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函〔2008〕1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
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建立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的通知》(勞社部函〔2008〕2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我部對各省勞動保障部門和有關部委、行業協會、中央大型企業(集團)報送的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候選企業和院校進行了審核。經研究,確認天津市電子信息高級技術學校等16所院校和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等22家企業為第二批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現予以公布。示范基地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各示范基地要根據《通知》要求,按照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標任務和措施,積極開展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在本地區、本行業充分發揮骨干示范作用。我部將為示范基地免費制作標志銅牌,通過多種方式推動經驗交流,指導工作,并進行必要的檢查評估。
附件:1、第二批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院校)名單
2、第二批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企業)名單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
第二批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院校)名單
天津市電子信息高級技術學校
天津市機電工藝學院
天津工程師范學院
山西冶金高級技工學校
山西機械高級技工學校
山東技師學院
山東省第二技術學院
青島市高級技工學校
德州市技術學院
威海市技術學院
山東省高級技工學校
貴航高級技工學校
寧夏交通技師學院
寧夏機械技師學院
廣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安徽省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
附件2
第二批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企業)名單
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
天津鋼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職業培訓鑒定公共實訓基地
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山西焦化集團有限公司
山東電力集團
濟南鋼鐵集團
兗礦集團公司
膠州建設集團
濰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振華電子集團有限公司
貴州險峰實業總公司
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
寧夏天地奔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神華寧夏煤業集團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集團)總公司
南京市自來水總公司
河北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黃河水利委員會
漢江水利水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