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戶口省內省外遷移手續(xù)和流程材料


近日,記者從蘭州市公安局獲悉,甘肅省內戶口遷移不再需要跑回遷出地辦理遷移證,只需提交申請資料就可以實現網上一站式辦理。這樣既簡化了群眾辦事程序,提高了戶籍窗口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又能讓老百姓辦事少跑路、少花錢。

甘肅戶口省內省外遷移手續(xù)和流程材料

記者采訪了蘭州市公安局戶政處民警,戶籍民警,詳細了解了關于甘肅省內遷移戶口網上“一站式”辦理流程。

甘肅戶口省內省外遷移手續(xù)和流程材料

2019甘肅戶口省內省外遷移手續(xù)和流程材料

【服務對象】:常住戶口在甘肅省內,由于購房搬遷、工作調動、投靠親屬、畢業(yè)分配等原因,需在本省范圍內辦理戶口遷移的居民。

【辦理條件】:被申請人持有的原籍《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登記信息與公安網人口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登記信息一致的居民。

【辦理流程】:1、居民遷入受理:申請人持書面申請、《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及與遷入原因相對應的相關證明材料,在遷入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2、遷入地派出所向所屬分縣局(市局)上報申請人落戶相關材料,待準予遷入審核批準后,向被申請人遷出地派出所發(fā)出戶口遷出申請,遷出地派出所依據遷出申請辦理遷出業(yè)務。3、居民辦理落戶:遷入地派出所收到遷出地派出所遷出告知后,及時通知申請人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業(yè)務。

【辦理時限】:遷入地派出所在3個工作日內向分縣局(市局)上報落戶審批材料。分縣局(市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后并反饋派出所。遷入地派出所收到準予遷入通知后,在1個工作日內告知遷出地派出所,遷出地派出所在當日完成遷出注銷。遷入地派出所在注銷后1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到派出所辦理落戶。

【不予辦理情況】:1、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落戶材料與公安網人口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登記信息不一致的。2、申請人提交虛假的落戶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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