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大學的建筑系屬于理工學院,致力于培養(yǎng)具有廣博知識和多種能力的建筑都市領域的專業(yè)人才。該系提供本科和研究生課程,以滿足不同學生的學習需求。
在理工學部的建筑學課程中,學生可以選擇構造·材料·施工方向、歷史·意匠·計畫方向和環(huán)境·設備方向。所有方向的學生都要學習必修課,如建筑學概論、建筑法規(guī)、建筑制圖基礎、建筑設計等,并參加相關的演習和實踐實習。
建筑·都市策劃和設計方向的學生在第一年可以選修建筑設計概論,第二年選修西洋建筑史、建筑設計論、環(huán)境設計論、都市計畫和建筑構法。第三年,學生可以選擇近代建筑史、建筑意匠論、地域計畫、都市設計、日本建筑史和建筑計畫等高級課程。第四年,學生可以進行古建筑實習,以加深對建筑學的理解。
環(huán)境·設備方向的學生在第一年必須學習建筑環(huán)境概論,第二年選修建筑熱環(huán)境、建筑光環(huán)境、空調計畫,并必修建筑設備概論。第三年,學生可以選擇建筑音環(huán)境、空調設備、建筑空氣環(huán)境、給排水設備等課程,并進行建筑環(huán)境實驗。第四年,學生可以進行環(huán)境設備設計,以將所學知識應用于實踐中。
構造·材料·施工方向的學生在第一年必須學習應用力學和構造設計,第二年必修建筑材料和建筑構造概論,并選修構造力學和建筑施工。第三年,學生可以選擇鐵筋混凝土構造、鋼構造、木制構造、構造性能論、建筑構造的振動、構造解析、建筑材料、建筑生產、建筑材料設計等課程。
建筑學研究生以研究為主,學習為輔。主要科目包括建筑·都市計畫設計研究、建筑構造·建筑材料研究、建筑環(huán)境·建筑設備研究(分方向)。特設科目有建筑史特論、建筑構法計畫特論、近代建筑史特論、建筑意匠特論、都市史特論、建筑計畫特論、建筑管理特論、都市計畫特論、都市解析特論和設計策劃等。綜合科目包括科學論文英語特論、理工學研究綜合講解和學際領域特論?;A科目有理工學研究基礎特論。
希望以上信息能幫助同學們更好地了解明治大學建筑系的課程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