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鑫職業(yè)技術學院位于文山州職教園區(qū),占地面積1725畝,教學科研行政用房45203㎡,教學實習實訓用房6592㎡,教學儀器設備值達到514.1萬元,擁有教學用計算機332臺,館藏紙質圖書4.94萬冊,校內實訓實驗室22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共30個,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和生活設施日漸完善。
學院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組織機構健全、章程制度完善。學院董事長由云南三鑫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金朝水先生擔任,黨組織建設完善。學院設有黨政辦、組織部、宣傳部、人事處、教務處、學生處、后勤處、保衛(wèi)處、院團委等工作職能部門,有醫(yī)學系、汽車系、建筑工程系、工商管理系等四個教學系和基礎部、思想政治教學部等兩個公共教學部門。
學院的招生工作,在省招委領導下,在省招考院具體指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頒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和云南省有關要求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具體事項如下:
1、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或參加云南省組織的“三校生”招生考試,實行計算機網(wǎng)上遠程統(tǒng)一錄取。
2、采取按報考志愿和專業(yè)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首先在上線的報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我院計劃數(shù)為止;若上線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檔數(shù)進行錄取,依此類推。
3、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調劑錄取,對未報我院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4、學院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5、外語考試語種要求:不限。
6、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7、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wǎng),錄取通知書等。
8、考生身體健康標準按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
9、對退檔考生,在錄取期間,若無正當理由不得無故要求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