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分數優先、遵從志愿”的原則,以6個專業志愿先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如果某專業計劃未錄滿,可在未達到所填專業錄取要求的“愿”服從調劑考生中進行調劑;對未達到所填專業錄取要求的 “不”服從調劑考生將不予錄取。
2、錄取分數計算
高中生: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其中8科達到8C以上后,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平均分(的60%)加“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的40%)計算總分。
中職生:以在我院參加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3科文化考試成績平均分(的60%)加“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的40%)計算總分。
3、藝術類考生填報非藝術類專業時以藝術專業考試總成績的三分之一計“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
4、分值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分高的考生,然后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分數高低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