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是一年一度的全國“110宣傳日”。1986年1月10日,廣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國第一個110報警服務臺,正式開展110接處警工作。1987年6月,公安部發(fā)文要求各大中城市公安局在一兩年內(nèi)普遍建立110報警服務臺,盡快投入使用。自此,110報警電話正式發(fā)展成為110報警服務臺。是第30個110宣傳日,相關的宣傳口號整理如下:
1、人民110人民建,人民110為人民;
2、110是人民的保護神,110和人民心連心;
3、提高接處警服務質(zhì)量,推動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4、把110建成群眾滿意、犯罪分子膽寒的報警服務臺;
5、快一分鐘報警,早一天破案;
6、抓獲歹徒,記清體貌特征是關鍵;
7、及時報警是每個公民的應盡義務;
8、人人及早報警,人人營造平安;
9、“110、119、122”三臺合一更好更快服務群眾;
10、報警快,破案快;報警慢,破案難。
11、您報警我辦案,警民聯(lián)手創(chuàng)平安;
12、報警早、損失少、罪犯難逃;
13、錯誤報警有害,謊報騷擾違法;
14、正確撥打110,合理使用公共資源;
15、撥打騷擾電話是違法行為;
16、惡意騷擾110要受到法律制裁;
17、向公安機關提供違法犯罪線索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18、危難見真情,請撥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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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是公安機關向社會公布的受理人民群眾報警求助的全國統(tǒng)一的特種服務電話號碼。1986年1月,我國第一家110報警服務臺在廣州誕生。110報警服務臺保持24小時全天候值班,隨時接受人民群眾緊急報警和緊急救助,為人民群眾提供服務,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wěn)定,保障了人民群眾的正常學習、生活和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