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有多少公務員考試(2021年浙江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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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市有多少公務員考試(2021年浙江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本文目錄

嘉興市有多少公務員考試(2021年浙江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1. 寧波康復筆試一般多少分能進面試
  2. 嘉興市找勞動局投訴廠里拖欠工人工資的電話號碼是多少
  3. 2021年浙江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4. [浙江]2017年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寧波康復筆試一般多少分能進面試

、招聘單位簡介

嘉興市有多少公務員考試(2021年浙江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寧波市康復醫(yī)院(寧波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寧波市聾兒康復中心)醫(yī)院業(yè)務涵蓋醫(yī)療康復、教育康復、工程康復和社區(qū)康復指導四個方向,設有功能齊全的康復業(yè)務科室,包括神經康復科(偏癱康復科)、骨、關節(jié)與脊髓損傷康復科(截癱康復科)、兒童康復科(腦癱兒童康復科)、聽力語言康復科、智力行為康復科、康復評定科、康復工程部、疼痛科、高壓氧科、手術室、重癥監(jiān)護室、影像科、檢驗科、綜合門診部、體檢中心等科室。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專業(yè)、人數、范圍及資格條件

(見附件)

備注:1、崗位要求學歷(學位)、職稱、執(zhí)(職)業(yè)資格的取得時間和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fā)布之日。2、從事特殊兒童教育工作經歷是指從事聽力障礙、智力障礙、視力障礙、自閉癥(孤獨癥)康復治療的學校及康復機構。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節(jié)假日除外);報名地點:寧波市康復醫(yī)院(鄞州區(qū)桑田路502號七樓)。

2.報名二種方式:一是現場報名;二是郵箱報名。

現場報名,即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寧波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網、寧波市康復醫(yī)院網上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非全日制學歷的須提供學信網上認證材料)、執(zhí)業(yè)醫(yī)師證書(須通過醫(yī)師定期考核)、職稱資格證書、勞動合同或養(yǎng)老保險交費憑據、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招聘范圍為寧波地區(qū)提供戶籍證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單位報名。

郵箱報名,將上述材料以壓縮包形式發(fā)送至1030584333@qq.com郵箱,壓縮包和郵件主題以“應聘單位+應聘崗位+姓名”命名,發(fā)送后須電話確認接收情況。

3.資格初審: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一律不得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報名的,招聘單位當場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郵箱報名的,招聘單位將在報名結束后對其發(fā)送的掃描件進行資格初審,未通過者以回復郵件方式說明理;郵箱報名的初審通過者,在考前招聘單位將組織核對原件,具體通知本人。

4.資格復審:考前招聘單位還要組織對通過郵箱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是核對報名材料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一致的給予通過。通過郵箱報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所有報名原件參加資格復審。

所有通過資格審查(復審)的考生將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本人領取準考證。

5.本次招聘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筆、面試試題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格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必須具備的專業(yè)知識,總分為100分。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在寧波市殘聯(lián)網、寧波市康復醫(yī)院網上公布并電話通知面試對象。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電話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替補。

3.成績

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偝煽兿嗤垂P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科目。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殘聯(lián)網、寧波市康復醫(yī)院網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委組織部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寧波市殘聯(lián)網、寧波康復醫(yī)院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電話:0574-87808770;監(jiān)督電話:市殘聯(lián)直屬機關紀委0574-891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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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崗位、專業(yè)、人數、范圍及資格條件.docx

寧波市康復醫(y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寧波市康復醫(yī)院

2019年11月28日

(編輯:小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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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市找勞動局投訴廠里拖欠工人工資的電話號碼是多少

拖欠工資可以向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

投訴電話:0573-82228808

公開電話:0573-82228808

傳真0573-82228807

辦公地址:嘉興市東升東路1042號

郵編:314001

擴展資料

嘉興市人社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起草人才開發(fā)、人事行政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規(guī)范性文件草案,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檢查。

(二)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擬訂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匯總編制全市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市屬事業(yè)單位的人員計劃,監(jiān)督檢查計劃執(zhí)行情況;負責全市人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tǒng)計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f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市人才發(fā)展戰(zhàn)略、規(guī)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xié)調全市人才選拔、培養(yǎng)、引進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fā)展規(guī)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tǒng)一規(guī)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四)負責促進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工作。擬訂統(tǒng)籌城鄉(xiāng)的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創(chuàng)業(yè)扶持和就業(yè)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政策,負責畢業(yè)生離校后的就業(yè)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的管理指導;

建立健全就業(yè)、失業(yè)預測預警、監(jiān)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yè)形勢穩(wěn)定;完善職業(yè)技能資格制度,統(tǒng)籌建立面向城鄉(xiāng)勞動者的職業(yè)技能培訓制度。

(五)負責統(tǒng)籌城鄉(xiāng)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統(tǒng)籌擬訂城鄉(xiāng)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擬訂全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續(xù)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jiān)督制度并實施監(jiān)督檢查;

參與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和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六)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政府直屬和行政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制度,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擬訂本市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

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行政學院;承辦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續(xù)。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yè)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并按管理權限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yè)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部分企業(yè)軍隊轉業(yè)干部解困和穩(wěn)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yè)軍隊轉業(yè)干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

擬訂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市屬事業(yè)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劃管理政策,負責市屬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yè)職工工資的宏觀調控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yè)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yè)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人員公開招聘與聘用、考核、培訓、獎懲等工作。

(十)擬訂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xù)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資格制度,負責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歸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學人員來禾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yǎng)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yǎng)和激勵政策。

(十一)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負責全市外國專家及港澳臺專家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促進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推薦省“西湖友誼獎”。

(十二)貫徹執(zhí)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xié)調機制;執(zhí)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jiān)察,協(xié)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擬訂農民工就業(yè)和社會保障的政策和規(guī)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中共嘉興市委嘉興市人民政府-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浙江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一、招錄計劃

2021年全市各級機關單位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335名,其中:市級機關單位招考14名;縣(市、區(qū))級機關單位招考267名;鎮(zhèn)(街道)機關招考54名。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可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組織工作網(www.zjzzgz.gov.cn)

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

嘉興考試培訓網(www.jxkp.com)

報考縣(市、區(qū))機關的,也可以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南湖區(qū):中國南湖(www.nanhu.gov.cn)

秀洲區(qū):嘉興人才人力網(www.jxrc.cn)

嘉善縣:嘉善先鋒網(www.jsycjy.gov.cn)

平湖市:平湖人才信息網(www.phrcsc.com.cn)

海鹽縣:海鹽人事人才網(www.hyrsrc.com.cn)

海寧市: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rs.com)

桐鄉(xiāng)市:中國桐鄉(xiāng)(www.tx.gov.cn)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市級機關招考對象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報考縣、鎮(zhèn)兩級機關單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2)嘉興市生源或戶籍的大專學歷人員(以2020年12月1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3、縣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招考對象為: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崗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崗未滿3年的人員。

4、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招考分“職位1”和“職位2”?!奥毼?”面向大學生“村官”,范圍和對象與縣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相同;“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范圍和對象為:各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經選舉產生的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村“兩委”)正職連續(xù)任職滿2年或現任村“兩委”委員以上連續(xù)任職滿3年的人員(符合“職位1”招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職位2”)。2018年以來,因行政村撤并不再擔任村“兩委”職務,但實際仍在過渡期村級班子中履行村“兩委”工作職責的村干部,納入現任村“兩委”干部范圍。其中,原為村“兩委”正職的,納入現任村“兩委”正職干部范圍。

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不計入任職時間。

5、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優(yōu)秀社區(qū)干部考錄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本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現任社區(qū)黨組織、居委會正職連續(xù)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的人員。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社區(qū)干部的時間,不計入任職時間。

6、鎮(zhèn)(街道)機關招考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范圍和對象為:嘉興市范圍內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yè)學員。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要求的基本條件、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圍和對象規(guī)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4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間出生,下同),2021年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9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間出生,下同)。

2、報考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2”,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18至40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18至35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鎮(zhèn)(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1989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間出生,下同)。

4、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2021年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報考公安機關法醫(yī)(獄醫(yī))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

5、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類職位的,應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學位。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或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A類證書(取得C類資格證書的人員,僅限于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參加2020年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客觀題成績已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先行報考。

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人員,須在2021年2月底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以上有關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的招考條件,適用于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三、招考程序

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1日9時—12月17日17時。

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12月11日9時—12月19日17時。

網址:gwy.zjks.com(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書,按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官方網站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2月15日17時前,報考人員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報考比例不足1:8或超過1:80的職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報名后,由招錄機關對其是否符合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專設殘疾人職位的報考人員在浙江人事考試網殘疾人公務員考錄系統(tǒng)注冊本人身份及殘疾證信息后,由各級殘聯(lián)進行身份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后再進行個人信息注冊,并選擇職位報名。具體資格條件在浙江人事考試網殘疾人公務員考錄系統(tǒng)中公布。

(二)繳費確認

時間:2020年12月20日9時—12月22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報考專設殘疾人職位的人員,免收考試費。

(三)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1年1月12日9時—1月17日17時。已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時間和科目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21年1月17日。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具體為:

1、報考縣級以上機關單位職位(不含行政執(zhí)法類)的,考試類別為綜合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卷)

下午:14:00—16:30《申論》(A卷)

2、報考鎮(zhèn)機關職位的(不含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2”),考試類別為基層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申論》(B卷)

3、報考公安執(zhí)法勤務類、綜合執(zhí)法、市場、交通、文化、農業(yè)、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門的一線執(zhí)法職位的,考試類別為行政執(zhí)法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申論》(C卷)

4、報考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2”的,考試類別為優(yōu)秀村干部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D卷)

下午:14:00—16:30《綜合應用能力》

報考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的,還須參加《心理測評》,時間為2021年1月16日下午14: 00—14:50。測評結果不折合分數,不計入筆試成績,僅判定達標與否,未達標者不能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報考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的,還須參加公安專業(yè)科目筆試,試卷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21年1月16日下午15:30—17:30。

報考市級機關單位的,考試地點在嘉興;報考縣級以下機關單位,考試地點為報考職位所在的縣(市)。報考專設殘疾人職位的人員,可在報名時選擇考試地點。

具體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范圍以《2021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和《2021年度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下載。

(五)加分并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

筆試總成績?yōu)閮煽圃汲煽兿嗉?考試成績均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報考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的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對現任村“兩委”正職報考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含“職位1”和“職位2”)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加10分。

筆試公共科目按規(guī)定作雷同卷甄別后,由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劃定各類職位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公安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和公安專業(yè)科目合成后的筆試總成績劃定合格分數線。

(六)確定體(技)能測評、面試對象

招錄機關根據各招考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在合格人員中按規(guī)定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技)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1、市、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考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面試對象,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

2、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優(yōu)秀社區(qū)干部、優(yōu)秀村干部和大學生“村官”招考的,按1:3確定面試對象。

3、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中的綜合執(zhí)法職位按1:4確定體能測評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職位按1:3確定)。測評對象放棄或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的,不再遞補。體能測評結束后,招錄機關在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

鎮(zhèn)(街道)機關招考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參照上述人民警察職位比例和辦法確定軍事技能測評對象和面試對象。

上述1、2、3中出現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七)資格復審

面試或體(技)能測評前,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單位具體開展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體(技)能測評或面試。

資格復審時,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xié)議書”;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海島、邊遠地區(qū)計劃”(原“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人員應提供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海島、邊遠地區(qū)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志愿服務證》;

報考鎮(zhèn)(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等職位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參加2020年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qū)市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0年度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主觀題成績通知單。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技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八)體(技)能測評

報考人民警察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中的綜合執(zhí)法職位須開展體能測評。其中人民警察職位要求10米x4往返跑、縱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個項目均達標。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中的綜合執(zhí)法職位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民警察職位執(zhí)行。

體能測評工作由嘉興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實施。體能測評按國家相關標準執(zhí)行。軍事技能測評工作由省軍區(qū)組織實施。

軍事技能測評項目及評分標準按《浙江省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錄用專職人武干部軍事技能測評項目成績標準(暫行)》執(zhí)行,三個項目總分低于180分的不具有面試資格。

(九)面試

面試分別由省、市兩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十)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分別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筆試分數占40%、面試分數占6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分數(百分制)x40%+面試分數(百分制)x60%。

市、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總成績再相等的,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十一)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市、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會同招錄機關實施。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考察按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對報考各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人員的考察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執(zhí)行。對報考鎮(zhèn)(街道)機關公務員的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考察按《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必要時可采用民主測評、考察預告、經濟責任審計等辦法。

考察期一般不超過60天,自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計算??疾旖Y論分為“合格”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入圍考察名單公示后至辦理錄用報到手續(xù)前,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浙江省公務員考試誠信檔案庫。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或浙江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原則上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考是否錄用的依據。

(十二)公示、錄用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示5個工作日。縣以下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招考的職位,由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在擬錄用人員所在縣(市、區(qū))、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由招錄機關辦理錄用報批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錄用資格。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公務員、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錄用審批機關上報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由市、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確定參加體(技)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均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

錄用公示后,被錄用人員放棄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在2年內不得報考浙江省公務員。出現上述情況,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四、注意事項

(一)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的考錄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關于招錄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組〔2016〕33號)執(zhí)行。

(二)截止到2020年12月11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對戶籍有限制的職位。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三)報考人員報名前須先進行注冊,完成后登錄系統(tǒng)進行報名。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四)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等過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五)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于2020年12月21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低保證通過傳真或其他方式報浙江省人事考試院(電話:0571-88396765,傳真:0571-88396652),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六)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此類計劃將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招考職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職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退還考試費。專設殘疾人招錄職位和部分特殊職位可視情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七)根據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x4往返跑不超過2次,1000米(800米)只測試1次。

(八)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fā)〔2016〕85號)和浙江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報考人員對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反映。

(十)根據省人力社保廳下發(fā)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

(十一)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體能測評、軍事技能測評、體檢、考察及違紀違規(guī)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招考政策”專欄中查詢。對招錄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錄機關單位聯(lián)系,咨詢電話可在職位表中查詢。

(十二)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報名期間,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集中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公務員主管部門政策咨詢電話:

嘉興市0573-82522387;

南湖區(qū)0573-82838068;

秀洲區(qū)0573-82721930;

嘉善縣0573-84228115;

平湖市0573-85061011;

海鹽縣0573-86168368;

海寧市0573-87287861;

桐鄉(xiāng)市0573-89398691。

[浙江]2017年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全市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的統(tǒng)一部署,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2017年全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7年全市各級機關單位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458名,其中:市級機關及所轄單位44名、南湖區(qū)28名、秀洲區(qū)21名、嘉善縣75名、平湖市66名、海鹽縣77名、海寧市84名、桐鄉(xiāng)市63名。

此外,全市還計劃考試錄用選調生村官20名,具體要求及計劃表見省公告。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請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gwy.zjhrss.gov.cn)

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zjjxrs.gov.cn)

嘉興考試培訓網(www.jxkp.com)

報考縣(市、區(qū))機關的,也可以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南湖區(qū):嘉興南湖人才在線(www.jxrczx.com)

秀洲區(qū):浙江嘉興人才人力網(www.jxrc.cn)

嘉善縣:嘉善人事人才網(www.jsrcsc.com)

平湖市:平湖人才信息網(www.phrcsc.com.cn)

海鹽縣:海鹽人事人才網(www.hyrcsc.com.cn)

海寧市: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

桐鄉(xiāng)市:浙江桐鄉(xiāng)人才網(www.zjtxrcw.com)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全市各級機關招考范圍和對象為:

(1)取得本科以上畢業(yè)證書的人員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本科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2)具有嘉興市常住戶口的大專學歷人員(以2017年3月1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和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大專畢業(yè)生。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在第1條所列范圍和對象基礎上,市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

(1)參加我省“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高校畢業(yè)生”(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且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人員;

(2)參加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簡稱“兩項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且累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上述(1)、(2)人員離開服務崗位后,享受定向考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其中2012年已不在服務崗位的,期限為2013-2017年,依此類推。

3.縣級機關面向大學生“村官”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本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本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4.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考錄公務員的職位分為“職位1”和“職位2”?!奥毼?”面向大學生“村官”,其范圍和對象與縣級機關面向大學生“村官”相同;“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圍和對象為:各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xù)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或現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xù)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符合“職位1”報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職位2”)。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5.鄉(xiāng)鎮(zhèn)機關考錄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范圍和對象為:嘉興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yè)學員。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yè)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xù)學習并取得大專以上畢業(yè)證書的人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公務員。屬于《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第十條、十一條規(guī)定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公安、強制隔離戒毒系統(tǒng)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guī)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2.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2”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報考上述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要求軍事技能測評達標。

4.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強制隔離戒毒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機關法醫(yī)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達標。

5.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6.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職位的,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法官、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A、B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招考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3月11日0時—3月16日17時。

網址: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單位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2017年3月14日0時—3月16日17時,報考人員可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登錄后查詢報名不足1:8比例的職位。系統(tǒng)每30分鐘自動更新數據。

報考專設殘疾人招錄職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試網注冊本人身份及殘疾證信息后,由市殘聯(lián)進行身份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后再進行個人信息注冊,并選擇職位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3月16日17時—3月20日24時。

招錄機關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7年3月21日0時—3月25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27日24時。

(四)繳費確認

時間:2017年3月21日0時—3月30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報考專設殘疾人招錄職位的人員,免收考試費。

(五)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7年4月17日9時—4月22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的科目和時間

筆試時間為4月22日,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一)報考市級機關單位職位的,考試類別為綜合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 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卷)

下午:14:00—16:30《申論》(A卷)

(二)報考縣級以下機關單位職位的〔除以下(三)、(四)、(五)款情形外〕,考試類別為基層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 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申論》(B卷)

(三)報考行政執(zhí)法類(強制隔離戒毒系統(tǒng)人民警察和縣級以下公安、綜合行政執(zhí)法)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 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綜合應用能力》(一)

(四)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2”招考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 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綜合應用能力》(二)

(五)報考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的,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和科目與行政執(zhí)法類相同,4月23日上午9:00—11:00須加試公安專業(yè)科目筆試。

考試地點在嘉興市或所轄縣(市)。報考專設殘疾人招錄職位考生,可在報名時選擇考試地點。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范圍以《2017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招考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和《2017年度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為準??荚嚧缶V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下載。

五、加分并劃定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報考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的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對現任村“兩委”正職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含“職位1”和“職位2”)職位的,實行筆試總成績(兩科原始成績相加)加10分。

各類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社保廳、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劃定。

六、確定體(技)能測評、面試對象

市、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考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和大學生“村官”招考的,按1:3確定面試對象。

法院、檢察院、公安、強制隔離戒毒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按1:4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職位,按1:3確定),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標準按國家相關標準執(zhí)行。體能測評工作由嘉興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市、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單位實施。鄉(xiāng)鎮(zhèn)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按1:4確定軍事技能測評對象。軍事技能測評工作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軍區(qū)組織實施,軍事技能測評項目及評分標準按《浙江省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錄用專職人武干部軍事技能測評項目成績標準(暫行)》執(zhí)行,三項目總分達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試資格。報考人員放棄或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技)能測評的,均不再遞補。上述職位在體(技)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

以上職位中出現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體(技)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七、資格復審和面試

面試或體(技)能測評前,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單位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體(技)能測評或面試。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或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稱職以上和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證明;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xié)議書”。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人員應提供由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志愿服務證》。

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qū)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或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16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錄機關單位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技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八、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偝煽兊挠嬎愎綖椋?/p>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

報考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人員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面試成績÷2。

市、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九、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市、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會同招錄機關單位實施。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

對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強制隔離戒毒系統(tǒng)人民警察人員的體檢,按人社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政策執(zhí)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對報考各級公安、強制隔離戒毒系統(tǒng)人民警察人員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執(zhí)行。

對報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公務員的優(yōu)秀村干部考察按國公局發(fā)〔2013〕2號文件執(zhí)行,必要時可試行民主測評、考察預告、經濟責任審計等辦法。

考察期一般為60天,自公布考察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疾旖Y論為合格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應在考察期內作出??疾鞂ο竺麊喂己笾赁k理錄用報到手續(xù)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庫。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十、公示、錄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市、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示7天??h以下機關面向大學生“村官”和優(yōu)秀村干部考錄的職位,由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在擬錄用人員所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錄用審批權限辦理錄用報批手續(xù)并發(fā)放《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錄機關單位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錄用。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公務員、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由市、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確定參加體(技)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均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

被錄用人員收到錄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十一、注意事項

(一)法官、檢察官助理的考錄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關于招錄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組〔2016〕33號)執(zhí)行。

(二)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大專學歷人員,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三)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學校,若未按要求報告的,由本人與學校協(xié)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再按規(guī)定時間辦理錄用報到手續(xù)。

(四)報考人員在注冊時須先進行手機驗證,輸入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后,點擊“獲取驗證碼”,系統(tǒng)自動發(fā)送驗證碼到相應的手機,驗證成功后才能繼續(xù)進行信息注冊。每個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均只能注冊一次,請務必認真核對,確保真實、準確。

(五)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六)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七)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17年3月29日12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電話:0571-88396652),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八)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此類計劃將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招考計劃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職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專設殘疾人招錄職位可視情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九)根據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跑只測試1次。

(十)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fā)〔2016〕85號)和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報考人員對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單位反映。

(十二)全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公務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十三)根據省人力社保廳下發(fā)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公務員主管部門希望廣大報考人員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十四)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體能測評、軍事技能測評、體檢、考察及違紀違規(guī)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招考政策”專欄或“政策問答”專欄中查詢。對報考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對專業(yè)審核有異議的,可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反映。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已在《2017年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上列出。

(十五)本公告所規(guī)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級或本數。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政策咨詢電話:

浙江省公務員局 0571-87059941;

嘉興市 0573-83837183、82521775;

南湖區(qū) 82838339、82838083;

秀洲區(qū) 82721930、82720017;

嘉善縣 89105835、84228320;

平湖市 85060570、85061010;

海鹽縣 86035228、86110046;

海寧市 89232899、87288846、87288873;

桐鄉(xiāng)市 88110810、88105389。

附件: 2017年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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