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2024年


 則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2024年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的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教育的全面提高,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2年單獨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2024年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2024年

第二條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

第四條  學院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七條  辦學層次:??疲ǜ呗殻?/span>

第八條  學校國標代碼:14139

第九條  辦學地點:北京市大興區科苑東路1號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飘厴I證書。

組織保障

第十一條  學院設招生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成員組成,其中主任由黨委書記擔任。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由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學校高職單招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自我約束、社會監督機制,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十三條  高職單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在學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領導下進行。

報考條件

第十四條  已報名參加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號的考生。

報名辦法

2022年高職單招報名實行網上統一填報的方式,分網上報名和學校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

第十五條  報考考生本人應于20223月109:00至1712:00,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填寫考生有關信息,填報高職單招學校志愿??忌氃谝幎ǖ臅r間內在網上填報并提交確定。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考生可以修改學校志愿。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填報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學校確認

第十六條  考生于20223月199:00至2312:00,登錄我院陽光招生信息網http://zs.bcsa.edu.cn/,點擊單考自主報名,注冊后進入考生信息采集頁面,確定所報考的專業志愿,并繳納報名費(130元/人)(按川發改價格〔2017〕467號文件執行)。

未按以上規定進行報名和確認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高職單招。

第十七條   體檢要求

考生須按高考體檢要求參加普通高考體檢。

3.資格審核

資格審查貫穿于高職單招工作全過程。凡在報名、考試、體檢等過程中違反相關規章制度,弄虛作假者,將按照要求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八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試

第十九條  考試時間

1.文化考試筆試時間:202242日9:00-11:30。

2.技能綜合測試時間202242日14:00-17:30。

第二十條  考試地點

考點名稱:四川省民政干部學校(省志翔職業技術學校)

考點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東升街道志翔路3號

第二十一條  考試內容

考試:試題由省統一命制,分普高類、中職類,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滿分100分,總分300分; 

技能綜合測試:考試形式為面試,高中生測試以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心理素質、特長能力等為主;中職生以人際溝通能力、行業認知、專業技能等為主進行測試。滿分200分。

所有考生應認真配合學校的疫情防控相關措施。

第二十二條  錄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廳及教育考試院領導下,本著德、智、技、體全面衡量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劃定技能綜合測試合格線(普高類考生及中職類考生分別劃線),在技能綜合測試合格的前提下根據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進行錄?。ㄎ幕荚囎畹弯浫】刂凭€上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報考總人數的90%),未參加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以及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為零的考生,不予錄取。相同計劃類別的各專業計劃可進行調整。

第二十三條  對同分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的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申請免試考生應正常參加我校的高職單招考試。擬錄取名單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初審后,在學校招生網站(zs.bcsa.edu.cn)首頁上公示(不晚于4月10日),公示期5天,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如有考生申請放棄錄取,將替補錄取,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擬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資格,則應在公示期間向學校提出申請辦理放棄錄取手續,逾期則不再受理。學校根據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結果,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寄發錄取通知書,并將錄取結果在通過學院網站公布。

第二十四條   在校期間參加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教育廳核實資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試錄取。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高職單招考試。

第二十五條   獲得免試資格的考生,報名時須填寫《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該表在附件中下載),并于42日前向學校提交此表及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   經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繳費注冊時間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學。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其他事宜

第二十  考生參加單獨招生考試的交通、食宿自理。

第二十  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忌粚W校正式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

第三十條   招生咨詢監督

咨詢電話:010-80206935、80206936、80206932、80206930

咨詢地址:北京市大興區科苑東路1號

   站:http://www.bcsa.edu.cn

   箱:1838221451@qq.com

監督電話:010-80206932

第三十   本章程由學院學生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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