標題和法律條文。在抓重點時,還要注意:法律條文比理論重要;中國的制度比外國的制度重要;已有法律規(guī)定的內容比尚無法律的內容重要;無爭論的問題比有爭論的問題重要;有多種觀點的問題以教材的觀點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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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法律常識考什么

公務員考試的法律基礎知識具體考哪些內容?

《法律基礎》考試大綱

第一部分法理學

一、法律的一般原理: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質,法的作用、法律的要素、法律的歷史發(fā)展、法系、法治和法治國家。

二、法律的制定:法律制定的概念和原則、法律的淵源、法律的分類、法律體系。

三、法律的實施和監(jiān)督:法律實施的概念、法律執(zhí)行、法律適用、法律的效力、法律關系、法律責任和制裁、法律解釋和法律推理、法律監(jiān)督。

第二部分憲法

一、憲法概述:憲法的概念,憲法的歷史發(fā)展、憲法的分類、憲法監(jiān)督保障制度。

二、中國的基本制度:國家的性質,政權的組織形式,國家結構形式、國家的經濟制度和文化制度。

三、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四.中國的國家機構:國家機構的概念和活動原則、中央國家機構。

第三部分行政法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淵源、行政法律關系。

二、行政主體:行政機關、公務員。

三、行政行為:行政行為的內容和分類、行政行為的效力。

四、行政復議:行政復議的概念和原則、行政復議的主體和管轄、行政復議的范圍。

五、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概念和種類、行政處罰的管轄和適用、行政處罰的程序。

第四部分刑法

一、刑法概述:刑法的概念和淵源、刑法的基本原則、刑法的適用范圍。

二、犯罪和犯罪構成:犯罪的定義與特征、犯罪構成的要件。

三、正當防衛(wèi)和緊急避險

四、犯罪的形態(tài):犯罪預備、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人的種類及其刑事責任。

六、刑罰:刑罰的概念、刑罰的種類、量刑、刑罰的適用和執(zhí)行。

七、幾種重要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第五部分民法

一、民法概述:民法的調整對象、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二.民事主體:公民、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三、民事行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無效民事行為與可撤消民事行為及其后果、代理的概念和種類、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無權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四、民事權利:物權、所有權、相鄰權,債權、人身權。

五、民事責任:違約的民事責任、侵權的民事責任、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

六、民事訴訟時效

第六部分公司法

一、公司法概述:公司的概念和類型,公司法的適用范圍。

二、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章程和組織機構。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組織機構、上市公司。

四、公司破產、解散和清算

第七部分知識產權法

一、知識產權法概述:知識產權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

二、著作權法:著作權的概念、作品及其種類、著作權的主體和歸屬、著作權的內容、著作權的取得和限制、著作權的保護期限、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三.專利法:專利權的概念、專利權的主體和客體、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專利權的期限、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專利侵權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四、商標法:商標的概念和種類、商標注冊、注冊商標的期限、續(xù)展和終止、商標的轉讓和使用許可、商標使用的管理、商標侵權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第八部分合同法

一、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種類、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二、合同的訂立:合同訂立的程序、合同的主要條款。

三、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和無效合同、可變更和可撤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則和規(guī)則、合同履行的擔保。

五、合同的變更、轉讓和終止

六、合同責任:締約過失責任、違約責任。

第九部分市場管理法

一、反不正當競爭法:不正當行為的特征、種類和法律責任。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的權利和經營者的義務,法律責任及爭議解決途徑。

三、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的義務,產品質量的法律責任及其解決途徑。

第十部分勞動法

一、勞動法概述:勞動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勞動法律關系。

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勞動合同的訂立及主要條款、勞動合同的無效、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集體勞動合同。

三、勞動爭議的處理:勞動爭議的解決機構、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原則。

第十一部分婚姻法和繼承法

一、婚姻法:婚姻法的基本原則、結婚、家庭關系、離婚。

二、繼承法:繼承法的基本原則、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和遺贈、遺產的處理。

第十二部分訴訟法

一、訴訟法概述: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共同原則和特有原則。

二、訴訟主體: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訴訟主體。

三、訴訟證據:證據的概念和種類,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

四、訴訟管轄:管轄的概念、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管轄。公務員考試中法律基礎知識范圍很廣,有時他的題很偏,但有兩個方向是應該要把握的,一是行政法特別是公務員法的獎懲任免和相關制度,憲法特別是選舉法的關鍵點,還有行政法的行政訴訟法的關鍵點。

二是當年的新法,如侵權責任法是新添的司考內容,所以公務員考試會有涉及。找本法律基礎知識的教材看一下,時間長就全面看,不長的話就看一下行政,憲法和新法。

民法一般考物權吧,還有土地承包之類的,出題太廣了,自己把握下當前熱點,其他就看。

地方公務員考試考不考法律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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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務員考試要考法律基礎知識,一般都是集中在常識的部分,因此,您需要對法律常識進行復習。公務員考試的筆試科目為:行測+申論。

(1)行測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等部分

(2)申論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

2015下半年四川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預計在8月份左右發(fā)布,您可以持續(xù)關注四川中公教育查看:2015下半年四川省考最新招考公告信息。

2015四川下半年公務員考試筆試備考資料,您可以在四川中公教育網站進行查看,中公教育為您提供的海量備考資料,包括:行測解題技巧,行測題型分析,申論熱點解析,申論范文等備考資料。

更多四川省考筆試資料相關信息,請參考:四川中公教育-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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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考試常識的民法刑法考點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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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查看國家公務員考試復習資料!

常識判斷主要測查報考者對有關國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的基本素質等,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huán)境、自然、科技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及其運用,要求報考者通過分析、判斷和推理,選出最符合要求的一項。

比如民法,民法是一個龐大的法律體系,其中的每一部具體的特殊法以及具體問題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的,所以我們要把相關內容聯系起來考查,比如從民法通則開始,我們需要除了要掌握總論的內容外,還需要掌握分論的具體內容。不僅要從公民民事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來理解為什么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終于死亡,而行為能力卻與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聯系;進而掌握《民法通則》對我國公民民事行為能力作了三種劃分;進而理解監(jiān)護、民事行為效力、代理權限等均與一個人的行為能力有關。這些看似零散的內容就是一個系統(tǒng),其核心是權利能力、行為能力。

建議您提前備考,對考試必備的基礎知識進行系統(tǒng)復習,了解考試的基本內容、重點、難點和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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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民法和公務員法律常識考什么的問題分享結束啦,以上的文章解決了您的問題嗎?歡迎您下次再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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