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司法考試公務員題庫及答案的問題并不復雜,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司考和法考有什么區(qū)別,因此呢,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司法考試公務員題庫及答案的一些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的分析吧!
本文目錄
【三國法】2021司法考試題庫:群島水域
一、試題精講
甲國是群島國,乙國是甲國的隔海鄰國,兩國均為《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根據相關國際法規(guī)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4/一/33.單選)
A.他國船舶通過甲國的群島水域均須經過甲國的許可
B.甲國為連接其相距較遠的兩島嶼,其群島基線可隔斷乙國的專屬經濟區(qū)
C.甲國因已劃定了群島水域,則不能再劃定專屬經濟區(qū)
D.甲國對其群島水域包括上空和底土擁有主權
【考點】群島水域
【難度】★★
【答案】D。解析:本題涉及群島水域法律制度。群島水域是指群島國按照《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規(guī)定的方法劃定的群島基線所包圍的水域,是群島國的群島領陸由一個或多個群島或島嶼組成的國家。群島水域是一種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海域,劃出群島基線時,應受三個條件限制:(1)基線應包括主要島嶼和一個區(qū)域;(2)面積上的限制:在基線所包圍的區(qū)域內,水域面積和陸地面積的比例應為1:1到9:1;(3)基線超過100海里的線段最多不能超過基線總數(shù)的3%;(4)基線不應在任何明顯的程度上偏離群島的一般輪廓。群島水域的劃定不妨礙群島國可依《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劃定內水,及在基線之外劃定領海、毗連區(qū)、專屬經濟區(qū)和大陸架。
A選項錯誤,不當選。依群島水域中的通行制度,他國船舶有通過除群島國內水以外的群島水域的無害通過權,而無須事先經群島國許可。
B選項錯誤,不當選。依《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規(guī)定,群島基線不能明顯偏離群島輪廓,不能將其他國家的領海與公?;驅俳洕鷧^(qū)隔斷。
C選項錯誤,不當選。依《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群島水域的劃定不妨礙群島國可以按照《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劃定內水,及在基線之外劃定領海、毗連區(qū)、專屬經濟區(qū)和大陸架。
D選項是正確,當選。依《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群島水域制度,群島國的主權及于其群島水域、上空和底土。
故本題選D。
二、知識點總結
1.群島水域的通過制度,原則上適用無害通過制度,但如果群島國指定了空中航道,則適用過境通行制。
2.國際海峽的通行制度,原則上是過境通行,但如果海峽是由海峽沿岸的一個島嶼和該國大陸形成,而且該島嶼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樣方便的一條穿過公?;虼┻^專屬經濟區(qū)的航道,則該海峽適用無害通過制度。
3.無害通過制度與過境通行制的主要區(qū)別在于是否允許飛機通過,即無害通過制度僅針對船舶,而過境通行制還包括飛機。二者與自由通行的區(qū)別在于,自由通行不要求“持續(xù)不斷”。
【刑法】2021司法考試題庫:刑法解釋
一、試題精講
1.關于刑法用語的解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4/二/3.單選)
A.按照體系解釋,刑法分則中的“買賣”一詞,均指購買并賣出;單純的購買或者出售,不屬于“買賣”
B.按照同類解釋規(guī)則,對于刑法分則條文在列舉具體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語,應按照所列舉的內容、性質進行同類解釋
C.將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行為,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屬于當然解釋
D.將盜竊骨灰的行為認定為盜竊“尸體”,屬于擴大解釋
【考點】刑法解釋(擴大解釋、同類解釋、當然解釋、體系解釋)
【難度】★★
【答案】B。解析:體系解釋是指根據刑法條文在整個刑法中的地位,聯(lián)系相關法條的含義,闡明其真實含義的解釋方法。體系解釋要求前后協(xié)調、邏輯一致,但并不要求相同的字詞在不同的法條中均作相同的解釋,即同一文字在不同法條中的含義范圍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買賣”一詞是由“買”和“賣”構成的合成詞匯,單純就文義而言,包括“買進”、“賣出”、“買進+賣出”三種不同的情形,不一定都是指“購買并賣出”。從保護法益、合理劃定處罰范圍出發(fā),刑法分則中的“買賣”一詞除了包括通常情況下“購買并賣出”的情形,還包括單純購買的行為或者單純出售的行為。A項錯誤,不當選。
對于刑法分則條文在列舉具體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語,應按照所列舉的內容、性質進行解釋,這是同類解釋的基本要求。如《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中的“其他危險方法”,應理解為與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行為方式不同,但法益侵害性程度相當?shù)奈kU方法。B項正確,當選。
當然解釋是指根據當然邏輯進行推理解釋,即刑法雖然沒有明確規(guī)定某一事項,但是依照形式邏輯以及事物屬性的當然道理,自然可以得出的邏輯推理解釋。當然解釋是對刑法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事項進行解釋。誹謗罪的實行行為是明知是虛假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進行傳播散布,捏造行為僅僅是該罪的預備行為,是否具有該預備行為不影響誹謗罪的成立。自己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虛假事實,而進行傳播散布的,也可以構成誹謗罪。因此,這里不存在將刑法沒有規(guī)定的事項進行輕重比較而得出的當然解釋。C項錯誤,不當選。
尸體和骨灰在日常用語上顯然具有不同的含義。將骨灰解釋為尸體,已經超出了“尸體”的文義射程,超出了國民的預測可能性,故這一解釋不是擴大解釋,而是類推解釋。需要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九)》已經將《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盜竊、侮辱尸體罪修改為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罪,即在“尸體”之外新增了“尸骨、骨灰”,這也正說明了“尸體”與“尸骨、骨灰”是并列的關系,而不是包含的關系。D項錯誤,不當選。
故本題選B。
2.①立法解釋是由立法機關作出的解釋,既然立法機關在制定法律時可以規(guī)定“攜帶兇器搶奪的”以搶劫罪論處,那么,立法解釋也可以規(guī)定“攜帶兇器盜竊的,以搶劫罪論處”。②當然,立法解釋畢竟是解釋,所以,立法解釋不得進行類推解釋。③司法解釋也具有法律效力,當司法解釋與立法解釋相抵觸時,應適用新解釋優(yōu)于舊解釋的原則。④不過,司法解釋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釋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釋可以進行擴大解釋,司法解釋不得進行擴大解釋。關于上述四句話正誤的判斷,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08/二/20.單選)
A.第①句正確,其他錯誤
B.第②句正確,其他錯誤
C.第③句正確,其他錯誤
D.第④句正確,其他錯誤
【考點】刑法解釋
【難度】★★
【答案】B。解析:立法解釋不是刑法的淵源,進行立法解釋時,也需要遵循罪刑法定原則。罪刑法定原則禁止類推解釋,因此,即使是立法解釋,也不得進行類推解釋。①說法錯誤,②說法正確。
立法解釋與司法解釋的效力等級不同,立法解釋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釋。因此當司法解釋與立法解釋存在沖突時,直接適用立法解釋,而不能適用司法解釋。③說法錯誤。
擴大解釋是指刑法條文字面的通常含義比刑法的真實含義窄,于是擴張其字面含義,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實含義。司法解釋與立法解釋都可以進行擴大解釋,但是該解釋結論要符合刑法的目的,不得違反罪刑法定原則。④說法錯誤。A、C、D三項錯誤,不當選。B項正確,當選。
故本題選B。
二、知識點總結1.刑法解釋的分類
按效力(解釋的主體)分為:立法解釋、司法解釋與學理解釋
(1)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屬于正式的刑法解釋,具有法律效力;學理解釋沒有法律效力,但對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2)立法解釋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釋,對同一條文的解釋,立法解釋與司法解釋有沖突時,適用立法解釋。
(3)同級司法解釋效力相同,同級司法解釋有沖突的,可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兩高先后頒布的新舊解釋存在沖突,新解釋廢除舊解釋的,適用新解釋。
(4)不同解釋主體的解釋方法沒有限定,但是,無論是立法解釋,還是司法解釋,無論采用何種解釋方法,都必須遵循罪刑法定原則,不能進行(不利于犯罪人的)類推解釋。一種解釋如果被認定為屬于類推解釋,即使是由立法機關作出的解釋,仍然屬于類推解釋。
2.刑法的解釋方法
(1)擴大解釋與類推解釋的區(qū)分
①形式上,看解釋結論是否超出了刑法用語可能具有的含義;②實質上,看解釋結論是否超出了國民預測可能性。如果解釋結論超出了刑法用語可能具有的含義,超出了國民的預測可能性,該解釋即為類推解釋。
(2)體系解釋:根據刑法條文在整個刑法中的地位,聯(lián)系相關法條的含義,闡明其真實含義的解釋方法。
(3)同類解釋:對“等”、“以及其他”、“或者其他”的含義進行解釋時,必須遵循同類解釋的規(guī)則,解釋時應當根據所列舉的同類行為或對象等的性質進行解釋。
(4)當然解釋:主要運用的是“輕”與“重”相比較的邏輯,出罪時“舉重以明輕”,入罪時“舉輕以明重”。當然解釋所比較的兩個行為,性質應當相同。
①入罪時,舉輕以明重,必須同時符合形式當然和實質當然,對行為人不利的類推解釋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②出罪時,舉重以明輕,只需要符合實質當然,因為刑法允許有利于行為人的類推解釋。
2016年寧夏省公務員考試題庫及答案
2016年寧夏省公務員考試題庫及答案:http://htwx.huatu.com/ningxia/gwy/
2016年寧夏公務員考試公告預計將會在3月底發(fā)布,3月份報名,4月份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分值各160分。
報考區(qū)直機關及定向“三項目”人員招考職位的,《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及《申論》為A卷;報考其他職位的,《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及《申論》為B卷。
取得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證且報考適用地區(qū)法官、執(zhí)行法官、檢察官職位的考生,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2016年寧夏公務員考試備考資料
司法考試變成法考,有哪些變化
法考是全國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簡稱,考試方式、門檻,報考要求等都有所變化。
法考的考試大綱,歷年真題,名校名師公開課等學習資源,
網盤免費分享給你,實時更新,值得收藏。
法考資源實時更新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scB99tXFOituj7n1hGQmOg?pwd=2D72
提取碼:2D72
資源包括:
2022眾合法考重點法條解讀;2022年瑞達法考思維導圖;2022年瑞達法考應試指南;案例分析指導用書;歷年法考真題詳解;新大綱專題;電子書;2022文都法考;2022法大法考;2022粉筆法考;2022獨角獸法考;;各種真題/大綱/考點等,知名機構的視頻資源合集!
后面會不斷匯聚更多優(yōu)質資源,供大家交流分享學習,準備報考以及即將開考的同學們趕緊收藏哦,有時間慢慢學習~
司考和法考有什么區(qū)別
司考和法考是不同時期的叫法。現(xiàn)在都叫法考,全稱是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
相關的學習資源,網盤免費分享給你,實時更新,值得收藏。
法考資源實時更新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scB99tXFOituj7n1hGQmOg?pwd=2D72
提取碼:2D72
資源包括:
2022眾合法考重點法條解讀;2022年瑞達法考思維導圖;2022年瑞達法考應試指南;案例分析指導用書;歷年法考真題詳解;新大綱專題;電子書;2022文都法考;2022法大法考;2022粉筆法考;2022獨角獸法考;;各種真題/大綱/考點等,知名機構的視頻資源合集!
后面會不斷匯聚更多優(yōu)質資源,供大家交流分享學習,準備報考以及即將開考的同學們趕緊收藏哦,有時間慢慢學習~
司法考試公務員題庫及答案和司考和法考有什么區(qū)別的問題分享結束啦,以上的文章解決了您的問題嗎?歡迎您下次再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