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實施方案》(贛教高字〔2021〕62 號) 、《關于做好江西省 2022 年普通 高校專升本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贛考院譜〔2021〕23 號和《關于做好全省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贛教考 字〔2022〕2 號) ,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學校2022年專升本招生章 程如下:
一、招生專業(yè)及招生人數
經省教育廳批準,學校 2022 年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指標共 336 人(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項計劃 53 人) 。其中,“建檔立卡貧 困家庭畢業(yè)生專升本專項計劃”占比 10% ,“獲獎畢業(yè)生專升本專項計劃”占比5% 。專項計劃用于優(yōu)先招收符合要求的考生,單獨組織錄取,未完成的專項計劃可轉為普通專升本計劃招收普通考生。招生專業(yè)、招生人數及報考要求詳見下表 1。
表 1 上饒師范學院2022年專升本招生專業(yè)、人數一覽表
注: 各專業(yè)具體報考要求參照省教育廳發(fā)布的《江西省 2022 年普通高校 專升本考試對應專業(yè)(類) 指導目錄》 。
二、招生對象
(一) 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職(??? 應屆畢業(yè)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畢業(yè)證。
(二) 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畢業(yè)證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職(???學生在校期間或畢業(yè)后應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職(???學生在校期間或畢業(yè)后,在江西應征入伍。
三、報考條件
(一) 考生(含免試生) 報名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其中, 條件 4 只適用于退役大學生士兵。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
2.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3.高職(??? 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受到紀律處分但報名前已解除處分的。
4.在入伍期間和退役后工作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受到紀律處分但報名前已解除處分的。
(二) 專項考生(含免試生) 在滿足以上基本條件的同時,需滿足專項計劃所規(guī)定的條件。
四、網上報名、繳費
1. 網上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審核通過的的考生須于 2022年3月1日上午 9:00至5日 17:00期間,自行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網址:www.jxeea.cn)“專升本志愿填報系統(tǒng)”,填報志愿 完成網上報名。
2. 繳費:按照贛教考字〔2022〕2號文,今年專升本收費標準為130元/人。所有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在3月1-5日的規(guī)定時 間內, 登陸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網址: www.jxeea.cn,后同) “專升本志愿填報系統(tǒng)”完成網上繳費并填報志愿,逾期未完成繳費和 填報志愿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網上繳費成功后不予退費。
五、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按照《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報名工作通知》 (贛考院普〔2021〕23 號) 具體要求執(zhí)行。資格審查貫穿考 試錄取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的考生,確認后一律取消資格,并實行資格審查問責制。
六、志愿填報
1. 所有考生須于2022年3月1日上午9:00至5日17:00期間,自行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專升本志愿填報系統(tǒng)”,根據《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實施方案》劃分的 9 個考試大類 和我校專升本招生章程中明確的招生計劃、專業(yè)及有關要求,并對 照《江西省 2022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yè)指導目錄》選擇填報志 愿。本次網報期間,考生所報志愿允許修改一次,逾期不予以辦理,請謹慎填報。
2. 缺額征集志愿填報?!懊庠囉媱潯比鳖~征集志愿網上填報時間為3月18日 9:00- 17:00,“其它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缺額征集志 愿網上填報時間請關注省教育考試院網上發(fā)布的公告,以公告內容為準。征集志愿填報提交后不得修改。
3. 填報注意事項
(1)考生須在9個考試大類中選報其中1個大類并參加該大類專業(yè)基礎及技能知識課考試。
(2)所有考生可以同時填報符合資格且通過資格審核的各批 次志愿。已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參加統(tǒng)一考試及其它批次錄取資格。
(3)考生須完成繳費再填報志愿,網上繳費時間為3月1日上午9:00至4日21:00和3月5日9:00-17:00。
七、考試
(一)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統(tǒng)一為:2022年4月23日。公共基礎課考試時間為上午9:00- 11:30 , 專業(yè)基礎級技能知識課考試時間為下午15:00- 17:00。
(二)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公共基礎課和專業(yè)基礎及技能知識課。
1.公共基礎課不分學科專業(yè),所有考生統(tǒng)一考試“政治+英語+ 信息技術”3 門課程的綜合卷,分值 300 分。
2.專業(yè)基礎及技能知識課按考生選報9個考試大類中的1個大類,分別考試《江西省 2022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實施方案》中規(guī)定對應的1門考試科目,分值150 分。
3.各專業(yè)專業(yè)基礎及技能知識課考試科目詳見《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對應專業(yè)(類) 指導目錄》 。
(三) 考點設置
考點由各設區(qū)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 設置。
考生在??凭妥x(畢業(yè)) 院校( 校本部) 所在設區(qū)市指定的考 點參加考試。省外高校畢業(yè)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如未被免試錄取的統(tǒng) 一在南昌市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四) 準考證編排
全省統(tǒng)一編排準考證,考生于考前 3 天內自行登錄江西省教育 考試院網打印準考證。已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編排準考證。
八、評卷、成績通知和復核
1.全省統(tǒng)一組織評卷、統(tǒng)分工作,考生可于 5 月 13 日后登 陸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查詢本人成績。考生對本人成績有疑議的, 可在 5 月 13- 14 日內在網上提出成績復核申請,16 日在網上查詢成 績復核結果。
2.考生申請成績復核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統(tǒng),如有漏 改、漏統(tǒng),予以更正。對于答題評分寬嚴等問題,不屬于查核更正 范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考生答卷按照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復核過程中答卷不與考生或家長見面。
九、錄取
我校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的原則開展招生錄取工 作。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有關招生文件精神,制定如下錄取原則:
1. 學校執(zhí)行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專升本投檔的政策規(guī)定,錄 取工作依據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劃定的各大類最低控制分數線進行審
核,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yōu)錄取。
2. 對投檔到我校的考生,分專業(yè)按照考生公共基礎課和專業(yè)基 礎及技能知識課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總分相同時專業(yè)基礎 及技能知識課優(yōu)先,其次按政治、英語、信息技術課程順序,單科 分數高低排序錄取。
3.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 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 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和人力資 源保障部、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 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 等相關要求執(zhí)行。
4.免試計劃和專項計劃用于優(yōu)先招收符合要求的考生,未完成的計劃可轉為普通計劃招收普通考生。
5.凡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學校退檔,學校也不得以 考生自愿放棄為由退檔。
6.錄取結果將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及規(guī)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陸上饒師范學院教務處網站和招生就業(yè)處網站查詢。
十、學籍與編班
(一)被錄取的考生,編入學校相應本科專業(yè)的三年級插班或 單獨編班學習,學籍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要求進行管理。
(二)被錄取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憑《錄取通知書》 等有 關材料到校報到。學校將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 學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
(三)普通專升本學生的檔案由原所在學校集中整理后,交考 生本人攜帶至或寄至錄取專業(yè)所在二級學院。
十一、學費與待遇
(一) 普通專升本學生按學校統(tǒng)招本科同專業(yè)的學費標準繳納有關費用,各招生專業(yè)具體學費標準見下表 2。
表2 各專業(yè)學費一覽表
(二) 普通專升本學生享受統(tǒng)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
1. 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合格,由學校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頒 發(fā)本科畢業(yè)證書,畢業(yè)證書上標注“在上饒師范學院 XX 專業(yè)專科 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 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2.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 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 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 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 解 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十二、其他事項
(一)疫情防控:根據新冠肺炎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要求,省內考 生在考前 14 天內不出省,在省外低風險實習(工作) 的考生應不晚 于考前 14 天返回考點所在地,中高風險地區(qū)考生應不晚于考前 14+7 天返回考點所在地。如考生違反上述要求遭遇突發(fā)狀況而不能 正常參加考試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自發(fā)布之日 起,如發(fā)生與本章程內容相沖突的情況,以省考試院 2022 年專升本 工作的相關文件為準。
(三) 聯(lián)系方式
上饒師范學院教務處網站: http://jwc.sru.jx.cn
上饒師范學院招生就業(yè)處網站: http://zsjy.sru.edu.cn
教務處咨詢電話: 0793-8154070 ,聯(lián)系人: 楊老師
招生就業(yè)處咨詢電話: 0793-8150684 ,聯(lián)系人: 曾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