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此次貸款政策調整并未涉及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變化,目前石家莊公積金仍執(zhí)行3月發(fā)布的個人貸款政策:石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最長期限為30年。貸款首付額和貸款用途等也并未調整。
按照規(guī)定,石市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于滿足繳存職工基本住房需求,支持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下同)購買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fā)放對象,限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現(xiàn)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石家莊市統(tǒng)計局最新公布的城鎮(zhèn)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積的繳存職工家庭。
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用途僅限于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自住住房。不得向所購第二套住房為公寓、別墅及其他高檔住宅的借款人發(fā)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即個人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屋評估價值或實際購房款(以兩者中較低額為準)的40%。
所購房屋為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
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fā)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