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中考民辦高中擴招比例不得超30%
公辦普通高中在完成統(tǒng)招生計劃后,方可招收擇校生,但不得招收同批次第一志愿能夠錄取的考生。招收擇校生應(yīng)嚴格遵守“三限”規(guī)定(限分數(shù):成績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上、學校統(tǒng)招線下15分內(nèi);限人數(shù):比例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數(shù)的15%;限錢數(shù):擇校費最高不超過3萬元,并不再收取學費)。
民辦普通高中擴招比例不超過本校公布招生計劃數(shù)的30%,成績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上、學校統(tǒng)招線下15分內(nèi)。嚴禁公、民辦高中以借讀生等名義招生。
江蘇南京中考可填報四個批次共7個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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