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鐵們好,相信很多人對抑郁癥參加公務員考試都不是特別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來為大家分享下關于抑郁癥參加公務員考試以及有抑郁癥能考公務員嗎的問題知識,還望可以幫助大家,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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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有抑郁癥病史,我考公務員能過政審嗎 老干部閑聊
不影響政審的。
【公務員政審審核內容】
1、考核的對象是經(jīng)考試、體檢合格的人員。
2、考核的內容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現(xiàn)、工作作風、職業(yè)道德和品德修養(yǎng);
能:主要指從事本職工作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應用能力;
勤:主要是事業(yè)心、工作態(tài)度和勤奮精神;
績:主要是工作實績,包括完成工作的數(shù)量、質量、效率和所產(chǎn)生的效益。
考核的重點:被考核人的工作實績和與擬補充職位相關的實踐經(jīng)驗。
考核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3、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1)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2)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3)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4)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5)違反財經(jīng)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
(6)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7)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9)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0)因政治、經(jīng)濟和其它問題正在接受審查且尚未有結論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的;
(13)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和學籍的;
(15)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6)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處分的;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受到“記過”以上校紀處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的;
(18)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上兩年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19)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21)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
因抑郁癥休學一年被記入檔案,會影響公務員考試之前的體檢嗎
會有影響的。
因為用抑郁癥休學會被記入檔案,以后考公務員或就職都要查看您的檔案,而考公務員對“精神病性”精神障礙如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偏執(zhí)性精神病等重型精神病有一定限制,必須在康復以后才能報考。
你先在病史一欄不要寫上,資格審查只是大概看看,沒那么仔細的,以免給自己找麻煩。
等進了單位有人問起,你再和他解釋好了,都是同事了大家也不會為這點事為難你。
更不要打電話去單位問,因為沒人能給你肯定的答復,現(xiàn)在又沒人問起你何必給自己找麻煩呢!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中沒有規(guī)定有抑郁癥病史的人不合格,但應以當?shù)匾?guī)定及職位要求為參考。
第十一條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癥、嚴重的神經(jīng)官能癥(經(jīng)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公務員、教師資格考試的精神病史是什么概念
公務員,教師資格證考取時會有一個報考者的精神病史的錄入,如果是有精神病史的人,則不能報考公務員和教師資格證。
國家對精神病史也有明確的規(guī)定,有醫(yī)學鑒定證明的才是精神病。咨詢心理醫(yī)生給出的精神病的診斷不算。精神病史就是指曾經(jīng)有過精神類疾病的人。
精神病(psychosis)指嚴重的心理障礙,患者的認識、情感、意志、動作行為等心理活動均可出現(xiàn)持久的明顯的異常;不能正常的學習、工作、生活、;動作行為難以被一般人理解;在病態(tài)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殺或攻擊、傷害他人的動作行為。
抑郁癥治好后可以參加公務員嗎
抑郁癥治療好后可以參加公務員嗎沒問題的可以你要租你要有足夠的信心和自信去參加你的公務員考試只要一政治好了自己新增調理好了走上走向社會是沒問題的。
有抑郁癥能考公務員嗎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中沒有規(guī)定有抑郁癥病史的人不合格,但應以當?shù)匾?guī)定及職位要求為參考。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第一條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
第三條血液系統(tǒng)疾病,不合格。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tǒng)疾病,不合格。
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糖尿病、尿崩癥、肢端肥大癥等內分泌系統(tǒng)疾病,不合格。
第十一條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癥、嚴重的神經(jīng)官能癥(經(jīng)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無法報考公務員人群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xiàn)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7、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百度百科——國家公務員報考條件
關于抑郁癥參加公務員考試的內容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