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黨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回饋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彰顯學校扶危濟困和公益辦學的社會責任,學校堅持“扶貧扶志、助學育人”的工作理念,學校實施系列助學金項目,投入了大量資金用于新生資助,絕不讓家庭經濟問題阻礙學生的成才之路。具體資助項目實施安排如下:
一、貧困新生專項助學金
貧困新生專項助學金共分五個資助等級,各資助等級滿足條件之一即可申請,相關評定條件如下:
1.一等助學金:資助金額 10000 元/人,以學費減免的方式予以發(fā)放,評定條件如下:
(1)孤兒;
(2)優(yōu)撫對象子女,如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
所需郵寄材料:
2.二等助學金:資助金額 6000 元/人,以學費減免的方式予以發(fā)放,評定條件如下:
(1)近2年內學生或父(母)因國家規(guī)定的36種重大疾病喪失勞動力并負債,家庭無其他經濟收入。
(2)農村特困救助供養(yǎng)學生。
所需郵寄材料:
3.三等助學金:資助金額 4000 元/人,以學費減免的方式予以發(fā)放,評定條件如下:
(1)單親家庭(不含離異),且家庭經濟困難;
(2)父母雙方肢體殘疾,學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殘疾(殘疾等級在一至二級);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為脫貧戶(原建檔立卡戶),且學生本人為脫貧戶成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shù)刈畹捅U?,難以維持基本生活。
所需郵寄材料:
4.四等助學金:資助金額 2000 元/人,以學費減免的方式予以發(fā)放,評定條件如下:
(1)單親家庭(離異),且家庭經濟困難;
(2)入學當年學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意外傷害、重大變故的家庭經濟困難子女。
(3)入學當年學生或父母一方因患病產生高額醫(yī)藥費,且勞動力弱,家庭經濟負擔重的學生。
(4)經民政部門確認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且學生本人為低保戶成員,難以維持基本生活。
所需郵寄材料:
5.五等助學金:資助金額 1000 元/人,以學費減免的方式予以發(fā)放,評定條件如下:
(1)家庭無勞動力,無固定經濟來源且親友無資助能力;
(2)多個子女同時在非義務教育階段就讀,家庭經濟負擔較重的學生;
(3)不符合以上條件,但家庭確實困難,有相關證明,且經學校學生資助中心核查認可的考生。
所需郵寄材料:
二、勤工助學項目
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了勤工助學項目,生均每月300 - 600元。另外,根據二級學院產教融合和校企合作項目情況為貧困新生設立了校企合作專項助學項目,每月可獲得 800 - 2000元的補貼。如有意向申請的學生在來校報到時向輔導員提出申請。
三、說明事項
1.新生助學金直接抵免新生學雜費,將在新生繳費中直接扣除;
2.未到學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xù)的新生助學金獲得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3.助學金相關證明材料用EMS直接郵寄到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區(qū)閣皂山大道998號招生就業(yè)處,郵編330108,收件人牛家佳老師,電話0791-87713758。助學金申請于正式報到前10天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資助審核工作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招生辦公室以及二級學院代表聯(lián)合審定,按相關規(guī)定公示后執(zhí)行;
4.本細則內所有資助項目最終解釋權歸南昌工學院所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