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辦學的招生標準
會澤茚旺中學是一所現(xiàn)代化、寄宿制完全中學。學校于2020年評定為省一級二等完全中學。學校環(huán)境優(yōu)美,文化氛圍濃郁,教學、體育、生活設施一應俱全,環(huán)境優(yōu)美,文化氛圍濃郁,是學子潛心學習的理想之地。
單證單方標準要求,雙證雙方標準要求。
僅頒發(fā)中國學歷文憑的中外合作辦學招生標準應不低于本校同學歷層次專業(yè)招生的標準。頒發(fā)中外兩個學歷文憑的,不應低于中方辦學者本校同專業(yè)的同批次的最低標準,同時應滿足中外雙方協(xié)議達成的其他學術標準要求。
根據各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不同招生計劃和要求,在部分省份,中外合作辦學可以用區(qū)別于本校普通高等教育專業(yè)的單獨招生代號進行招生。即因為招生代號不同,對于同一個院校的同一個專業(yè),中外合作辦學和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招生分數(shù)可能出現(xiàn)差別。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自主招生實施外國教育機構學歷學位教育、頒發(fā)外國教育機構學歷學位證書的,其錄取標準應當不低于外國教育機構在其所屬國的錄取標準。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如何招生
1、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在進行招生宣傳時,要明確告知考生及家長學校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必須將 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在學校顯目位置公示。
2、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本地學生(即參加惠州市中考的學生)的分數(shù)不能低于惠州市教育局設 置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否則不能取得惠州市普通高中學籍。
3、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收外地(即沒有參加惠州市中考的外省、市學生)學生,要求該生符合省 異地高考政策,學生的中考成績不得低于該市中考滿分總分的65%(即學生中考成績≧中考滿分總分 ×65%)。成績符合的外省、市學生必須提供本人中考證、當?shù)乜荚囍行纳w章的中考成績單及其他有關 證明材料給就讀學校,以便招生部門核實,否則不能取得惠州市普通高中學籍。
4、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必須在教育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誠信招生,不得以發(fā)布虛假招生廣告、貶低 他人等手段誤導考生填報志愿;民辦學校要告知考生學校收費標準;不得向考生發(fā)放預錄通知書;不得 以口頭承諾、簽訂協(xié)議、減免費用、預收學費或定金等形式招攬生源;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方式進行有 償招生。否則,一經查實,將作出減少或暫停該校明年的高中招生計劃的處罰。