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專升本考試6月9日就要開始啦!距離考試倒計時只有10天了各位考生你們準備好了嗎?現庫課李老師為你們準備了一份誠信考試指南快來速速查收吧!考生在參加考試時一定要正常發(fā)揮,爭取考出一個高分。
知法守法,誠信考試
考生請熟知并自覺遵守國家教育統(tǒng)一考試的有關紀律和規(guī)定,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若有違紀、作弊等考試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相關法律法規(guī)
《刑法(修正案九)》
(一)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三)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四)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
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九條
考生在國家教育考試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組織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在考試現場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終止其繼續(xù)參加考試;組織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可以取消其相關考試資格或者考試成績;情節(jié)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參加相關國家教育考試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獲取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的;
(二)攜帶或者使用考試作弊器材、資料的;
(三)抄襲他人答案的;
(四)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五)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考試成績的作弊行為。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第八條
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
(五)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第十條
考生有第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xù)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第十一條
考生以作弊行為獲得的考試成績并由此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yè)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或者入學資格的,由證書頒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證書或者予以沒收;已經被錄取或者入學的,由錄取學校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其學籍。
希望同學們能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做違反考試的事情,在最后的一段時間里再接再厲、嚴格要求自己,爭取金榜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