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特制定畢節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畢節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strong>
學院性質:公辦
學院地址:貴州省畢節市金海湖新區文曲大道
學院簡介:畢節職業技術學院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院坐落在畢節市金海湖新區職教城,校園占地面積569畝,學校環境優美、設施齊備、功能完善、裝備先進,完全能夠滿足教學管理和科學研究的需要。學院現設有醫學護理系、教育科學系、財政經濟系、農業工程系、電子信息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工礦建筑系、航空學院及基礎教育部、繼續教育與培訓部、思想政治理論教研部十一個教學系(院、部),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10000余人,有41個全日制普通高職專業。學院擁有一支由正、副教授、行業專家、崗位能手組成的“雙師型”教師隊伍,具有多個緊密聯系生產一線的學生實習實訓基地,學院設有貴州省第116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具有多種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資質,是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學院成立由院長、分管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全面領導學院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院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并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教務處負責組織實施技能適應性測試,紀檢監察室全程監督招生、考試、錄取等各環節工作,確保分類考試招生公平、工作、公開,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 學院成立由分管紀檢監察工作的校領導為組長,紀檢監察人員為成員的錄取工作監督小組,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學院通過學院網站和相關網站及時公布有關招生信息,接受社會的監督。嚴格遵守和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紀律,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的單位及個人,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學院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力,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學院招生工作的舉報及監督電話:0857-5464436。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計劃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1年貴州省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 報名條件:已報名參加2021年的全國普通高考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按照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的有關規定:“學生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領取高中畢業證書”;已參加全省中職單報高職報名的應、往屆中職(含技校、職業高中)畢業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條件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貴州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有關規定。
第八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報考高職綜合評價考生必須按省招生考試院要求進行網上填報志愿.
第一次填報時間為:3月5日9:00—3月10日17:00。
第二次填報時間為:4月3日9:00—4月8日12:00
第九條 考試時間及內容:
考試時間:第一次為2021年3月18日;第二次為2021年4月15日。
考試地點:畢節職業技術學院??忌救顺稚矸葑C原件及一寸照片1張于考試前一天到學院審核領取準考證。
考試內容:“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一)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二)應、往屆中職畢業生文化考試由學院單獨封閉命題,單獨組織考試和評卷,考試為“語文+數學+英語”綜合卷(各科滿分100分,總分300分)。(三)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考生需參加報考專業的基本職業技能測試。
第六章 錄取原則
#p#分頁標題#e#第十條 高職綜合評價招生以文化素質及職業技能測試兩項綜合,遵循“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普通高中畢業生按照高中學業成績、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各占50%形成總分值;中職畢業生按照文化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各占50%形成總分值。我院預錄時,以考生的總分值從高到低分進行排序,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和招生計劃,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考生所填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中調劑,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等疾??;新生入學后由學院進行復查,凡發現不符合入學條件者,按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中職畢業生沒有獲得中職畢業證書的,按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特殊專業錄取條件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1年貴州省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專業目錄。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試院的領導下,由學院組織錄取,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公示,確定錄取的考生,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一條 經學校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1年的全國普通高考和中職單報高職的考試。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二條 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學費3500元/年、住宿費800-1000元/年、書本費據實結算。
第十三條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標準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標準5000元/人、年;另外,我院設有學院獎學金,獎勵各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優秀學生。
第十四條 我院錄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貸款”;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2500元-3500元);學院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等助學措施,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在我院就讀的本省戶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按國家扶貧政策有關規定進行教育精準扶貧資助。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
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畢節職業技術學院高職(??疲?/strong>畢業證書。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畢節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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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地址: 貴州省畢節市金海湖新區職教城文曲路畢節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