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項目及其分值
1.幼兒歌曲彈唱,滿分90分。
2.幼兒舞蹈表演,滿分90分。
3.聲樂,滿分50分。
總分滿分230分。
上述項目的考試要求詳見《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春季)考試說明》中“學前教育類專業技能考試說明”對應項目的要求。
二、試題說明
考生在同一考場內依次完成3個考試項目(順序為:幼兒歌曲彈唱、聲樂、幼兒舞蹈表演)。須穿同一套服裝,中間不得更換(包括衣服、鞋帽、飾物等)。幼兒舞蹈表演須徒手完成,一律不使用道具。幼兒歌曲彈唱與幼兒舞蹈表演共用一個抽簽號。
1.幼兒歌曲彈唱
本項目提前公布試題??荚嚂r,考生現場抽簽確定一首幼兒歌曲作為考試曲目,只能抽簽一次,不得多次抽簽,所抽曲譜(考場提供)放置鋼琴上看譜彈唱。隨著考試的進行,將逐步擴大抽題范圍,具體題號為:3月24日1-14首、25日1-16首、26日1-18首、27日1-20首、28日1-22首、29日1-24首、30日1-26首。本次公布的試題題號與考試時的題號一致。
考生彈唱時,要有正確的鋼琴彈奏姿勢和彈奏方法,能夠較準確地運用和弦和伴奏音型??忌芡暾?、流暢的彈唱歌曲一段歌詞即可,彈唱時間控制在1分鐘以內。如因考生原因,中間停頓時間過長或對同一段內容反復彈唱,則視為考生不能繼續彈唱,由評委喊停;在彈唱過程中,評委認為已足以評判考生的水平,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喊停;如彈唱時間超時,則由工作人員喊停,不影響評委對考生的評判。
2.聲樂
本項目由考生自選歌曲、背詞譜演唱;自備伴奏演唱或清唱均可,不影響評委打分;所選曲目不得與本次公布的幼兒歌曲彈唱試題曲目相同。
考生能夠熟練、流暢地演唱歌曲的一個段落即可,演唱時間控制在1分鐘以內,自備伴奏音樂的前奏原則上不超過10秒鐘。如因考生原因,中間停頓時間過長或對同一段內容反復演唱,則視為考生不能繼續演唱,由評委喊停;在演唱過程中,評委認為已足以評判考生的水平,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喊停;如考生演唱時間超時,則由工作人員喊停,不影響評委對考生的評判。
3.幼兒舞蹈表演
本項目提前公布試題??荚嚂r,考生現場抽簽確定一首歌曲(樂曲)作為幼兒舞蹈表演曲目,只能抽簽一次,不得多次抽簽,所抽曲目由考場工作人員播放。隨著考試的進行,將逐步擴大抽題范圍,具體題號為:3月24日1-14首、25日1-16首、26日1-18首、27日1-20首、28日1-22首、29日1-24首、30日1-26首。本次公布的試題題號與考試時的題號一致。
考生表演時應根據試題音樂風格確定相應的肢體動作,表演應形象生動鮮明,動作規范流暢協調,富有童趣。如因考生原因,中間停頓時間過長,則視為考生不能繼續表演,由評委喊停;在表演過程中,評委認為已足以評判考生的水平,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喊停。若評委未喊停,音樂播放完畢后考生立即結束考試并離開考場。
2020年幼兒歌曲彈唱試題
2020年幼兒舞蹈表演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