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研究生期間申請公費出國留學的條件是什么?公費出國不看你考研英語?;緱l件:
1.TOEFL,基本上各個國家都需要提交托福成績,minimum各不相同,基本90以上
2.小語種國家如德國,法國需要提交小語種成績和學時證明
3.國外教授的邀請函以及免學費offer,當然法國和德國公立不需要學費。
滿足這些基本條件了就可以遞交材料了,然后跟一大群申請者PK,根據你申請的教授的學術影響力,申請學校的實力,以及自身GPA,TOEFL來刪選確定公費名單。名額有限,不是過了minimum就能去的
公費留學的條件:
1、需要滿足語言要求,及對應的標準化考試如(GRE美國研究生入學考試,SAT美國高考等);
2、需要導師推薦信、個人簡介等等通用材料;
3、財產證明,如果拿到獎學金等,則可用獎學金的證明代替;
4、學校特殊要求,不同院系部分專業(yè)可能有具體要求,如足夠的專業(yè)課學分等。
留學需要準備的工作:
1、對留學意向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背景和教育體制,學術水平進行較為全面的了解;
2、全面了解和掌握國外學校的情況,包括歷史、學費、學制、專業(yè)、師資配備、教學設施、學術地位、學生人數等,要特別注意該校國際學生有多少,其中有多少中國學生在讀。此外,還要落實該學校頒發(fā)的文憑是否受到我國的承認;
3、該學校的住宿、交通、醫(yī)療保險情況如何;
4、該學校在中國是否有授權代理招生的留學中介公司;
5、留學簽證情況;
6、該國政府是否允許留學生合法打工;
7、本專業(yè)在該國的就業(yè)情況;
8、畢業(yè)之后可否移民。
擴展資料:公費留學的申請人群:申請人應為高等學校、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和優(yōu)秀在校學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yè)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學成后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具有良好專業(yè)基礎和發(fā)展?jié)摿?,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guī)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選拔簡章的具體要求(詳見《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一覽表及項目指南》)。
公費留學的申請類別:
1.博士研究生
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學位,或申請時為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或在讀碩士生(含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或博士一年級學生。來自高等院校的申請人申請時應為就讀高校的全日制在讀學生(委托培養(yǎng)和定向生除外)。
申請時須提交國外教育機構的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復印件、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復印件、經國外導師簽字的學習計劃(外文)、雅思/托??荚嚦煽儐螐陀〖蛲夥皆盒?導師出具的外語合格證明。入學時間原則上為申請當年。
2.聯合培養(yǎng)博士生
申請時應為就讀高校/科研機構的全日制優(yōu)秀在讀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歲(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請時需提交國外教育機構出具的入學通知書或正式邀請信復印件、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研修計劃、就讀學校學籍證明。
以及推選單位出具的外語考試(核)證明或外方院校、導師出具的外語合格證明或雅思/托福/WSK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及可能發(fā)生的與學習相關費用說明;入學時間為申請當年。申請人如無法在規(guī)定畢業(yè)時間內完成留學計劃,需推選單位單獨出具同意推遲答辯、畢業(yè)的書面證明。
3.碩士研究生
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0歲(198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應具有學士學位,或為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申請時須提交國外教育機構出具的入學通知書復印件。僅限申請現有碩士研究生項目,詳見《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一覽表及項目指南》。
4.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
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0歲(196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yè)單位、各級行政單位、科研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本科畢業(yè)后一般應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碩士畢業(yè)后一般應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yè)的申請人,沒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請人應是高等學?;蚩蒲袉挝痪哂胁┦繉W位、具體從事教學或科研工作的優(yōu)秀在職青年教師或科研人員。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yè)時間應在3年以內(2008年3月20日以后畢業(yè))。
5.高級研究學者
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5歲(195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請人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yè)單位、各級行政單位、科研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其中,教學科研人員應為教授、博士生導師。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公費留學
大學生和研究生公費出國留學要那些條件?分類: 教育/科學 >> 出國/留學問題描述:
各位有出國留學經歷的大哥哥大姐姐們,大學生和研究生公費出國留學要那些條件?
解析:
關于公費出國留學人員經費開支的規(guī)定
(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財政部、國家教委、外交部發(fā)布)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zhí)行我國的對外方針和派遣出國留學人員的政策,本著既要保證留學人員出國學習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又要力求節(jié)省國家財政開支的原則,按國家計劃由國家教育委員會統(tǒng)一派出并由中央財政撥款開支的出國留學人員經費開支規(guī)定如下:
一、公費留學人員衣物補助費(包括購買服裝、衣箱、生活用品、小紀念品等費用)
(一)根據派往國家的氣候條件,衣物補助費人民幣標準:
類 別 熱 帶 溫 帶 寒 帶
大學生 700元 800元 900元
研究生 750元 850元 950元
進修人員 700元 800元 900元
(二)衣物補助費,進修人員由所在工作單位,研究生、大學生由國家教育委員會發(fā)給本人包干使用。學習期滿和中途回國者,衣物歸本人。已領衣物補助費,但又決定不出國者,應退還全部衣物補助費;如已制裝,應將衣物全部交回,也可按原價處理給本人。中途回國休假的,不再補發(fā)衣物補助費。
二、享受國家公費的年限和國外生活待遇
(一)留學人員享受國家公費的年限。進修人員(含訪問學者)為一年;研究生為二至三年;大學生為三至四年。駐外使領館可根據所在國的不同學校、專業(yè)和取得國外獎學金、資助費的難易程度,適當掌握延長或縮短國家對研究生和大學生享受國家公費的期限。
(二)國外生活包干項目,包括伙食費、住宿費、交通費、零用費、教材書籍補助費和進修生、研究生的交際費等。其中伙食費參照駐外使領館人員的實物標準確定。對留學人員集中的地區(qū),可允許個別留學人員租賃較寬敞的房屋,用于開展集體活動,國家給予相應的補助。
各類留學人員生活包干費標準,由使領館研究方案,報國家教育委員會批準后,按月或按季將生活費發(fā)給本人包干使用。當地生活用品(含房租)物價指數升降幅度在10%以上的,使領館可提出調整方案,報經國家教育委員會批準后,方能實行。
國外生活包干費,一律按留學人員抵、離駐外使領館之日計發(fā),不足全月的按日計算。
(三)國外生活非包干項目,包括學雜費、回國及休假旅費、醫(yī)療費和經批準參加學術會議及因公到使領館車費等。其中,醫(yī)療費可以根據所在國情況及國內公費醫(yī)療規(guī)定的報銷范圍實報實銷或由使領館組織合作醫(yī)療或參加醫(yī)療保險。
留學人員到學習地區(qū)確需購買被褥裝備和炊事生活用品的,其費用由使領館根據所在國情況,一次發(fā)給本人掌握使用。
三、國際旅費
(一)留學人員的出國機票(或車、船票)和旅途零星外匯由國家教育委員會提供。
(二)留學人員學習期滿,按期回國的機票(或車、船票)由使領館提供;未經批準,不按期回國或不按使領館指定路線回國的,其回國旅費或繞道旅費由留學人員自理。
四、其他費用
(一)經使領館批準組織的留學人員集體活動(如國慶、新年、春節(jié)),可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這部分費用按留學人員國外生活包干費標準的5‰至10‰編列預算,由使領館統(tǒng)一掌握使用。
(二)留學人員按規(guī)定回國休假期間,國外生活包干費一律停發(fā)。往返國際旅費由使領館和國家教育委員會提供,個人行李超重費自理。國內從報到地點到探親地點的往返車、船費,按國內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凡是由原單位發(fā)工資的,向原工作單位報銷;凡不領工資的,由國家教育委員會出國留學人員集訓部報銷,并按每人每日一元五角發(fā)給生活補助費。其余各種開支由本人自理。
(三)留學人員自費回國休假的,國際、國內旅費和其他費用均由留學人員自理。
五、留學人員所得國外獎學金、資助費和其他費用的處理辦法
(一)留學人員的獎學金或資助費,凡屬個人通過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學術團體和基金會等直接(或委托)考試獲得者;個人通過正當途徑,向國外單位申請獲得者;國外單位指名邀請獲得者;通過兩國 *** 或團體、組織、雙邊或多邊對等交換獎學金名額,由我方經考試指名受領者;有關國家 *** 、學校、團體或國際組織單方面贈予我國 *** 或單位的獎學金或資助費名額,由我方經考試指名受領者。以上人員所獲得的獎學金和資助費一律交由本人支配,用作學習和生活等全部費用。其中按國家計劃由國家教育委員會統(tǒng)一派出的公費留學人員所獲得的獎學金和資助費低于同類留學人員國家發(fā)給費用標準的,由使領館補足。不屬于上述情況者按有關規(guī)定辦。
(二)在出國前已取得國外獎學金和資助費現款的,出國機票(車、船票)、衣物補助費、旅途零星外匯由留學人員自理。
出國后獲得國外獎學金和資助費的留學人員,原由國家教育委員會提供的出國機票(或車、船票)、衣物補助費一般不再歸還。如到達所在國后,對方可報銷出國旅費者,應將此款歸還使領館。回國旅費自理,不足的,由使領館補足。
(三)留學人員出國后在國家資助的期限內因學習、科研成績優(yōu)秀而取得國外獎學金或資助費的,一律交由本人支配,同時停發(fā)國家資助。但對所獲得的獎學金或資助費低于原國家發(fā)給費用標準的,除由使領館補足外,再給予適當獎勵;相當或略高于原國家發(fā)給費用標準的,也給予適當獎勵。以上獎勵部分在本人所得獎學金或資助費的25%以內掌握,具體標準和獎勵辦法,由使領館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享受國家公費期滿以后,獎勵部分停發(fā)。
到國外后凡經個人努力取得對方減免學費(有的國家稱實驗費)的留學人員,使領館可視情況給相當于減免費用的10%,以資鼓勵。
(四)國家選派的大學生、研究生的業(yè)余勞動所得,如假期開展勤工儉學的收入、稿費等;進修入員得到的對方給予的一次性經濟收入,如獎金、國際會議費、臨時講座報酬以及保健津貼、野外作業(yè)補貼、專業(yè)實習報酬等,一律由本人支配。
(五)享受國家公費或國外獎學金和資助費的留學人員,既要發(fā)揚勤儉建國、艱苦奮斗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又要保持我出國人員的尊嚴。在經費使用上,應保證本人身體健康在國外學習、科研以及生活中的正常需要,保證對外學術交往的需要。提倡和鼓勵他們用節(jié)余外匯購買科研教學儀器設備、用品和書籍、資料,以利回國后繼續(xù)進行科研、教學工作。
六、國內工資
工齡在兩年以上的進修人員和大學(含大專)畢業(yè)后工作五年以上出國攻讀碩士學位(含碩士)以上的人員,碩士畢業(yè)后工作兩年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的人員(包括經批準在國外由進修生轉為研究生的人員),在批準出國留學的年限內,國內工資由原單位照發(fā),回國后不再歸還。
七、本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國務院各部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籌資金派到國外學習的留學人員。各部門派出的實習培訓等人員的費用開支,仍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適用本規(guī)定。
通過其他渠道派出的各類留學人員的經費開支辦法,可參照本規(guī)定,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主管部門自行制訂。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費用,按國務院《關于自費出國留學的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
八、本規(guī)定從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開始執(zhí)行。國務院和各部門、各地區(qū)過去發(fā)布的有關文件同時廢止。
已在國外的留學人員,在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以前的費用開支(包括國內工資),仍按一九八0年九月十五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出國留學人員、訪問學者所獲得的獎學金和資助費實施辦法的通知》、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國務院批轉教育部、財政部、外交部《關于修改出國留學人員獲得國外獎學金和資助費處理辦法的請示》的通知以及其他有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結算。 (中央法規(guī))研究生有多大幾率公費出國研究生很小幾率公費出國。因為競爭會很大,所以公費出國的機會也就很小。非211、非985大學的研究生,公派出國留學的幾率已經很小。就讀的大學屬于211、985大學,特別是985大學的話,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的渠道,爭取出國讀博的機會很多。但這些出國讀博的名額既需要自己申請,也與導師和就讀的專業(yè)有關。公費出國留學需要哪些條件
公費出國留學需要哪些條件:
1、基本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熱愛中國,留學后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并且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以及業(yè)務水平。無違法行為和不良記錄,在學習和工作當中表現良好。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以及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
2、學術和年齡要求:申請博士研究生不得超過35周歲,必須完成碩士課程并擁有碩士學位,申請聯合培養(yǎng)博士生,必須是國內高?;蛘呤强蒲袡C構全日制優(yōu)秀在讀博士研究生,
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申請碩士研究生不得超過30周歲,必須是優(yōu)秀的本科畢業(yè)生,并且擁有學士學位。
公費留學在國內一般是指由政府提供留學資金的留學方式。公費留學的申請人要向教育部提交申請,申請通過以后教育部會直接向申請人提供一定的留學費用。公費留學
還有一種方式是交換留學,留學生作為交換生到外國大學學習,學習期限一般為一年,學習期間不用支付對方大學的學費,每個月還有生活費,但是留學人員需要支付國內的學費,留學人員出國之前一般需要向國內大學支付“交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