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還對成都市公務員考試公告不太了解,沒有關系,今天就由本站為大家分享成都市公務員考試公告的知識,包括2022下半年四川成都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的問題都會給大家分析到,還望可以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我們就開始吧!
本文目錄
- 成都市公務員考試2021職位表
- 2022下半年四川成都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
- 想考四川省成都市的公務員要什么條件
- 2015年四川省成都市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 報名條件
- 2014年四川省成都市招錄人民警察考試公告
成都市公務員考試2021職位表
由于成都市屬于四川省,所以說題主如果要尋找成都市2021年的公務員職位表,可以到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http://rst.sc.gov.cn/)查看。
具體的查詢步驟如下:
1、題主需要在百度瀏覽器中間的搜索框輸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在搜索到的頁面,找到右上角帶有藍色官方認證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者在那個信息框右下角具有“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字樣),并且用鼠標點擊進入。
3、題主在進入到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首頁之后,在上方中間工具欄那一行信息,找到“專題專欄”這個欄目,并點擊進入。
4、進入新頁面后,在第一個“業(yè)務專欄”找到“人事考試”,并點擊進入。
5、在進入新頁面之后,題主會看到很多的欄目框,找到“市州公招”,并點擊“更多”進入。
6、進入之后,會看到很多的公告文章,根據(jù)需要找到“成都市2021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的公告”,并且點擊進入。
7、進入之后,成都市公務員考試2021職位表一般在公告的附件位置,點擊打開(一般為在線瀏覽或者說是下載)。
8、文件打開或者下載之后即可查看到職位詳情。
希望以上內(nèi)容能夠幫助到題主。
2022下半年四川成都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經(jīng)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公安廳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118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范圍
(一)招考對象: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當按期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招考范圍:面向全國。
二、報考條件
(一)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熱愛中國共產(chǎn)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4.理想信念堅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紀守法。
5.熱愛公安事業(yè),志愿從事人民警察職業(yè)。
6.年齡在18至30周歲(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報考特警職位的人員,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9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0月26日(報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學位”所對應的專業(yè)。
9.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有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的人員。
2.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所列情形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 在職(含試用期內(nèi))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
6.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
7.在讀的非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chǎn)就讀且未畢業(yè)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8.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人民警察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招錄職位及名額
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級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共118名,具體職位、錄用名額及要求詳見《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見附件)。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錄采取網(wǎng)絡方式報名,不組織現(xiàn)場報名。網(wǎng)絡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截止時間為11月1日上午8:00),報名網(wǎng)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貫穿考錄全過程。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所產(chǎn)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網(wǎng)上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wǎng)絡報名
1.職位選擇。報考者登錄報名網(wǎng)站,認真閱讀本公告及相關附件等信息,了解招考職位的具體情況,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職位報考,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承擔。報考者應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招錄職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保持一致。
2. 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完整填寫《202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nèi)容,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wǎng)絡提示上傳照片。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中組發(fā)〔2021〕12號)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時間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報考者應在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nèi)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因報考者本人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造成報名未成功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照片質量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重新上傳照片。報考者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nèi)容有疑問的,可在工作時間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招錄機關咨詢。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應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錄報名網(wǎng)站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繼續(xù)執(zhí)行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2〕539號)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質測試費每人80元。網(wǎng)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憑相關證明材料,可減免報考費用。
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nóng)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 脫貧戶家庭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原農(nóng)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 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
符合減免報考費用條件的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無需繳費,請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的工作日內(nèi),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成都市清江東路118號5號樓5202室)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jīng)審核確認后現(xiàn)場辦理減免手續(xù)。不方便到現(xiàn)場辦理的考生,須在上述時間內(nèi)撥打聯(lián)系電話(028-61802793)確認后,按照要求上傳減免所需材料的掃描件,經(jīng)審核確認后在1至2個工作日內(nèi)辦理減免手續(xù)??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nèi)辦理減免手續(xù)的,不予減免考務費用。
(三)職位調(diào)整
招錄名額與確認繳費人數(shù)之比一般應達到1:5方可開考,人才緊缺職位可放寬到1:3(各職位具體開考比例見《職位表》)。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根據(jù)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報名網(wǎng)站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者退費。有關情況將于2022年11月10日在報名網(wǎng)站和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cdhrss.chengdu.gov.cn/)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考生,請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錄報名網(wǎng)站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身份證復印件、過期的身份證、戶口簿、駕照等證件),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無準考證不準進入考場。
五、考試科目及分值計算
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評。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特警職位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各占考試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實行合格制。
(一)筆試
1. 筆試科目及分值
綜合管理、警務技術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各占筆試成績的50%;執(zhí)法勤務職位(含特警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和《專業(yè)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各占筆試成績的40%、30%、30%。
2.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2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3. 筆試加分項目
(1)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tǒng)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在執(zhí)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zhàn)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2分。
(2)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畢業(yè)生,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在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2分;報考市內(nèi)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1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抗震救災表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規(guī)定加分??忌臃挚偡种挡怀^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須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內(nèi))將準考證(注明本人聯(lián)系電話)、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文件等材料),送交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地址:成都市青羊區(qū)文武路136號3號樓7樓703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28-86407323)進行加分資格確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4.成績查詢
筆試各科成績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報名網(wǎng)站公布。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nèi)登錄報名網(wǎng)站提交核查申請,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nèi)在該網(wǎng)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查詢本人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筆試折合成績和職位排名。
(二)心理素質測試
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行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筆試方式進行,實行合格制,測試結果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心理素質測試未達合格標準的,不進入下一步考錄程序。
(三)專業(yè)技能測試
特警職位需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測試項目、標準、成績計算及要求于2022年11月21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另行公告。
(四)面試資格審查
成都市公安局負責在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質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特警職位含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特警職位還包括專業(yè)技能測試>有違規(guī)違紀或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特警職位含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及后續(xù)工作安排,于2023年1月5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考生,應攜帶以下手續(xù)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審查:
1. 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身份證復印件、過期的身份證、戶口簿、駕照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信息表》兩份(貼上照片)。
3. 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原件及復印件。
4. 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yè)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yè)等情況證明)。
5. 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忌傻卿浗逃苛魧W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6. 報考特警職位的,需提供曾在特種作戰(zhàn)部隊服役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及退役士兵、退役士官身份證明材料。
7. 報考警務技術三、六職位(網(wǎng)絡安全管理<技術>)的,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項證書或證明材料:a、參加市級以上政府、學校及社會組織的網(wǎng)絡安全技能大賽、CTF比賽、“護網(wǎng)行動”并獲得名次;b、獲得省級及以上網(wǎng)絡、信息安全等方面技能證書;c、提交具有CVE、CNVD編號的漏洞;d、參與市級及以上相關重大網(wǎng)絡信息安全項目。
8.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按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2〕539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特警職位含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進入資格審查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按上述要求進行。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不含身份證復印件、過期的身份證、戶口簿、駕照等證件)、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月15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
(六)體能測評
參加面試的考生均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shù)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二局《關于同意調(diào)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shù)的復函》執(zhí)行。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體能測評的當日計算。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另行公告。
六、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和體能測評結束后,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jù)各職位錄用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特警職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特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特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nèi)韵嗤模群笠浴缎姓殬I(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其他職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對實際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開招警達到開考比例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體檢有關安排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另行公告。
體檢由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在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考生未按規(guī)定參加體檢及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進入下一步程序。
體檢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招錄機關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參加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考察
成都市公安局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考察。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公安部《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疾旃ぷ魍怀稣螛藴?,重點考察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chǎn)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招錄機關將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式,對考察人選進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烊诉x達不到公務員(人民警察)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的,經(jīng)成都市公安局核準,在報考同一職位參加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jīng)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七、公示
確定擬錄用人員后,由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公安局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內(nèi)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期間及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的職位缺額,不再遞補。
八、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通過考試、體檢、考察并經(jīng)公示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進行審核,報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新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或拒不報到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二)新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試用期為1年。對新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三)新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在成都市公安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此次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和上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公安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考錄全過程的監(jiān)督,確保招錄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凡招錄機關、考務工作人員、報考者有違反上述規(guī)定和招錄工作紀律的行為,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招考工作監(jiān)督電話:(028)12380。
招考工作咨詢電話:(028)86407323。
報名網(wǎng)站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十、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十一、其他事項
1.疫情防控。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diào)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2.請報考者報名前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并對照公告和報考職位的具體要求,審慎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職位進行報考。
3.招考過程中有關調(diào)整、補充、提示以及專業(yè)技能測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等事項,將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上發(fā)布公告,請考生及時查看。
4.請考生在網(wǎng)上報名時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期間務必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5.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6.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wǎng)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表
原文標題:關于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202.61.89.231/content-50-BB7DFAB4E19E042D
想考四川省成都市的公務員要什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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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成都市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 報名條件
2015年四川省成都市公務員考試報名信息
報名時間03月29日-04月03日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9年3月29日-1997年3月29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4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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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省成都市招錄人民警察考試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經(jīng)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公務員局批準,2014年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359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范圍
(一)招考對象: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報考人員應在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招考范圍: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面向全國招考,大專及以下學歷人員限四川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滿18周歲、不超過30周歲(1996年7月1日以前、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不超過35周歲(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報考特警職位的人員不超過25周歲(1996年7月1日以前、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學歷和專業(yè):
綜合管理職位招收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不限專業(yè);執(zhí)法勤務職位招收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公安類、公安技術類和計算科學與技術專業(yè)(安全監(jiān)察方向)人員,特警職位一、二、四、五招收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特警職位三學歷放寬至中專(高中)。
(三)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nèi)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的。
6、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nèi)的人員。
7、試用期內(nèi)的新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人民警察工作的人員。
三、招考職位、名額
2014年我市各級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共359名,以市為單位統(tǒng)一設置招錄職位。報考人員錄用報到后,由成都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按考生職位排名依次選擇具體工作單位。具體職位、錄用名額、要求及招錄單位錄用名額分配詳見《2014年成都市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和《2014年成都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錄用名額分配表》(以下簡稱《分配表》)。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wǎng)絡報名時間為2014年7月1日至7月6日8:00,報名網(wǎng)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成都市公安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wǎng)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wǎng)站,認真閱讀本公告及相關附件等信息,了解報考職位的具體情況,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職位報考。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報考一個職位。
2、填報信息。報考人員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注冊,真實、準確填寫《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nèi)容,并按網(wǎng)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意見由成都市公安局在報考人員報名后2個工作日內(nèi)提出。請報考人員于2014年7月2日至7月7日8:00期間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二)確認繳費
經(jīng)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7月8日8:00前登錄報名網(wǎng)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心理素質測試費80元)。網(wǎng)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7月8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jīng)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nóng)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nóng)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diào)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統(tǒng)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名額。
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錄用名額的職位,報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
職位調(diào)整及縮減、取消錄用名額的情況將于2014年7月10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成都市公安公眾信息網(wǎng)、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報名且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考試及體能測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心理素質測試、專業(yè)測試(僅限特警職位)、面試、體能測評。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
需進行專業(yè)測試的特警職位,其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X15%+《申論》X15%+專業(yè)測試成績X40%+筆試加分+面試成績X30%
其他職位,其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X35%+《申論》X35%+筆試加分+面試成績X30%
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評未達合格標準的,不得進入下一考錄程序。
(一)筆試和心理素質測試
1、筆試科目:《申論》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和心理素質測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和心理素質測試于2014年7月27日進行,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tǒng)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在執(zhí)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zhàn)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2)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畢業(yè)生,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qū)職位,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nèi)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加分規(guī)定的,可累加。累計加分超過5分的,按5分計算。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7月28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送交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地址:文武路136號3號樓6樓602辦公室)。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4、成績查詢:筆試成績于2014年8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筆試成績公布3日內(nèi)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提交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2014年8月下旬在該網(wǎng)站公布。
(二)專業(yè)測試
特警職位需進行專業(yè)測試。專業(yè)測試時間為2014年7月28日至7月30日,專業(yè)測試滿分100分,專業(yè)測試內(nèi)容見《職位表》。專業(yè)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測試項目、標準、成績計算及要求于2014年7月20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成都公安公眾信息網(wǎng)、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另行公告。
筆試折合總成績、專業(yè)測試成績、心理素質測試結果、職位排名于2014年8月29日前在上述網(wǎng)站公布。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
1、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成績(特警職位含專業(yè)測試成績),在心理素質測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照進入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名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經(jīng)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同意,可將參加筆試(特警職位還須參加專業(yè)測試)且心理素質測試合格者全部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2、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及后續(xù)工作安排于2014年9月5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成都公安公眾信息網(wǎng)、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
3、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以下手續(xù)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貼上照片)。
③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大專及以下學歷限四川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須出具戶籍證明。
⑤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⑥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干部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函。
⑦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審及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特警職位含專業(yè)測試折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遞補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資格復審工作按上述要求進行。
(四)面試
面試暫定于2014年9月13日-9月14日進行。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五)體能測評
參加了面試的考生均應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在面試后3日內(nèi)組織實施,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shù)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規(guī)定執(zhí)行,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體能測評的當日計算。
六、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面試和體能測評結束后,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jù)錄用職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特警專業(yè)測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確定體檢人選。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市州或同等條件市州達到比例的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實行差額體檢,各職位差額進入體檢的人數(shù)見《職位表》。報考人員未按規(guī)定參加差額體檢及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進入下一程序。
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錄機關或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提出復檢要求。其中,《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guī)定不復檢的項目不得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經(jīng)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同意,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二)考察。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實施考察,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和錄用人民警察政審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經(jīng)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同意,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經(jīng)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七、公示
確定擬錄用人員后,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統(tǒng)一進行網(wǎng)上公示。公示內(nèi)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八、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經(jīng)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并經(jīng)公示無異議者,由成都市公安局進行審核,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被錄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成都市公安局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錄用人員報到后,由成都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具體工作分配單位(具體工作分配單位及名額見《分配表》)。凡不服從分配者,取消錄用。
(三)新錄用的人民警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jīng)招錄機關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評授警銜。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人員須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錄用。
(四)按照《四川省公安民警最低服務年限規(guī)定(試行)》要求,新錄用人民警察5年內(nèi)(含試用期)不得申請調(diào)出。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此次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上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將加強對考錄全過程的監(jiān)督,確保考錄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招錄機關、考錄工作人員、報考者如有違反上述規(guī)定和考錄工作紀律的行為,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guī)定》的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28-61888191、86407424)。
十、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4年成都市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職位表》
2.《2014年成都市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錄用名額分配表》
3.《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相關事項提示:
1.請報考人員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并對照公告和報考職位的具體要求,審慎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職位進行報考。
2.招考過程中有關調(diào)整、補充、提示以及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事項,將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站上發(fā)布公告,請考生及時查看。
3.根據(jù)《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者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請考生網(wǎng)上報名時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審查和面試前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5.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6.需要進行學歷認證的考生,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忌傻卿浿袊魧W網(wǎng)(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7.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wǎng)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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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成都市公務員考試公告,2022下半年四川成都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的介紹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以上信息來源網(wǎng)絡并不代表本站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