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選送院校、校內相關二級學院: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 四川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100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計劃管理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報名和考試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四川文化藝術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簡章》,現將我校2022年“專升本”報名和考試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為保證我校本年度“專升本”各項工作有序開展,成立2022年“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學科研管理部),全面負責學校2022年度“專升本”選拔工作。
(一)“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梁秀梅
成 員:崔麗輝、薛林、各相關二級學院教學副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主 任:崔麗輝
副主任:薛林
成 員:黎楊、李璘、姚遠、各二級學院教學干事
二、報名對象
(一)我校2022屆普通全日制??茖I(yè)應屆畢業(yè)生(以獲得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飘厴I(yè)證為準);
(二)從我省應征入伍,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三、選拔條件
我?!皩I尽边x拔方式分為考試選拔和免試兩種。
(一)考試選拔基本條件:
1.在校期間思想政治素質優(yōu)良;
2、在校期間未受任何紀律處分或處分已解除;
3.學習成績優(yōu)秀;
4.身心健康。
(二)免試選拔對象主要為退役大學生士兵,其報考基本條件:
1.全日制普通??圃谛I?含新生)從四川省應征入伍,退役后復學并于 2022 年畢業(yè)的;
2.全日制普通??飘厴I(yè)生從四川省應征入伍,并于 2020年、2021 年退役的。
四、報名工作安排
(一)3月15日前,校內各二級學院協(xié)助學校整理預審名單(包括享受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信息等),教學科研管理部負責將預審名單導入專升本系統(tǒng)中。
(二)3月22日前,完成“專升本”報名工作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17日上午9:00—22日17:00。
2.校內各二級學院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組織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自愿報名。
3.報名形式:從 2022 年起,我省專升本考試實行統(tǒng)一網上報名和繳納考試費。符合條件的考生須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網(https://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專升本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依次進行信息確認、志愿填報和網上繳費。
4.報名費用:根據《關于重新發(fā)布全省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務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革價格【2017】467號)文件規(guī)定,我省普通學校專升本考試費為80元/生,由考生報名時按照專升本系統(tǒng)提示進行網上統(tǒng)一支付。
5.我校所有參加“專升本”的學生須按照《四川文化藝術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簡章》中“??茖I(yè)對口升本學校及對口本科專業(yè)情況表”填報院校志愿和專業(yè)志愿。
6.報名結束后,各二級學院對已報名享受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進行相關材料(入伍退役考生收集入伍證、退役證和已畢業(yè)的畢業(yè)證等材料;獎勵加分項目相關證明材料;建檔立卡學生證明材料)進行審核,驗材料原件,收取一份復印件后統(tǒng)一交教學科研管理部。
7.報名結束后,由教學科研管理部在教務系統(tǒng)網站對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統(tǒng)考科目:2022年4月22日9:00-11:00《大學英語》;
2022年4月22日14:00-15:30《計算機應用基礎》。
專業(yè)考試:2022年4月21日9:00開始。
(二)考試地點:所有專業(yè)考試地點設在我校綿陽校區(qū)。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如因疫情防控要求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六、錄取比例
(一)考試選拔錄取比例為本專業(yè)應屆專科畢業(yè)生總人數的 20%,具體計劃數以四川省教育廳審批的計劃執(zhí)行。
(二)錄取原則為分批次錄取。第一批次進行大學生退役士兵免試單列計劃錄取;第二批次進行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yè)生專項計劃錄取;第三批次進行其他考生錄取。
(三)除大學生退役士兵免試錄取外(不設成績),其它所有考生根據考生平時成績和專升本考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yè)生專項計劃錄取為該類學生的20%。
七、工作紀律
(一)高度重視,準確解讀“專升本”政策,加大宣傳力度,確保全體學生知悉相關政策和考試招生工作安排。
(二)嚴格按照“專升本”招生簡章要求開展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組織“專升本”學生進行健康狀況申報,保障“專升本”工作順利進行。
(四)嚴禁以任何名義舉辦“專升本”培訓,嚴禁任何培訓機構在校內舉辦“專升本”相關培訓,嚴禁以任何形式將培訓與“專升本”報名資格掛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